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码头的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这个组织在找你
南码头路街道归国华侨联合会(以下简称南码头路街道侨联)成立于2005年3月,本届侨联任期届满,即将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加强南码头路街道侨联工作,团结广大华侨、归侨、侨眷,更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七彩码头”的建设发展做贡献。现招募热心侨务工作的优秀对象加入到南码头路街道侨联,夯实侨联基层组织建设。
如果您有意加入我们南码头路街道侨联,请把您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发往邮箱274852923@qq.com;也可至各居民区家门口服务站登记报名。
那么,哪些人群可以加入侨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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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华侨
华侨是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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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籍华人
外籍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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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归侨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一)“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二)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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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侨眷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一)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二)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侨眷,其范围同上。
快来加入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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