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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 | 2020年度新疆税务系统公务员招录面试公告及常见问题解答

新疆税务 2021-12-10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2月1日18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xjswrsc2020@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样式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2月1日18时前传真至0991-8812196或发送扫描件至xjswrsc2020@163.com。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0年2月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受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收件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事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97号,邮编:830002,联系电话:0991-2681523。邮件上请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职位代码:XXXX”。

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于2020年2月21日至2月22日13时前,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8号西北石油酒店。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0年2月23日-2月25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乌鲁木齐西北石油酒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8号)。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0年2月27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00点在西北石油酒店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七、常见问题

特别注意:

1.请考生将《面试公告》所列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于2020年2月7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不接受个人送达及快递公司送递)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事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97号,邮编:830002,联系电话:0991-2681523。邮件上请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税务局,职位代码:XXXX。邮寄材料均要求为复印件,切勿邮寄原件。

2.由于参加我局面试的考生较多,因此请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后,务必在2020年2月1日18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放弃面试的考生,请按《面试公告》要求,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2月1日18时前传真至0991-8812196或发送扫描件至xjswrsc2020@163.com。

3.考生参加面试当天,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面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进入候考室。

4.请考生保持手机联系畅通,不要更改手机号码。

热点问题:

为方便各位考生准确提供面试材料,了解面试及资格审查要求,我们选择了部分有代表性的问题,在此集中解答。

Q:面试的时间、地点?

A:面试时间为2020年2月23日-2月25日,地点为乌鲁木齐西北石油酒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8号)。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日期以面试公告为准。

Q:如何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A:面试前,我们将通过邮寄材料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对每位考生的面试资格进行复审。邮寄材料审查截止为2020年2月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邮件收取情况和审查结果原则上不再另行通知。同时特别提醒各位考生,邮寄材料均要求为复印件,切勿邮寄原件。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至2月22日13时。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Q:邮寄材料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报名推荐表,是不是说只需要提供其中一种材料?

A:不是,邮寄材料时,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提供,同时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待业人员则无须提供学生证或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

Q:身份证过期如何处理?

A:邮寄材料时提供现有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新身份证原件。

Q:学生证遗失如何处理?

A:补办学生证或提供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Q:《考试报名登记表》上填写错误、信息有变化或不全怎么办?

A:《考试报名登记表》应提供网站自动生成的版本,不可修改。如填写错误、信息有变化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工作人员。

Q: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怎么办?

A: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在入职前正式报到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Q:以第二专业报考的考生如何提供材料?

A:必须提供第二专业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如考生为应届毕业生,第二专业应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栏中有所体现,或者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考生就读第二专业并将在毕业前取得该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证明。

Q:应届毕业生如何在《报名推荐表》中注明培养方式?

A:按考生实际情况在《报名推荐表》备注栏填写“定向”、“委培”或“非定向非委培”。

Q:《面试公告》所列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是否可以由其他证明材料替代?

A:所有材料均不得由其他证明材料替代。

Q:个人联系方式发生更改怎么办?

A: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联系畅通,尽量不要更改手机号码。如已更改,请与我局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991-2681523。

Q:学校(单位)放假,报名推荐表无法加盖公章怎么办?

A:无法盖章的先邮寄未盖章的材料,并在现场资格复审的当天提供盖章的材料。

Q:我如何得知邮寄材料审核是否通过呢?

A:邮寄材料审查仅是初审,我们主要以现场资格复审为主。因此邮寄材料的审核一般不会进行告知,遇到重大问题我们才会电话联系考生。请按公告要求备好原件,在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Q:现场资格审查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前来?

A:我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审,以免部分事项不清晰、资料不合格等,影响面试。


八、关于个人诚信

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放弃声明。此时,不影响考生个人诚信。

考生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加面试后,除《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一条第21款情形外,因个人原因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备案等任何环节放弃的,招录机关均将如实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由此对考生诚信档案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联系方式:0991-2681523(电话)

0991-8812196(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点击放大二维码并长按识别,查看附件详情)

1.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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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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