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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男性”的,还可能是婚姻的好处

林奥 橙雨伞 2021-03-25

图/日剧《legal high》


只要你偶尔上网冲浪,就不难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结婚采取观望乃至保留的态度。

前不久,一份民政局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结婚登记数据为813.1万对。这是继2019年跌破1000万对大关后,再次跌破900万大关。

这也是2003年以来的新低,仅为最高峰2013年的60%。

民政局发布的各分区结婚、离婚登记情况

智联招聘发布的《2021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则显示,关于未婚职场人不打算结婚的原因,64.1%的女性受访者表示“婚姻不是必选项”,其次是占比43.5%的“担心因结婚而降低生活质量”。

婚姻,向来被视为爱情的结晶,同时也是经济资源上的互利互惠,但撇开爱情不讲,在恐婚恐育风头正盛的当下,这些调查结果提出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结婚,在经济上真的还“有利可图”吗?


结婚对两个人都好?


肯定是有一定好处的。

婚姻作为一种制度,其目标是保护受到权力机构和社会风俗认可的亲密关系(多表现为一对一、能生育的异性恋),为了让这种保护更有效,让更多的人进入到这种关系中,包括经济利益在内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就会被安排上。

所以古往今来,迈入婚姻就一直被当作一个获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的手段和标志。

图/《约会~恋爱究竟是什么呢~》

尽管结婚会被当成是“独立”的标志,但一个奇怪的现象是,明显是结了婚的人更容易向父母家里开口。

结了婚的朋友会不断给你抱怨六位数起步的婚礼、买房置业的压力以及养娃的艰辛;但他们往往会隐瞒自己受到两个家庭更多荫庇的事实:通俗些说,递上了结婚证这个投名状,他们从长辈那里要来钱和资源也会变得更容易。

而且结婚本质上是可以省钱的。“规模效应”这件事在婚姻中也成立。

注:规模效应,指随着规模的扩大,经济效益可以得到提高。

我们可以把婚姻看作是一个稳定的同居/合租关系,因为有另一个人分担支出和劳动(尽管这样的分担常常是不均衡的),两个人一起生活,不管是在日常中还是从长远上看,都是比一个人生活更便宜。

图/《legal high》

结了婚的人,也会受到很多制度性和非制度性的照顾。

比方说在上海,非沪籍想要买房,结婚就是一个重要的条件,而如果是和沪籍结婚,事情就更方便了。

以前有个在北京打拼的学长,也用他留在北京的经验劝过我快点找(变)个(成)人(异)结(性)婚(恋):高工资和户口难以兼得。当年他就和女朋友分工明确,他进大厂挣钱,她进体制内解决户口,结婚后各自问家里要首付,接着一起还房贷,慢慢才在北京扎了根。

他说这样的事情在北漂情侣中非常常见:“结了婚两个人都能留下来,没对象就只能回老家。”

即便离开北上,结婚的利好也依然存在。不少单位就会出于“稳定”,更偏好去提拔已婚人士。

不过,这样的提拔,大都“仅限男性”。我周围不少已婚未育的女生都表示,这个身份在找工作的时候,给自己带来了很多的困难:“现在已婚已育都不行了,你必须得生过二胎。”

育儿假制度的不完善,让许多女性被动承受着职场性别歧视
图/《逃避虽然可耻但有用》


“仅限男性”的有利可图


如果想得仔细一些,就会发现上述事关婚姻的有利可图,往往也都是“仅限男性”的。

我们听多了男性依仗岳丈家的权势成功的故事,而女性大多只能被揶揄“被男人养”;女性往往会分担更多没有报酬、也不能带来职业发展利好的家务劳动和情绪劳动;而在“搭伙留北京”的故事里,一旦分手/离婚,损失更大的也往往是放弃了更多薪酬的女性。

如果非要说婚姻对女性有经济上的好处,那么这个好处的实现,则需要无数的前提条件:要不离婚,要伴侣靠谱,要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

图/《逃避虽然可耻但有用》

但这些条件真的好实现吗?

究其原因,是因为在父权制社会中,其保护的“亲密关系”,除了一对一、能生育和异性恋等要素以外,还有一条是“男性优先”。

在这样的背景下,“男主外”就成为了一个约定俗成的习惯,女性在某种程度上通过婚姻成为了男性的财产。已婚夫妇表面上是一个民事共同体,实际上表达的却只有男性的意志,而女性在其中则“被代表”了。

图/《82年生的金智英》


这种习惯,甚至曾被落实到了法律中。

在美国的财产法中,曾经存在过一种叫“head and master law”(直译:首脑与主人法)的制度,这项制度允许丈夫在未经妻子知晓和同意的状态下,为家庭的财产(不管实际购置这些财产的人是谁)做出最终决定。

而这项制度,直到1979年,才完全废止。

Head and master law 脱胎自一种叫做 Coverture 的制度(意思是 covered woman,可以翻译为“有夫之妇的法律身份”,类似于中国的“既嫁从夫”)。这种制度大抵起源于中世纪,消亡于19世纪,该项制度非常彻底地剥夺了女性的民事身份以及随之而来的相关权利。

在 Coverture 的框架下,一个单身的女性仍然可以被当作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可以拥有财产、签订合同;但一个已婚的女性,她的一切都要被其丈夫“cover”,其民事权利以及财产也会被归纳到她的丈夫之下,已婚妇女也就成为一个丈夫的从属。

图/《legal high》


今天,尽管已经没有了这种成文的制度,但女性的民事权利,尤其是财产权利,在结婚后,仍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侵害。

在很多地方,都流行着结婚时男方买房(属于投资,可能增值),而女方买车、装修(属于消费,钱花出去就花出去了)的习惯。在新婚姻法的框架下,女方极有可能因为这样的“习惯”而吃亏,这也逼得很多女性在结婚前就要添置属于自己的房产,徒增了许多的经济压力。

而另一方面,夫妻共同债务却是女性绕不过去的坑。

如今,结婚在经济上不划算的一面被暴露出来,绝对是一件好事:能让更多的女性看清这段关系联结中自己所处的境况,并作出最优的应对措施。

不管是为爱结婚,还是为了钱不结婚,起码都得先能自己养活自己。

图/《逃避虽然可耻但有用》


写在最后


但遗憾的是,对于很多女性来说,婚姻仍然可能是一种避免贫穷、获得基本保障的生活的手段:

很多女性可能没有办法获得财产和谋生技能,婚姻对她们来说是一个解决生存问题的“选择”。

而即便是在中产或者中产往上的社会中,男性在公共领域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一个女性想要获得更多的财产和发展机会,也常常要面临去“选择”依附男性的情况,这些都造就了“结婚在经济上有利可图”的假象:

这种有利可图的背后,是教育、工作、社会资源等领域的不均衡。

所以,很多迈入婚姻的“选择”,也就跟“主动加班”一样,并不是真实的选择。


P.S. 本文观点仅代表特约作者个人观点,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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