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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税微新闻12-18 ▌发票“备注”栏到底应该怎么填?明年起部分进出口关税调整!

2017-12-18 新疆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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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进出口关税。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经国务院批准,继2017年12月1日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之后,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其他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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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通知。为了规范税务机关行政应诉行为,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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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

税务总局建立新进人员指导老师制度。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建立税务系统新进人员指导老师制度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新进人员管理培养,充分发挥以老带新的积极作用,促进税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铁军。(实习记者 王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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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修订印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结合新修订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规定,财政部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1999〕20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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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

财政部提前下拨2018补助类资金超124 47 33833 47 16186 0 0 5679 0 0:00:05 0:00:02 0:00:03 56797亿元。近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陆续下发通知,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科技馆免费开放等5项民生类预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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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

家里面来了“国税亲戚”。12月13日,新疆国税局机关首批“结亲周”团队共60名干部在局领导带领下赴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入住各自亲戚家中,拉开了该局民族团结“结亲周”活动序幕。据了解,该局机关干部将分3批前往结对认亲户家中,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 (记者 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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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

乌鲁木齐三个不动产登记大厅将暂停缴费。近日,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接到财政部门的通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财政局将于2017年12月22日起进行2017年财务汇总工作、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将于2017年12月25日起进行2017年财务汇总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三个不动产大厅将暂停缴费。(首席记者 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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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新疆跨境人民币业务累计结算量突破2558亿元。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1月,辖区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结算额为326亿元,同比增长39.4%;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结算额为172亿元,同比增长28.5%;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额为154亿元,同比增长54.2%。(孙哲、尚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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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

把牧民引到幸福的大道上。作为新疆新源县塔勒德镇加尔吾特克勒村第一书记、伊犁州畜牧局“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坎吉别克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驻村工作始终,用担当和智慧建强筑牢基层基础,用真情和奉献温暖浸润民心,带领群众走向美好现代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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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日报

“访惠聚”工作队奖励外出务工村民。日前,兵团驻墨玉县雅瓦乡英阿瓦提村和胡木旦村(简称两村)“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队,在两村文化广场举行表彰优秀外出务工人员活动,受表彰人员身披绶带、胸戴大红花,工作队分别为他们颁发了荣誉证书,发放了洗衣机、电饭煲等奖品。(作者 蒙强)

发票“备注”栏到底应该怎么填?

发票“备注”栏的作用

发票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而发票中的“备注”栏则是对某一交易事项进行补充注解说明的信息。

发票“备注”栏的设置

发票“备注”栏下方有“销货单位(章)”,发票专用章应该盖在此处,即“备注”栏。其最大可容纳230个字符或115个汉字。

发票“备注”栏应如何填写

运输事项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作出了如下相关规定:

差额征税开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备注”栏信息可作报销凭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51号)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以下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以上列举“备注”栏应填写的信息,也是取得发票的纳税人需要重点审核的内容,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包括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综上所述,增值税发票要按照现行相关税收法规要求,开具或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对经常发生以上交易事项加以关注,规避由此带来的未按规定开具处罚和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风险。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孙晓东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国税局


采编:新疆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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