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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四十一)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新疆电子税务局
用户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是一个可实现涉税事项在线办理、涉税事项进度查询、一户式查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今天我们学习第四十一期——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
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业务概述
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包括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将其所有总机构、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备。
业务前提
总分机构纳税人且存在有效的企业所得税税(费)种认定。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操作步骤
进入申报表,点击“新增”。
在填写申报表界面,填写备案总体信息及上下级机构信息。
点击“下一步”。
上传附报资料,点击“下一步”。
预览提交界面,检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点击“确定”。
提交完成,受理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