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监督机制方法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质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青海税务系统将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完善工作机制”,持续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持续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让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学习调研落实一体推进,深入运用科学理念思路和工作方法。
坚持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并紧密结合实际,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坚持走实群众路线,在工作实践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用其武装税务干部头脑。坚持扎实调研,聚焦主责主业用活调研成果,以实打实的作风贯通用力、抓好落实,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针对基层监督力量薄弱,同级监督弱化虚化简单化,不敢不会不善监督等现象,找准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建立健全提级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为税收事业现代化护航添力。
盯紧抓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探索案件提级管辖作为重要抓手。
税务纪检机构要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专责机构的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重点和短板,把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按照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党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要求,持续转变工作方式,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强化对市县级局的监督检查,打通堵点淤点难点。促进作风转变,紧盯税收发展和安全,从个案出发研判系统风险,进一步强化税收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紧盯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结合实际将县级局纪检机构重要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提级至市州局,省局纪检组对重大复杂问题线索提级管辖,发挥体系机制效用,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做实各类监督,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贯通。
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完善机制方法,打造立体化、多层次的监督管理网络,做到信息传递顺畅,让各类监督形成合力。加强上下联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提级监管思路主动跟进精准监督,推动基层监督有形有效覆盖。加强横向贯通。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结合税务系统实际推动形成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强化对“两权”监督的全覆盖和有效性。加强内外协同。积极与地方纪委监委、审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织密织牢监督管理网络,有力保障税收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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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丨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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