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四十三)丨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新疆电子税务局
用户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是一个可实现涉税事项在线办理、涉税事项进度查询、一户式查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今天我们学习第四十三期——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业务概述
纳税人可以进行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业务前提
存在有效的车船税税(费)种认定且征收代理方式为代收代缴或代扣代缴。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操作步骤
填写申报表
点击“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弹窗页面选择要导入的数据文件,纳税人可点击“下载导入模板”按钮下载导入模板,填好数据后再导入。
点击“浏览”按钮,选择要导入的数据文件。
温馨提示:请选择要导入的数据文件,后缀名为.xlsx,每次最多1000条!
点击“导入数据”按钮,系统自动校验数据的正确性,校验通过后弹窗提示“导入成功”。
核实导入后的申报数据是否正确。
若数据有误,可在该数据上双击鼠标进入修改页面,修改数据保存即可。
报表填写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申报表。
发送申报表
报表填写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发送申报表,弹窗提示“您本次申报‘实际缴纳税款滞纳金合计’的合计为【XX】,‘减免税额’的合计为【XX】,请核实是否正确?”
点击“确定”再次提示“确认提交您所申报的数据?”
点击“确定”系统弹出好差评页面,评价或关闭好差评页面,系统在10秒倒计时后跳转到申报结果查询页面。
“申报状态”显示申报结果;若申报失败,“错误原因”下会显示申报失败的具体原因。
查询申报结果
在“申报结果查询”页面,选择“申报日期”,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申报结果。
注意:当您进行一次查询后,需要等待10秒才可以进行下一次查询。
点击“申报作废”按钮可以作废本次申报,作废成功后您可以再次进行本税种的申报。
点击“缴款”按钮将进入缴款功能进行税款的缴纳。
点击“重新申报”按钮可以再次进行本税种的申报。
注意:如果申报记录不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的申报,“快速链接”中将显示“通过办税服务厅申报的数据目前仅支持前往办税服务厅作废。”,将不能通过电子税务局对此申报记录进行任何操作。
作废申报表
如果您发现申报错误,在未缴款前,并且在征期范围内,您可以作废本次申报,进行再次申报。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则需要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处理。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申报作废,进入申报作废功能。
税费缴纳
在“申报结果查询”页面,点击“缴款”按钮进入缴款页面。
点击“三方协议缴款”将使用当前纳税人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税款缴纳。
点击“银联缴款”将跳转到银联页面进行税款缴纳。
点击“第三方扫码缴税”按钮,系统将显示一个二维码,使用第三方支付软件(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扫描此二维码,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税款缴纳。
申报表打印
如果您需要打印申报表,请通过“申报信息查询”页面,点击申报记录的“查看申报表”按钮查看此申报表,点击“打印PDF”按钮可打印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