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厅一点通 |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操作流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上税务局(以下简称“网厅”)由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建立,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纳税人构建的一个可实现涉税事项在线办理、涉税事项办理进度查询、一户式查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网厅分为网上办税、涉税查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和答疑解惑五个栏目,可为纳税人提供无地域差别、全方位、全天候的便捷服务,减少纳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为纳税人提供随时随地、足不出户的便捷涉税服务。
业务描述:《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用于一次性采集纳税人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包括1张主表和4张附表。
1.主表是《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用于采集纳税人基本信息、主要污染物类别以及应税污染物排放口等相关信息项。
2.附表用于采集纳税人各类应税污染物的相关信息以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附表3.1用于采集应税大气、水污染物相关基础信息;
附表3.2用于采集应税固体废物相关基础信息;
附表3.3用于采集应税噪声相关基础信息;
附表3.4用于采集纳税人产排污系数等相关基础信息。
纳税人应根据实际排放污染物类别,向主管税务机关一次性报送应税污染物的基础信息采集表和相应附表。
纳税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基础信息发生变化当季的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手续。
功能入口
登录网厅后,点击页面右下方常用功能区域的“申报缴税”,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图标。
点击【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进入本功能。
信息采集
点击每一个采集项目后的【进入采集】按钮进行信息采集。采集完成后,点击【进入申报表】进行“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业务的办理。
主表采集
点击“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主表)”后的【进入采集】按钮新增采集信息。
点击【外部信息交换】按钮查询“排污许可证信息”,选择查询结果中的记录,系统会自动填充采集表中的相应内容。
新增
点击【增行】按钮,手工录入税源信息。
修改
采集信息录入后,如果需要进行编辑,需双击需要编辑的记录行次,系统会弹出编辑界面,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
删除
选中记录后,点击【删行】按钮删除选中的记录。
采集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
业务描述:《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分为A类申报表与B类申报表。
1.A类申报表。采用主表加附表的结构,包括1张主表和5张附表,适用于通过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
主表是《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用于纳税人对按月计算的明细数据进行季度汇总申报。
附表用于纳税人分类按月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需填报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
附表1.1适用于对大气污染物按月明细计算排放量;
附表1.2适用于对水污染物按月明细计算排放量;
附表1.3适用于对固体废物按月明细计算排放量;
附表1.4适用于对工业噪声按月明细计算排放量;
附表1.5适用于享受减免税优惠纳税人的减免税明细计算申报。
2.B类申报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适用于除A类申报之外的其他纳税人,包括按次申报纳税人、适用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的纳税人和采用抽样测算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除按次申报外,纳税人应按月填写B类表,按季申报。
注意:
1.使用本功能前,需要通过“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进行信息采集。
2.本功能无需进行税费(种)认定。
功能入口
登录网厅后,点击页面右下方常用功能区域的“申报缴税”,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图标。
点击【房产税申报】进入本功能。
申报表提交
系统会自动判断您可以提交的申报表种类。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
进行“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申报时,依次填写系统所展示的申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发送】按钮提交申报表。
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申报表。点击【取消】按钮取消本次填写。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
进行“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申报时,直接填写申报表即可。
点击【暂存】按钮,可临时保存已填写的申报数据,当您再次进入本功能时,系统会提醒您是否载入已暂存的数据。
点击【取消】按钮,系统将关闭本功能。
申报表发送后,系统将提示您跳转到申报查询页面。
申报结果查询
申报表提交后,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申报结果查询页面。
您也可以通过“涉税查询”栏目的“申报查询”分类下的“申报明细信息”进入。
“税种”选择“环境保护税”,选择“申报日期”,点击【查询】按钮。
注意:当您进行一次查询后,需要等待10秒才可以进行下一次查询。
点击【申报作废】按钮可以作废本次申报,作废成功后您可以再次进行本税种的申报。
点击【缴款】按钮将进入缴款功能进行税款的缴纳。
点击【查看申报表】按钮可以查看本申报表的详细信息。
点击【查看失败原因】按钮可以查看本次申报失败的错误原因。
点击【重新申报】按钮可以再次进行本税种的申报。
注意:如果申报记录不是通过网厅进行的申报,“快速链接”中将显示“不在本系统内申报的记录!”,将不能通过网厅对此申报记录进行任何操作。
缴款
在“申报结果查询”页面,点击【缴款】按钮进入缴款功能页面。
点击【三方协议缴款】将使用当前纳税人的委托扣款协议进行税款缴纳。
点击【银联缴款】将跳转到银联页面进行税款缴纳。
点击【二维码缴款】按钮,系统将显示一个二维码,使用手机扫描此二维码,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税款缴纳。
申报表打印
如果您需要打印申报表,请通过“申报结果查询”页面,点击申报记录的【查看申报表】按钮查看此申报表,点击申报表下方的【打印】按钮进行申报表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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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