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署调整优化防控措施,进一步精准防范疫情跨境输入输出
3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沪宁出席。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继续做好湖北和武汉的医疗救治、社区防控和后续工作,坚决防止其他地区疫情反弹,精准做好防范疫情跨境输入输出重点工作,加快打通堵点、清除障碍,积极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会议指出,当前境外疫情快速扩散蔓延,我国输入性病例逐渐增多,防控压力持续加大。要加强国际协调合作,做好国际航班疫情防控。对所有来自境外疫情重点地区的航班,入境时要安排专用机位、廊桥和通道,指定安全区域开展口岸卫生检疫,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对检疫判定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及时按规定落实转运、治疗、隔离等措施,确保无缝对接、闭环运作。对虚报信息、隐瞒病情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暂停跨境国际道路旅客运输。加强国际航线水路客运管理。各地特别是境外疫情输入重点地区,要加强药品、防护物资和抢救设备保障,提前做好定点医院、隔离病房等救治准备。同时,要做好人员跨境流动安全风险提示,减少不必要的出境活动,暂停组织出入境旅游业务。加强对境外我国公民疫情防控的指导和支持,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继续为有关国家疫情防控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共享防疫经验,为他们从我国商业采购医疗物资提供便利。
会议指出,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已下调了疫情应急响应级别,绝大多数地区已是低风险地区,要以省域为单元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认真总结前一段既严防新发疫情又推动复工复产的经验,完善精准防控措施,促进加快复工并提高复产率。抓紧出台在有效防控的同时推动全面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根据疫情变化,适时动态调整优化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低风险地区之间的人员和货物流动,必要的健康证明要做到全国互认,不得再设置障碍,不对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各单位在落实防控措施情况下,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不实施上岗前隔离。同时,保障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现病例立即妥善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聚集性疫情。
领导小组成员丁薛祥、黄坤明、蔡奇、王毅、肖捷、赵克志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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