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男孩闯进我的试衣间,我不能感到愤怒吗?
作为一个女性,如果你在服装店试衣服时突然有异性闯入,你会有什么感受?惊慌、紧张、害怕、愤怒,还是冒犯?
如果这名异性是一个孩子,你会有什么反应?是看在“他还是个孩子”的份上选择原谅,还是保持愤怒并要求道歉,积极维权?
如果你期待一个道歉,然而孩子家长、店家、商场等所有看起来应该负责的相关方都敷衍了事,你接下来又该怎么做?
网友@Mavis_Kwok 的真实经历与处境让我们看到,女性在公共场所被尊重有多难。而全社会在教育男童的问题上,又有多轻慢。
北京歌莉娅事件
5月23日,网友@Mavis_Kwok 发微博称,自己在知名女装品牌歌莉娅门店试衣服时,一个七八岁的男孩闯入了更衣室。
感到被冒犯的博主试图和男孩家属沟通,对方以“他不懂”等借口搪塞,拒绝道歉,态度恶劣,而歌莉娅门店的店员也以“七八岁的孩子”为由希望博主不要追究。
博主当下就选择了报警,却在调取监控时才发现,店员早已为男孩全家开了后门将他们送走。
当这位博主把自己的经历发布上网并掀起了一阵讨论后,品牌方才匆匆发布了和稀泥一般的公关稿:
据原博主所说,品牌方发布的解决方案并未与其提前沟通,方案中也并没有提及对涉事员工的具体处罚措施、停岗调查时限以及是否公示等问题,甚至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公开了其姓氏。
还有网友爆料,涉事孩子的家长不仅仍毫无歉意,还对传播这一事件的其他博主进行了私信恐吓,要求删帖:
这个事件从发声到现在已经过去一周多的时间,但无论是处理奇葩的店员、态度敷衍的品牌方还是气急败坏的家长,所有这些相关方至今也没有为受害者拿出真诚的道歉、应有的反思和有意义的解决方案。
其实,他们并非不能道歉与解决,更多是不认为自己有问题、不认为道歉与解决是需要的——从整个事件的全过程中来看,这些相关方应当肩负起的责任都是缺位的。
为何在这些人眼中,尊重TA人隐私、社会公共设施中的性别友好等重要问题却如此无足轻重?
缺位的隐私教育
首先,当事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明显缺失了尊重TA人隐私这一环。
从家长的反应看,家长显然没把“孩子闯他人的试衣间”当回事儿。“他年纪还小他懂什么?”“七八岁的孩子”,每一句为男孩行为开脱的话,背后的潜台词都是:
第一, 小孩子不需要尊重他人的隐私;
第二, 小孩子没有性别认知(因此不可能有性骚扰等意图),所以即使闯入试衣间,也谈不上“冒犯”、更不用说“侵犯”。
所以,如果你感觉被冒犯、要求正式的道歉和后续的处理方案,就不免有些“上纲上线”、“不依不饶”了。
然而,这种认知真的没有问题吗?
无论是成人还是孩子,闯入TA人试衣间并且造成了TA人不愉快的感受,这一行为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一方面,未经允许闯入试衣间的行为本质是对TA人隐私的不尊重。尊重TA人隐私是现代社会的文明尺度之一,遗憾的是,当下,这样的文明训练恐怕尚未完善。
在这个案例中,是家长对孩子侵犯TA人隐私不以为然,日常生活中,不少父母也在“身体力行”漠视孩子的隐私,比如会在孩子洗澡时随意闯入拿东西、私拆孩子的信件……
由于缺乏尊重隐私的教育,很容易使得孩子形成“窥视或打探TA人隐私并没有问题”的观念,这一次是闯更衣室,下一次或许就是掀裙子、扒厕所,下下次呢?
“尊重隐私”这一课的缺失,影响的不仅是一代代的家庭,更进入了社会肌理与大众观念中,继而带来了杭州市“女厕所里设立男童小便池”等冒犯性的设计,在公众面前强化了“TA人隐私不重要”的认识。
另一方面,孩子和监护人是否应当道歉,并不取决于孩子的年纪有多大、他是否达到了足够的性别认知,而是在于被闯入者感受到了不愉快。
借用《民法典》的规定,“违背他人意愿”是性骚扰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的自我判断甚至误判都不能取代受害者的感受。
虽然这一事件或许未达到民法标准的性骚扰,但已经造成了受害者的负面情绪,孩子及其监护人就应当为此承担责任,而不是一味站在行为人的立场上,让受害者自己消化情绪、“大度”接受。
即使退一万步来讲,七八岁的孩子真的没有性别认知吗?
有研究显示,2-3岁时,儿童已经开始产生对不同生理性别的认识,在5岁左右就意识到了生理性别的“相对不可变性”。上小学的孩子,更应具备“进异性厕所、澡堂等涉及隐私的空间极为不妥当”的社会实践认知。
如果还用“小孩子什么都不懂”的借口来为孩子开脱,只能证明这个家庭在尊重他人、承担责任等方面的教育十分不到位。
当然,对比一些在此方面做得很好的国家(会在儿童上幼儿园时通过辨认厕所、游泳课的方式促进孩子对不同生理性别的认知,培养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对其他人隐私的尊重),在对性讳莫如深的中国,不去谈对TA人身体的基本尊重和同意,绝对不只是这个家庭独有的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新闻上屡屡报道“父母带孩子上异性卫生间、澡堂”,在场的其他人感到尴尬、不适,但仍有很多家长不以为然的原因。
公共空间中被忽视的性别
在个体家庭责任之外,我们还看到,品牌方和商场方对这一事件的仓促处理,折射出公共场所运营方在管理、运营服务及设施建设等方面严重缺乏社会性别视角。
根据豆瓣亲历了这一事件的旁观者分享,当事的门店基础设施的不足,为隐私的泄露制造了温床。
此外,由于工作人员缺乏具有性别视角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因此店员在处理这一纠纷时,不顾受害者的感受和情绪,反而替行为人找借口、“护送”他们离开;而品牌方也只是对店员进行了非实质的处罚,甚至表示“北京还有一些店的,从这家辞退也会去另一家”。
从根本上说,上述品牌方也好、商场也罢,这些公众场所的运营方并没有认识到,此类事件的本质并非消费者找茬的公关事件,而是对女性严重缺乏尊重、对性别平等缺乏认识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因此,调离店员、扣除涉事店员的绩效这种浮于表面的措施远远不够。公共场所的运营者需要考虑的是:
对基础设施的设计和整改,是出事一个改一个,还是从整体角度出发,足够覆盖各种性别的需求?
对本就在公共空间缺乏安全感且由于生理原因对卫生要求更高的女性来说,试衣间、厕所等“公共空间中的隐私空间”,足够安全、舒适、卫生了吗?
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是局限于事后公关“洗地”,还是事前防范、事中共情受害者、及时引导纠纷化解?
位于维也纳的首个“女性工作城市”
由于公共空间的运营一直以来为男性把控,因此距离将性别视角渗透城市规划的方方面面这一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在世界范围内,也已经有不少城市管理者进行尝试并产生了诸多范例。
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加拿大就在城市规划中运用起“女性安全审计策略”,以性别安全要素为基础审查城市空间的女性安全感程度,并对物理设施和社会生活加以规划改善。
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让女性感觉更安全、更舒适的城市空间对所有人都有益。
写在最后
几天的风波下来,受害者表示“已经没有在生气了”,只希望让相关方明白这一事件的严重性并加以整改。
其实我们或许都知道,很难寄希望于本就缺乏尊重教育成长起来的家长能立刻反思,也很难强求缺乏性别视角理解和培训的品牌方、运营方来个三百六十度的认知转变。
我们相信一些改变正在发生,但也理解有些改变无法一蹴而就。
然而,这样的事件对于女性来说,并不是小概率事件。因此我仍然想回到文章开头,对所有有类似经历的女性说:
作为女性,如果你在内衣店试内衣时突然有异性闯入,无论你产生了惊慌、紧张、害怕、愤怒,还是冒犯的情绪,都是你的真实感受。
如果这名异性是一个孩子,你无论是看在“他还是个孩子”的份上选择原谅,还是保持愤怒,都是你根据自身感受可以做出的选择。
如果你选择了后者,你有索取道歉的权利,对方及其监护人也应当肩负起这份道歉的责任。
今天是儿童节,天真浪漫或许是孩童本色,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应该去教给TA们,什么是身体的边界,什么是尊重,什么是责任,而任由TA做出伤害对方权利和情感的行为。
“年纪还小”从来不应该是孩子缺乏意识、家庭缺乏教育、社会缺乏责任的借口。
真正地守护儿童,是在基本事实面前像对待一个成年人一样去对待TA,认真、细致、严肃。我们应该相信,孩子也拥有改变和成长的力量,相信追求公义和性别平等的种子,能埋进TA们柔软的心田,缓缓发芽。
因为所有的孩子,既是我们的过去,也是我们的未来。
P.S. 本文观点仅代表特约作者个人观点,部分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