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热点答疑丨缴费人现在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
答: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的规定: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02
答:可以,不同税目、税率的项目,可以在同一张发票上分行开具。但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以及差额征税开具发票等情形,不能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相关链接1.《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感谢您抽出
END
热点答疑丨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