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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学生在厕所偷拍女生?

编辑部+橙律师 橙雨伞 2019-03-29



持续高温了两个月,终于等来了南下的冷空气,给开学第一周的熊孩子们添了丝秋高气爽的凉意。


已经挥别校园的伞君,暗搓搓地关注着各大高校的新生报到活动,在一张张朝气蓬勃的面孔上看到了自己逝去的青春...


然而昨天下午,在微博上看到的一张图让伞君目瞪狗呆。


(图片来源:刘文华律师微博)


在原微博的评论区里,很多网友发出了“偷拍女生裙底”“进入洗手间偷拍女生”的惩罚力度竟然最轻?”的质疑。



也有不少网友认为微博中的这张图片并不完整,微博博主是在“带节奏”;亦有网友认为“复旦敢于公开这份处分名单,本来就是一种勇气”。



针对网友们的讨论,伞君总结了下面几个争论焦点,咨询了橙律师。


为什么是最轻的纪律处分?


伞君在复旦大学的官网上找到了《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从第三条中可以看出,“警告”是最轻的一种处分,对应的处分期限为六个月



以此来看,曾经“偷拍女生裙底”、“进入洗手间偷拍女生”的人,在六个月后又是一个好同学,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惩罚。


这让伞君想到了多年前的轰动一时的“厦门大学偷拍门”


(现在在网上仍然能搜索出不怀好意者提供的“香艳”视频。)


复旦大学认为偷拍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只需给一个警告处分,给偷拍者最轻的处罚,充分说明:性骚扰在相关高校的校纪校规中基本是一个边缘化的东西。


偷拍者应受何种惩罚?


那么,问题来了,在公共场合偷拍他人,是否构成性骚扰


论性质,这是一个足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猥亵他人的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其中,第四十二条第六款明确规定: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惩罚的力度也是不言而喻。


此外,高难度的取证工作加上祖传的“能不打官司绝不打”的“息事宁人”的态度,使受害者对成为常态的偷拍能否解决已经基本不抱期望。


所以在评论区里我们才会看到类似“别的学校偷拍女生裙底的行为,还不会被处分”的声音。



未来会好吗?


此次的“处罚事件”引起如此广泛的讨论与关注,和复旦大学的“名校光环”亦有关联。


作为顶尖名校,国之重器,复旦大学是人们心中“日月光华,旦复旦兮”的象牙塔。


而复旦大学校方对于偷拍行为性质的认定,以及到目前为止复旦大学官方的沉默,难免让人觉得“日月无光”。


顶尖名校尚且如此,未来会好吗?


北大的沈某、北航的程某某、中山大学的张某,一系列衣冠楚楚的知名教授被曝出性骚扰女学生,这使得校园性骚扰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2018年1月初以来,北京大学委托北京大学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组织来自社会学系、法学院、教育学院等专家起草了《北京大学反性骚扰有关规定(建议稿)》,就学校反性骚扰的机构设置,对性骚扰行为的投诉、调查、认定、处理程序以及反性骚扰的教育与预防工作进行了研讨。


希望北大早点完善关于性骚扰的相关规定的讨论细节,并以此作为起点和引子,形成燎原之势,最终形成高校反性骚扰的机制。


截止发稿,复旦方面对此事还未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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