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第26号公告】关于昂昂溪区疫情防控进行封闭管理的公告

融媒中心 微美昂昂溪 2021-08-12

关于昂昂溪区疫情防控进行封闭管理的公告

为保证突发疫情在我区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控制,现对昂昂溪区实行封闭管理,并作出如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①从 1 月 12 日 10 时起对昂昂溪区实行封城,四门落锁, 所有小区、村屯封闭管理。 

②停止举办聚集性活动,线下教育机构、娱乐场所、个人诊所一律关停,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

 ③对全区范围加强严管严控,严控人员出入,非必要不得离开昂昂溪区。如需离开,须持有 2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④自 1 月 12 日起,拟在全区内分别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


 二、交通管制 

自 2021 年 1 月 12 日 10 时起,昂昂溪区进出城区主要通道实行机动车、电动车限行的交通管制,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保障、应急救援等必要出行车辆外,快递及其他车辆一律禁止进出昂昂溪城区,主要通行道路实行物理隔离和设卡管理。 

(一)封闭 G4512 双嫩高速水师营高速口,封闭 G4512 双嫩高速榆树屯高速口,封闭昂霍公路昂昂溪遗址博物馆入口,封闭丹阳路昂昂溪入口,封闭昂富公路昂昂溪入口,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保障、应急救援、生产物资供应等必要出行车辆外,快递及其他车辆一律禁止进出昂昂溪区境域。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保障、应急救援、生产物资供应等必要出行车辆司乘人员,须凭有效证件或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和大数据行程码通行。 

(二)各乡镇、村屯进出机动车通道仅保留 1 条应急道 路,并设专人 24 小时值守,其余道路全部封闭。 

(三)即日起,昂昂溪区公交车、出租车、客运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全部停运。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抽调应急保障车队,对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提供用车保障。同时,为有效应对突发情况,各乡镇分别准备2台应急保障车辆。 

(四)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将依法严厉处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请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三、生活管制 

(一)自即日起,区内公共服务机构、教育培训机构、 商场、餐饮、歌吧(KTV)、网吧、健身房、游泳馆、电影院、 游戏厅、洗浴、温泉、美容美发、文化馆、图书馆、社区活动中心、棋牌室、休闲广场及个体诊所等非基本生活保障类人员聚集场所全部关停;区内药店严禁出售“退烧、止咳、 抗病毒”三类药;各类演出、比赛、展览、展销、宗教及红 白喜事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停办。 

(二)居民小区实行设卡管理,保留一个出入口,非本小区居民禁止进入。小区居民除上岗外,每日一人次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所有人员凭“鹤城平安码(绿色)”和居民通行证进出小区。 

(三)全区居民自即日起,无特殊情况不得离昂。如特殊情况确须出行的,需严格执行向街道请示报告及相关健康管理制度,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后,方可出行。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未关停的营业性场所要严格执行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疫情防控要求,工作人员及进出人员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脚底消毒“四宝” 措施。

(五)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带头减少人员流动,禁止组织和参与聚会聚餐。对于违反防控纪律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对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以村屯、社区为单位,立即对 28 天抵返我区人员进行普查,普查结果上报区防疫指挥部,党员、公职人员及志愿者要联合行动,积极投身抗疫行动中来。 

(六)广大居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习惯, 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尽量减少非必要外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配合由卫健、公安进行的流行病学调查,涉及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为全区人民健康负责的态度进行配合,坚决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号召,科学参与疫情防控。 

特此公告。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 年 1 月 12 日



来 源:昂昂溪区防疫指挥部

编 辑:陈迎昱

责 编:李   博            

审 核:魏海林

● 区领导深入公安分局开展“人民警察节”慰问活动

● 赵刚带队检查我区防疫工作落实情况

●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




齐齐哈尔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违法违规网络信息内容

举报电话:0452-2792316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