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蒋劲夫被释放,家暴粉们的狂欢来了

西瓜季节&橙律师 橙雨伞 2019-07-12



蒋劲夫被释放当天,在INS上发文:



真好,行文风格还是你们的阳光大男孩,让人差点就忘了敲下这段”优美文字“的手,曾结结实实地打在一个女孩子的脸上。


与此同时,蒋劲夫的代理律师在微博上发出相关律师声明,称日本检查机关不久后会正式出具不会对蒋劲夫提起任何指控的不起诉的决定,其人身自由已经完全恢复。


什么意思?


粉丝们对此的解释是:


“夫仔是无罪的!是被中浦悠花陷害的!一切都是这个女人在撒谎作秀,为的就是讹诈那十万日元!”


再看看媒体和营销号都在说什么:


不知道的还以为被家暴的人是蒋劲夫呢

图/腾讯娱乐


网友:我不是,我没有,你别乱说

图/微博截图


事情的真相虚虚实实,众说纷坛。


蒋劲夫出狱,让他的粉丝们纷纷感叹:守得云开见月明,却唯独忽视掉他们眼中那轮月亮实则坑坑洼洼的表面。


在自称是蒋劲夫好友的微博用户发文,一举扭转舆论后,事件的重心便成了感情纠纷,被裹挟在信息洪流中的网友很容易便会忽视掉。


轮番上阵的荡妇羞辱和受害者有罪论,让一起原本证据确凿且有施暴者第一时间认证的家暴事件,变成了一场朋友撑场,追忆往昔的家暴涨粉盛宴。


他出来了,这起家暴案件就结束了吗?


决不能让家暴案被放任看轻!


橙律师指明,蒋劲夫案件的不起诉决定,代入到中国的法律环境中,符合酌情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检方不起诉,不代表作为施暴方的蒋劲夫不需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比如行政责任和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而蒋劲夫的代理律师在微博里总结陈词:


“虽然有错,但是无罪。”


刑法上力争蒋劲夫清白的同时,这个“有错”显得格外微不足道,好像蒋劲夫以及全身而退,就差一句口头道歉,评论里也都是一片喜不自禁、扬眉吐气。


中国反家暴法实施的第三年,大众对家暴的看法仍停留在简单犯错上,让人不由得心寒。


图/《狗十三》


根据广州日报2017年发布的统计,从2014年到2016年全国法院公布的一般涉及家暴内容的离婚判决书94571份.


其中仅有38名男性自述为受害者,99.9996%的施暴者都是男性。


图/广州日报


根据人民日报的报道,家暴事件中的受害者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会选择报案,而即使报了案,其中也只有3.96%,即3741件案件被认定,立案率极低。


图/人民日报


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暴法中为保护受害者,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概念: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 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则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可是这样的措施效果究竟怎样?


根据新华社去年年底的一篇报道,描述了这样一则案件:

 

2017年11月,受害人王蓉(化名)来到天心区人民法院,因丈夫方毅长期施暴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方毅是多家公司的董事长。与绝大多数施暴者不同,他在被传唤时显得财大气粗、趾高气扬。


传唤到庭,完成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签字程序后,方毅将笔递还给童广峰,顺口问道:“法官,这个保护令期限是六个月吧?”


童广峰称是。方毅立即转过头,指着王蓉恶狠狠地说:“六个月以后,我打死你!”

 

如果不从根源上消除观念错误,惩治施暴者,而是一味地被动保护受害者,又怎可能真正地解决问题,反而会使得受害者陷入整日提心吊胆的境况中。


而在不久前,中国妇女报在微博上总结2018妇女权益年度报告时,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增加离婚冷静期规定”编入其中。


虽说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只适用于登记离婚程序,而家暴案件的离婚走的是诉讼程序,二者貌似不相冲突。


可对很多家暴受害者来说,离婚——这件逃离魔爪最简单易行的方法都遭到限制,她们只能继续沉默隐忍。


想要用反家暴法解决实际问题,仍是任重而道远的。我们不仅需要提高公众的意识,更需要加强社会各界的联动(关于反家暴联动,参见文章《他用外套蒙住了她的脸,为了保证当事人不被二次伤害》)


回到蒋劲夫一案


舆论风向的改变,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这件闹得沸沸扬扬的事件在2018年末告一段落,留给我们的,似乎只剩下一个清白可怜的犯错大男孩,以及一个诡计多端自作自受的女诈骗犯。


家暴的事实沉进灰里,“这个女人坏成这样,打一下怎么了,换我我也打”的无根据言论却甚嚣尘上。


网友A:他已经受到了该有的惩罚,希望键盘侠放过吧!


网友B:日本对于打人的判罚很重(不论家暴),而他啥事都没,表明女方极有可能连轻微伤都没。


网友C:被释放还没有案底,说明女方说的那么严重的情况,都是撒谎啊!网友们别双标了!当初(蒋)被抓进去夸日本法律严明,现在无罪释放又不信蒋劲夫无罪,为什么总是要在自己不知道真相的时候恶语诋毁别人呢?


家暴再次被描述为不足挂齿的小事,是正当的,可以理解的。


一旦更多的人从蒋劲夫一案中得出如上结论,由此造成的社会观念影响不言而喻。


这才是蒋劲夫事件背后最大的阴影。

 

关于指导受害者如何保卫自己、如何捍卫自身权益的言论与措施已有太多,但如果法律政策不到位,也极有可能沦为一纸空谈。


在这里,笔者更想把眼光放到施暴者以及潜在施暴者身上。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这句话大家数见不鲜。


从原理上分析,家暴是一种长期行为,也是一个周期循环的过程,施暴者当下的诚恳与致歉并不能阻止下次暴行的发生,许多施暴者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图/微博用户@柴知道


蒋劲夫在事情曝出后的及时发文承认,不知是真问心有愧,还是及时止损;但无论如何,倘若他真正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便应正视自己的施暴心理,寻求心理医生进行治疗,别让借口与消极成为下次施暴的推动力。

 

对良知尚存的施暴者而言,也应主动配合治疗,屡教不改者最好选择主动离开,别让自己掺杂了伤痛的爱成为限制受害者的绳索。


对潜在施暴者而言,在意识到施暴倾向的存在之后,应该直面自己的问题,联系相关机构或咨询心理医生来解决问题。


承认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在犯错之前扼杀苗头,是有责任感的体现。

 

解决家暴的方法不能只依靠社会制度以及受害者的努力,施暴者作为最大的责任方,也该把你们的烂摊子背起来了。




P.S.本文观点仅代表特约作者个人观点,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作者


西瓜季节


生活有趣细节的发现者,温柔善行。

点击图片,查看更多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