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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 | 2018年“法考”报名条件(附解析)

2017-11-23 刘维亮律师(18762263500)推荐阅读 刘维亮律师讲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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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司法部官方微信公号推送了一条关于法考的重磅信息,信息量很大,小编先把重要的内容部分摘抄出来,然后对同学们关心的非法本是否能参考的问题重点解读:

司法部两微小编邀请了司法部考试司、考试中心相关责人就2017年司法考试相关问题进行微访谈,访谈内容包括明年考试考察侧重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等。

一问:司考改革官方文件什么时候下来?

答:根据9月1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司法部正在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就考试内容、方式方法、报名条件等作出规定。届时将向社会公布~

二问:请问非全日制非法本明年能考吗?

答: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是2015年两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我们要不折不扣执行《意见》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到我国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国情,按照《意见》确定的老人老办法原则,妥善处理好相关政策衔接问题。

三问:改革后放宽分数线的政策还执行吗?

答:根据中央有关部署,我们将继续商相关法律职业用人部门,在艰苦边远和民族地区实行与内地有一定差异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适当降低考试门槛,解决好这些地区法治人才供给不足的问题。

四问:2018年的大四在校生可以参加法考吗?

答:这个问题我们正在研究之中,若有相关政策我们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问:明年考试侧重于考察什么?

答: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根据两办意见,将加大法律职业立场、伦理、技能的考查力度,考试以案例题为主,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比重,因此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题型与司法考试的题型相比,肯定会有相应的变化。

六问:应该如何备考?

答:最后一个问题!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必考范围,我们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核心教材,研究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该大纲就可作为备考依据。希望考生在明年的考试中能取得好成绩!

以上所摘选的六个问题,事关2018法考的内容,本文将重点解读第二问题,其他几个问题各位同学也要注意,复习方向很关键。

第二个问题里面有4个关键点,同学们跟随小编一一解开隐藏的信息:

1,在此之前法务之家就推送过《意见》,这个意见是201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送之后,有同学因为没有在中办和国办的网站找到此文件,认为是虚假的,并不真实的。今天,大家都知道这不是玩笑,司法部的回答已经确认了。

2,“一方面我们要不折不扣执行《意见》的相关规定”,这句话很明确了,执行《意见》规定。

那么我们先看看这个规定是什么: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2018年的法考要坚决执行以上条件,能参加考试的或需具备以下3个条件,解读如下:

①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③非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法本)及以上学历+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对于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什么性质的工作才算从事法律工作,还需等待司法部的细则说明。

看到这些解读的报名条件,2017年未考过的非法本同学们是不是很难过?且慢悲伤,请看下面关键解析。

3,“另一方面要考虑到我国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国情,按照《意见》确定的老人老办法原则”,这句话很有深意。《意见》规定:“坚持积极稳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句话我们认为可能属于政策实施之前符合参加司考的条件的同学继续按照原来的条件参考,而政策实施后毕业的或者取得证书的同学需要参照新政策。

4、时间问题。司法考试制度的名称由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我们分析认为,法考新规也将会同步日期施行。

所以,综合分析,2018年法考,符合2017年参考条件的非法本、非全日制本科的同学,可以继续按照老办法执行报考。

特别注意:以上内容,是法务之家小编根据司法部的回答及《意见》进行解读,所解读的内容仅仅是预测分析,如与新政有不同或者冲突,以新政为主。

来源:法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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