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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昂昂溪区发布第30号公告!

融媒中心 微美昂昂溪 2021-08-11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   告

第3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全区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现就昂昂溪区进一步加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截至 2021 年 1 月 17 日晚 20 时,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各类通行证一律停用,启用新通行证,由昂昂溪公安分局具体发放和登记,联系人:张明洲,联系电话:18804522005。


二、基于昂昂溪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区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对小区村屯分类别精准防控要求,将大五福玛村按特级管控村屯、庆华小区按一类管控小区、其它小区村屯按二类管控小区村屯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封闭管控、居家隔离、全员核酸检测等规定措施。


三、城区各小区车辆要在 2021 年 1 月 17 日晚 20 时前停入本小区内,进入小区后严禁出入,城区内仅保留区府路、 长兴街两条生产、生活、保障、疫情防控等车辆通行通道, 其它道路实行硬封闭。


四、生活保障经营业户(除药店外)一律实行限时经营, 营业时间为每天上午 9 时至下午 17 时,其它时间段不允许经营、不得哄抬物价,一经发现罚款 5 万元,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区防疫指挥部第 26 号公告已明确关停的经营单位仍然继续执行关停,一经发现私自经营的,罚款 5 万元, 吊销营业执照。


五、各村屯、社区卡点严格执行人员管控要求,机关干部要带头;疫情防控、保供、生产等工作人员凭新通行证方可出行,但仅限于工作需要;居民购买生活用品凭原购物凭证每户每 3 日出行 1 人次;特级管控村屯、一类管控小区人员一律居家管理,不得外出。


六、全体公民要配合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对不配合、不参与的,一经发现按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交公安机关严厉处置。


七、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严禁举办红白喜事等人员聚集活动。


八、成立城区村屯防疫巡查组,对私自经营、聚集聚会等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九、昂昂溪火车站、榆树屯火车站、三间房火车站停止对外售票,严禁本行政区域内人员乘车外出。来昂返昂人员严格按照市防疫指挥部第 27 号公告要求执行。


十、对拒不听从防控人员管理劝阻、强行冲卡、聚众闹事、编造谎言、传播谣言、破坏隔离设施等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1年1月17日



编 辑:李   玥

责 编:李   博            

审 核:魏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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