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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严禁露天焚烧的通告
通告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省、市统一要求,昂昂溪区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娆时段为: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5月15日。
二、禁烧范围和对象:昂昂溪行政区域内,单位和个人。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处罚
1.露天焚烧,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2.因焚娆造成草原、森林火灾等恶劣影响,累计叠加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3.本着谁种植谁负责谁看守的原则,出现火点的种植户为第一责任人,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4.各村按村民小组实行联保,其中一户出现火点,其他各户给予相应处罚。
四、对举报违法焚烧行为的个人,经查属实的由镇(街道办事处)给予500元奖励。
举报电话:15946231919
特此通告。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2日
编 辑:李 玥
审 核:李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