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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指引】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

新疆税务 202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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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事项名称

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    

主要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9号 第一条    

备案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税务机关留存);

4.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者《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复印件(税务机关留存)。

备案时间

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在纳税申报表中附列或附送材料进行备案或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备资料进行备案 。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

3.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者《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来源:新疆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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