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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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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国税微新闻5-09 ▌免租期是否需要确认收入?

 新疆国税微新闻5-08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不需要认证也可以抵扣吗?

1、国家税务总局

5月1日起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自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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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总局

两部门明确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两部门发布《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保险保障基金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的范围,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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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税务报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在青年税务干部中引热烈反响。连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全国税务系统青年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振奋着千千万万青年税务干部的心。他们纷纷表示,要立足本职岗位,将习总书记给青年的寄语落实到自身的成长进步上,真正做到“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立鸿鹄志,做奋斗者;求真学问,练真本领;知行合一,做实干家”。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两部门规范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登记管理。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人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和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和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命名规则和名称登记流程进行规范。

5、海关总署网站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决定的解读。海关总署于2018年4月28日公布了《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8号)和《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9号),对机构改革所涉及的73部现行规章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有关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6、中国新闻网

中国财政部要求各地做好地方债发行工作。中国财政部发文要求各地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要求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管理,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水平,合理设置地方政府债券期限结构,促进地方政府债券投资主体多元化。(记者 赵建华)

7、新疆经济网

新疆新增11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8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公示名单》于近日公示,名单显示共有11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4家小企业创业基地通过审核。此次入选的11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乌鲁木齐市7家、昌吉州3家、伊犁州1家;入选的4家小企业创业基地中,乌鲁木齐市和阿勒泰地区分别有1家,昌吉州有2家。(记者 郑卓)

8、乌鲁木齐晚报

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新动能带来新活力。乌鲁木齐市2018年一季度工业经济数据观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迈向高质量发展,实体经济是根基、底盘,其中工业经济是重中之重。5月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经信委了解到,今年前三月,全市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7.2%。记者发现新动能增强――高端装备制造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较快,企业技改投入持续增加,竞争力持续增强。(记者王丽丽)

1、新疆日报

“流动夜校”搬进农牧民家。和静县纪委监委驻阿拉沟村“访惠聚”工作队进驻以来,和村“两委”一起开办“农牧民夜校”,给基层群众宣讲党的惠民政策、进行技能培训。累计培训牧民332人次,为农牧民群众发放各类技术资料和惠民政策明白册600余份。

2、伊犁晚报

昭苏县:工作队来后村里变化多。昭苏县昭苏镇吐格勒勤布拉克村昭苏县新一批“访惠聚”工作队驻村工作两个多月来,农村面貌又有了可喜变化,村民勤劳致富的积极性更高了,工作队也得到了群众的称赞。记者 魏莹 李文武

5月1日调整税率后,申报表有哪些变化?如何进行正确填写呢?

答:为配合税率调整政策的落实,同时兼顾政策实施后的效应分析工作,税务总局本着尽量不做大的调整的原则,在维持原申报表基本结构和栏次不变的前提下,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个别栏次的填报内容进行了调整。

一方面,是将申报表中原来的17%项目、11%项目的栏次名称相应修改为16%栏次、10%栏次,停用“13%税率”的相关栏次。另一方面,考虑到纳税人可能会出现申报以前所属期税款的情形,相关文件明确,纳税人申报适用17%、11%的原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在相关栏次中。简单来说,从6月份申报期开始,纳税人如果要申报17%、11%的应税项目,可以分别填写在16%项目、10%项目的相关栏次内。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第二季度税收政策解读


采编:新疆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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