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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税微新闻9-28 ▌处理原始凭证的14个要点!新疆2018年实现15年免费教育!

2017-09-28 新疆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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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举行2017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辅导视频会。9月22日,税务总局召开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辅导视频会,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营改增等最新政策规定进行解读辅导。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主持会议并做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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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数字人事管干部,考核管理蹚新路。税收现代化是税务系统的不懈追求,数字人事是助推税收现代化的创新工程,通过正向激励、负向约束,形成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正确导向,用制度和机制促使税务干部永葆一身正气、一生正气,做到一生向上、一心向善,为构建高效清廉组织体系、实现税收现代化注入了新动力。

点击查看详情数字人事管干部 考核管理蹚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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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服务发展大局谱写崭新篇章。在推动各项改革过程中,税务部门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进一步密切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增强服务管理创新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改革的支撑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点击查看详情税收服务发展大局谱写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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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

财政部:1-8月国有企业营业利润总额同比增21.7%。2017年1-8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国有企业收入和利润持续较快增长,利润增幅高于收入6.2个百分点,钢铁、有色等上年同期亏损行业持续盈利。(李楠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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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

发改委修订出台,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发改委日前颁布了新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则是对2006年修订版的完善,更加突出依法行政的要求和充分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缩小了政府制定价格的权限范围。(记者 李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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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

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正式启动。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正式启动,报名时间为10月9日—10月15日,笔试时间为10月29日。(记者 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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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

新疆:2018年实现15年免费教育。随着今年秋季新疆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目标的实现,新疆已基本实现12年免费教育,南疆四地州则率先实现15年免费教育。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获悉,2018年,新疆全区将基本实现15年免费教育目标。(记者 蒋夫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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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消费晨报

乌鲁木齐40个养老机构实现医养结合模式。截至目前,乌市40个养老机构均与大、中型综合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签署了医疗协议,实现了入住老人患病能够得到及时就医。(记者 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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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

新疆卫计委“访惠聚”工作暖人心。日前,在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托万库木库勒村的一家裁缝店内,麦尔哈巴·阿卜杜喀迪尔一边开心地聊着近况,一边熟练地穿针引线、缝制衣物。自2017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队驻村以来,先后帮助4家制作服装、编织地毯等家庭作坊注册成为公司,适应现代化发展需求,解决更多贫困家庭就业问题。(梁敬东、张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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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

乌市迎宾北一路"访惠聚"工作队与居民开展文艺汇演献礼十九大。9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访惠聚”驻迎宾路片区管委会迎宾北一路社区工作队与辖区单位新疆广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航空嘉园小区在航空嘉园广场举办“迎国庆贺中秋献礼十九大”为主题的文艺汇演。(通讯员 姚勇康)

会计出纳处理原始凭证的14个要点!

1、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和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外来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同时具有套印的税务部门或有权监制部门的专用章以及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同时应写明住址,必要的注明身份证号码。

3、自制原始凭证(如入库单、领料单等)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和经办人签名或者盖章。

4、凡需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实物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5、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6、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7、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8、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9、原始凭证发现错误或无法辨认的,不得涂改、挖补。未入账的原始凭证,应退回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员补填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的,应拒绝受理,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等违法乱纪的,应扣留凭证,报告领导处理。已经入账的原始凭证,不能抽出,应另外以正确原始凭证进行更正。

10、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复制时,须有财务人员在场。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共同签名或盖章。 

11、外来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填制单位盖章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编号金额和内容等,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作原始凭证。如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票等,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12、一般情况下,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张数。原始凭证的张数按自然张数计算(原始凭证汇总表应计算在内,原始凭证粘贴纸不应计算)。

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更正错误或结账、调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但应对调整事项说清楚。

13、附在办理收付款项的记账凭证后的原始凭证,在办理完收付款项后,必须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14、附在记账凭证之后的原始凭证,应折叠、粘贴整齐,对小于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如: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票等),要粘贴在与记账凭证一样大小的原始凭证粘贴单上。

对于数量较多的原始凭证,如收、发料单等,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字样、原始凭证名称和编号。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另行编制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当然若企业在发生预付大型设备款或在建工程款时,管理方面需要提供预付每户款的金额,设三级、多级明细或使用财务软件的相关功能满足需要。 

来源:会计网



采编:新疆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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