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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申报表应该这样填!

新疆税务 2023-11-15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延期啦!具体优惠政策有哪些?又该如何填写申报表呢?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1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优惠政策2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针对上述两项优惠政策,

纳税人在填写申报表时分为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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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种情形

1.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举个例子:

A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三季度销售收入低于30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该申报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则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本文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来源:新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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