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四十五)丨增量房交易申报
新疆电子税务局
用户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是一个可实现涉税事项在线办理、涉税事项进度查询、一户式查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今天我们学习第四十五期——增量房交易申报。
增量房交易申报
业务概述
纳税人可以进行增量房交易申报。
业务前提
存在增量房销售信息。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增量房交易申报
操作步骤
填写申报表
进入增量房交易申报功能,弹窗提示选择房屋信息,系统自动带出已采集的增量房销售信息。
选择房屋信息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增量房交易申报表填写页面,如实填写申报数据,标红色星号数据为必填项。
点击“附报资料”按钮,上传“房屋销售发票”和“房屋交易合同”两项必报资料。
点击“保存”或“暂存”按钮保存申报表数据。
发送申报表
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发送申报表。系统弹窗提示“确认提交您所申报的数据?”
点击“确定”后,系统弹出好差评页面,评价或关闭好差评页面,系统在10秒倒计时后跳转到申报结果查询页面。
查询申报结果
在“申报结果查询”页面,选择“申报日期”,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申报结果。
申报提交后,“申报状态”为已申报未处理,需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审核后方可申报成功。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
注意:当您进行一次查询后,需要等待10秒才可以进行下一次查询。
点击“申报作废”按钮可以作废本次申报,作废成功后您可以再次进行本税种的申报。
点击“缴款”按钮将进入缴款功能进行税款的缴纳。
点击“查看申报表”按钮可以查看本申报表的详细信息。
点击“查看失败原因”按钮可以查看本次申报失败的错误原因。
点击“重新申报”按钮可以再次进行本税种的申报。
点击“查看附报资料”按钮可以查看已上传的附报资料。
注意:如果申报记录不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的申报,“快速链接”中将显示“通过办税服务厅申报的数据目前仅支持前往办税服务厅作废”,将不能通过电子税务局对此申报记录进行任何操作。
作废申报表
如果申报错误,在未缴款前,并且在征期范围内,可以作废本次申报,进行再次申报。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则需要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处理。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申报作废,进入申报作废功能。
税费缴纳
在“申报结果查询”页面,点击“缴款”按钮进入缴款页面。
点击“三方协议缴款”使用当前纳税人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税款缴纳。
点击“银联缴款”跳转到银联页面进行税款缴纳。
点击“第三方扫码缴税”按钮,系统将显示一个二维码,使用第三方支付软件(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扫描此二维码,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税款缴纳。
申报表打印
如果需要打印申报表,请通过“申报信息查询”页面,点击申报记录“查看申报表”按钮查看此申报表,点击“打印PDF”按钮可打印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