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开房,怎么就“不自重”了?
△“这可不是一夜情,宝贝儿~”
【编者按】
最近在知乎上看到这样一条热搜:”如何看待女大学生和男朋友开房?“
引起强烈不适。
为什么一定要强调是”女大学生“?开房的明明是两个人,故事里的男同学去哪了?如果是真的对这个问题好奇,那问法也该是:”如何看待大学生开房?“
今天是4.19,因为直译Four One Night和英语”For One Night“的发音很相似,又被称作约*节。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伞君跟大家一起来聊聊女性的性。
性,对于中国的女人男人来说,似乎从来都不是(或不单纯是)愉悦、美好、表达,或者不认为性就是性,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
图/《色,戒》
有些朋友告诉我,二十年前她们上大学的时候,女孩子要是跟男朋友出去开房,或者让周围同学知道她已经跟别人发生性关系,多半会遭到指指点点,因为这是一件羞耻的事情,是女孩子不自重的表现。
那个时候,我们被规劝不要与人发生性关系。
还有一些朋友说,十年前她们上大学的时候,虽然约*现象已是常见,性自主和性愉悦也在互联网时代被更多人了解,但是女性的身体反而更加被物化和工具化。
“既然你都倡导性自由了,还装什么圣女”、“反正你都跟人发生关系了,活该”等等言论,虽然性行为已经不是禁忌,但似乎更加成为矮化女性的理由。
要掌握对身体和性的自主权
现如今,女性权益和平权被越来越多地探讨,但权利和权力的争取似乎并没有改变对于性的态度。
不仅女性的性依然被攻击,连对其他权利的争取也备受冷嘲热讽。
在这一点上,我是悲观的,并且认为不首先实现身体和性的自主权,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平权。
图/《血观音》
在公共舆论场上,已经出现这样一种吊诡的现象:
谈女权,被认为是要特权,不谈女权,被认为不自立不进步;追求性愉悦,被认为放荡,不愿发生性关系,被认为装清纯。
如果跟谁发生性关系,尚不能成为一名女性的绝对自主权,那么女性权利就无从谈起,因为身体即是政治,女性在生育权、人身安全、工作机会、职业选择、同工同酬、家庭分工等方面可以主张的权利,都基于对自己身体的自主决定权。
反言之,失去这种自主权时,在逻辑上,女性的身体会轻易成为男性权利的附属:
如果女人的性只能是功能性和工具性的,比如为满足男性的需求和传宗接代——那么女人就不应该追求性愉悦而只负责受精——女人也不应该与丈夫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不应该在婚前发生性关系(因为那个人可能不是你的丈夫);
因为女性的性被看作具有工具性和功能性,则需要保持其功能完好——要保留一个“完整”的身体——被“使用”过的身体是没有价值的或者价值降低的——没有“价值”的女人没有男人“要”——性经历越多则越不“珍贵”——“荡妇还要什么权利”。
图/《白鹿原》
在这种逻辑演进语境下,女性必须成为要不要发生性行为、跟谁发生、什么时候发生、什么时候停止、以生育为目的还是只为性愉悦等一系列问题的自主决定者,其他权利才有可能进一步得以讨论。
当然,这不是女性的特权,男性也应该成为这些问题的自主决定者,只不过在现如今的舆论和意识背景下,这些权利对于男性来说已然不是问题。
性是什么,只能由女性自己来决定
在理清上述逻辑之后,我们就会发现,物化或工具化女性的性,与把性或身体看作特别“珍贵”的东西,听起来相反,但其实是殊途同归。
图/《女性瘾者》
尊重女性对身体的自主权是尊重她们的选择,相反,“珍贵”论调可能导致将性与“价值”和“纯洁”关联起来,仿佛稍被触碰则受到污染。
这在讨论“处女”的相关话题中体现尤为明显,时常可以听到看似很尊重女性的声音,比如:
“我要对她负责,万一我们发生关系了但是不能结婚,她将来的结婚对象介意她不是处女,会影响她的幸福,我会很内疚……”
这里的问题难道不首先应该是,那些因为不是处女就影响终生幸福的情况,本身就应该彻底不存在吗?
图/《性爱大师》
女性的性,既不应是被“珍贵化”的,也不应是被贬损的,性是什么,只能由她自己来决定。
有些人认为性如吃饭睡觉一样稀松平常,无需特殊化对待;
有些人认为性是胜过一切的美好,值得付出精力和态度去追求性愉悦;
有人对性大胆追求,有人对性谨慎保守。
这些都是个人选择,本应无可厚非,除非有人将之进行道德化评判,或试图统一观点、不容异己。
当然,一味强调个人选择的自由也可能导致自由泛化,从而忽视或掩盖这些选择背后的社会和制度原因,因此当一个人对于性的选择与主流不同,不应去一味苛责个体,而是思考个体如此选择的原因是什么(很重要的PS:这个主流是相对而言,在男性主导的制度环境下,倡导女性的性自由是与主流不同,但是在倡导追求性开放的环境下,性保守又称为非主流)。
写在最后
不同年龄阶段的女性在成长过程中所接受的关于性的知识、态度和所受的规训,本质上没有什么变化。
不可以谈性的时候,性是耻辱,是禁忌;可以谈性的时候,性是工具——生育的工具,污名的工具,交换的工具。
谈论性、享受性,从来都无关女人是否自爱自重(性反而可以是女人爱自己的方式),只有他人因为性而贬低女性的时候,才存在不爱、不尊重的问题。
图/《花容月貌》
因此,让女性“自爱”“自重”是个伪命题,“他爱”“他重”还更恰当,这种强烈指向女性、指向“性”的规训,早应彻底被抛弃。
P.S. 本文观点仅代表特约作者个人观点,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作者
杨旖文
博士,毕业于阿姆斯特丹大学政治学系。
爱*做*爱*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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