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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艺术论(二)简答

佚名 汉语言文学学习 2020-08-18


1、简述艺术灵感的范畴及其特征。

答:艺术家有时会突然从生活中获得一种启示,顿时便产生了创作冲动和源源不断涌来的诸般感受,有时会在意象孕育中苦苦思索,突然似有所感,茅塞顿开,豁然开朗。这就是艺术创作中的灵感现象。其特征有以下三点:

(1)灵感的产生具有突发性。在创作中,灵感作为一种心理现象,是客观存在的。灵感往往在平凡的心理状态中突如其来地出现,有时也会在苦苦的艺术孕育中突然到来。这两种情况的出现都是意识不可把握和预测的。

(2)灵感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综合形成的。它不是来自天启,而是艺术家在自向生理—心理素质和后天浑厚的生活体验和学养积累基础上综合形成的一种心理体验状态和活动。它是艺术家创造力极为旺盛、勃发时一种神思活跃、意象奔涌的心理状态。

(3)灵感的出现是一种超越。表现为理性意识以外的主观感受突然得到解放,就势不可遏的奔涌泛滥,充满整个的主体意识空间。灵感的主体艺术状态对日常状态的超越,是艺术家意象创造中最为旺盛、纷繁的状态,也是艺术家应努力获取的一种重要创造力。

2、简述艺术操作在意象生产中的作用。

答:艺术操作在意象生产中的作用表现在如下三点:

(1)艺术操作是艺术创造才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艺术意象的生产过程中,艺术操作一方面是意象生产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又赋予意象以最终的形式符号,将意象孕育的成果物态化和物化为现实的可传达的艺术品。

(2)在艺术家准备表达、操作时,心中意象并不一定已非常清晰、完善,正是靠着表达和操作运动,艺术意象才逐渐鲜明、完整并得以最后定型、完成。

(3)艺术家把心中孕育的意象用艺术操作加以表达并且用特定形式符号将之凝定下来,它是意象孕育的继续与完成。


3、谈谈你对艺术技巧作用的看法。

答:

(1)艺术技巧的操作在质料上留下的痕迹就是艺术的形式。它是艺术技巧运动的物态化和凝定。艺术技巧所展示的美就作为意义凝聚于形式的符号中。形式静态地表现艺术生产的动态运动。艺术欣赏者可以通过艺术形式体会到其中蕴含的技巧的美。因此,艺术形式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

(2)艺术家在对艺术真谛的体味与投入中,运用熟练的技巧,在审美状态中所创造出的形式,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在形式符号层次上的统一,是艺术的意义凝聚于有“意味的形式”。

4、简述艺术形态的划分标准。

答:美学家们在划分艺术类型的时候,大致依据以下三种标准。第一种标准是艺术与现实之间的关系。第二种标准是艺术作品与欣赏者之间的关系。第三种标准是艺术作品自身的存在方式。第三种观点是从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出发的,是一种存在论或本体论的观点,我们比较赞同。据此,我们可以把艺术作品划分为时间艺术和空间艺术两种形态。前者包括了音乐、戏剧、舞蹈、文学、影视等艺术形式;后者包括建筑、雕塑、绘画、摄影等艺术形式。


5、简述音乐的美的构成方面。

答:音乐是一种通过声音来传达思想感情的艺术,音乐是最为纯粹的时间艺术。音乐的美由以下几方面构成:

(1)音乐所依赖的媒介就是声音,声音自身的质量决定着音乐的美感,选择优美的音质很重要。

(2)各种声音按照一定的节奏、旋律、和声等规范组合起来,就能够塑造出一定的音乐形象,表达一定的思想情感。

(3)音乐的意象是由演奏者来表现的,高素养高演技水平的演奏者是实现音乐美的关键。对音乐作品的欣赏必须以表演者的演奏为中介。

(4)从音乐艺术的形态学特征上来说,它是完全动态艺术具有动态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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