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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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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网

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74318元 增长10%。人社部近日发布《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18元,比上年增加6749元,增长10%。2017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5761元,比上年增加2928元,增长6.8%。

2、证券日报

7次国务院会议涉及减税。今年我国继续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方面发力。自3月28日以来召开的7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均涉及减税降费问题,并针对性地出台了一揽子“真金白银”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今年全年减税降费将达到1.1万亿元。专家认为,这体现了政府为市场减负的决心,将会极大地激活市场活力。( 作者:包兴安 )

3、中国网

财政部:截至2017年全国整合贫困县涉农资金3286亿元。近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2017年整合试点工作推广至832个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际整合资金规模超过3000亿元。

4、光明日报

如何补齐粮食行业人才短板。当前,我国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迅速,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在走向纵深。然而,行业发展所需的“适销对路”人才却十分紧缺,补齐粮食行业人才短板,成为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记者 李慧 通讯员 李冰冰)

5、人民日报海外版

打造中国数字经济增长极。《中国“互联网+”指数报告(2018)》日前发布。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体量为26.7万亿元人民币,较2016年增长17.24%。近年来,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稳步提升,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此外,由于“互联网+”与各行业的深度融合,多个行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记者 王萌)

6、新疆日报



自治区旅发委发布新疆旅游线路产品。5月21日上午,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召开新疆旅游线路产品新闻发布会,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铁道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旅游研究院,分别发布了新增航线及旅游精品线路产品、新疆铁路旅游线路产品及新疆自驾游线路产品。记者 李莉

7、中国新闻网

前4月霍尔果斯区域进出口逾千万吨 同比增14.11%。据霍尔果斯海关日前统计,2018年1-4月,地处新疆西部的霍尔果斯海关实现进出口货运量达到1074.92万吨,与2017年同比增长14.11%;进出口贸易额346.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25%。货运量、贸易额分别占新疆关区的近六成和四成多。(记者朱景朝 李明 单如辉)

资料图:游客在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内免税店购物。中新社记者富田摄

8、新疆经济报

乌鲁木齐至伊尔库茨克航线将开通。6月27日,乌鲁木齐航空公司将开通该公司首条俄罗斯方向的国际航线——乌鲁木齐至伊尔库茨克航线。今年内乌鲁木齐航空公司还将开通第二条国际航线。记者 任江

1、天山网

察布查尔县驻村工作队帮助稻农补苗。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扎库齐牛录乡纳尔洪村村民别克布拉克·穆克西稻田里,驻村工作队队员与稻农一起下水田帮助稻农抢农时补齐稻苗。今春以来,该县驻村工作队发挥各自的优势,有出资购买良种、农资、农具和送鸡苗、菜苗等因地因人帮扶的,还有一起干农活,学农帮农扶农,开展精准帮扶活动,为今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下良好的基础。

驻村工作队队员与稻农一起下水田帮助稻农抢农时补齐稻苗。

2、新疆日报

“有一种选择叫无悔,有一场青春叫驻村”。叶城县萨依巴格乡巴什托格拉勒村工作队队员吐尔孙江 · 努尔麦麦提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踏踏实实为民服务,把爱传播给了身边的每一个人。无论是田间地头,还是在农家小院,吐尔孙江全心投入到驻村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奏响了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时代最强音。记者 韩沁言

个人稿酬收入要不要缴增值税?

答:1994年3月2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4〕2号),对个人转让著作权,自1994年1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

2012年1月1日,上海市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相关规定,著作权转让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同时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平移为继续免征增值税。

此后,随着营改增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行业和地区,直至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个人转让著作权一直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综上,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个人转让著作权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营改增后继续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该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并列举了包括文字作品在内的9类作品。

原营业税及营改增之后的增值税,对个人转让著作权的免税范围,均包括作者发表文字作品收取稿酬的行为,作者发表文字作品收取稿酬,营改增前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免征增值税。

来源:12366北京中心



采编:新疆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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