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热点答疑丨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青海税务
2024-08-28

公司发放的2022年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适用单独计税吗?1.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公司发放的2022年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适用单独计税吗?2.个人养老金个人缴费应于何时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相关链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感谢您抽出  · 来阅读此文

END


供稿:青海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编辑:小林
推荐阅读

热点答疑丨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发票时,输入查验项后,提示网络异常可能是什么原因?


热点答疑丨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劳务派遣公司,此前选择了5%差额缴纳增值税,请问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热点答疑丨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热点答疑丨企业之间有购销的订单,但是没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青海税务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