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法治——真实的香港
香港是财富集中的地方。这儿没有改天换地过,几代人积累的财富你很难白手起家去比,而每年都有新晋福布斯的大陆富豪在港安家置业。
我原来住的大楼多是业主自住,下面停车场停的全是顶级名车;现在住的地方比原来大楼好,但很多是老外租客,反而没有什么名车,而租车位的需求大。
香港是高端人群聚集的地方,来自世界各国。我女儿一年级班上20位同学,妈妈是美英名校毕业的、从事投行、律师工作的占一大半(高端人群未必是业主,很多都是租房住)。
这两年常有文章感叹港漂艰难。当初和我差不多时间来港的很多大陆留学生也陆续回国发展。在香港从无到有的积累不容易,除非你从事金融、法律等高薪行业,很难过上高层次的生活。
但这两年有些媒体宣扬的贫富差距、年轻人无望,那是带着自己的有色眼镜或某种目的写的。
港漂们回大陆的原因有很多,
1)工作机会使然,做直投风投的回去更接近市场;
2)不少人回到大陆更有优越感,有丰富多彩的生活;在香港只是一个普通人,很难让人多瞧你一眼;
3)单身的更容易回去,生了孩子回去就更犹豫;
4)香港生活成本高,离开了高薪的工作不容易找到下家,也只好离开;5)是要出人头地、还是自由安心的生活,个人选择也不同。
我想说的是,Hong Kong is not for everyone, and doesn't have to be for everyone。
很多 Expat 在香港生活几十年,一直租房并无置业。在国外,买房子并不是生活品质最重要的标准(德国人、纽约人大多数租房),租房子也可以有高品质生活(如果租金相对合理的话)。
如果买房子几千万,rental yield 只有2%, 市场投资回报率是5%,那应该租房不是买房。国内按揭率6%,rental yield 2-3%,从投资角度看租房比买房合理。
香港房价高也反映了它的高质素,吸引财富和人才。香港至今吸引人才的地方而不是人才流出的地方,也体现了这一点。有一次在的士上司机和我聊天,说受不了香港人多嘈杂要搬走,我问他搬去哪里,他说搬到郊区的离岛。
我说大陆比较宽敞,他说,那还是香港好吧。如果哪一天香港年轻人纷纷回大陆发展,那才是香港失去竞争力的体现。
香港的贫富差距一向大,但社会从下到上的流动性(upward mobility)从没被阻止。大家熟悉的林郑月娥、梁振英、甚至曾荫权都是普通、甚至贫寒人家出身的。
原因在教育上。香港有本地和国际学校,我本地学校又分精英和普及教育。本地精英教育就是各本地名校(圣保罗、拔萃等)。
香港的中产阶级非常努力,为孩子上学很拼的,就是为了进入精英教育系统。申请名小学、幼稚园录取率比哈佛还低。
但香港最公平的其实是本地普及教育,有着世界上最好的公立教育之一。我女儿上的幼稚园是一所政府补贴学校,每月学费200多港元,该区内所有孩子都可以报名,但择优录取。好的教育资源有集中、也有分散。分区考试,然后抽签录取该区最好的学校。
我先生当年来香港属赤贫阶层,单凭成绩好录取了很好的学校,学费由政府补贴。成绩一般的去到一般的学校,功课也很紧,并没有因此放弃教育质量。香港贫穷人家的孩子完全可以因为成绩优秀脱颖而出的。
我曾仔细思考过,美国社会问题其实出在基础教育上,community segregation 导致房价高的社区公立教育好,贫民区极糟,结果穷人家的孩子跳不出恶圈。香港的公立教育相对平等,不是由社区资助而有整体规划。
撒切尔夫人执政的一个基本原则,“机会均等,不是结果均等”。穷人家的孩子有向上奋斗的机会,这个社会就是公平的。
总有文章说香港年轻人因楼价高企、经济增长乏力因此对社会不满,这是经济唯上的思维(如果真这么认为,这几年不应该因某种目的让大陆人汹涌来港定居)。香港年轻人珍视自由,Beyond “原谅我这一生放纵爱自由”,这首歌才是香港年轻人的心态。
文 | Elaine 来源 | 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
刚到芝大读书时遇见一个香港来的学长,他教我一个词 Laissez-faire,很深奥我不明白。
1997年听芝大最具盛名的教授弗里德曼演讲,盛赞香港是自由市场经济的典范( a fairly comprehensive implementation of laissez-faire policy),影响了我一生。
Laisser-faire,自由不干预政策,传承于经济学始祖 Adam Smith ,著有经典经济学巨著“国富论”("the big short"电影里,那个做空次贷的有自闭症的天才是医科出身,但自学熟读了国富论)。
1971年港英的财务司长 John Cowperthwaite 开始在港实行自由不干预政策,认为只要建立了有效监管和 infrastructure,由市场做决策,经济在不干预下运行得最好。
“In the long run, the aggregate of decisions of individual businessmen, exercising individual judgment in a free economy, even if often mistaken, is less likely to do harm than the centralised decisions of a government; and certainly the harm is likely to be counteracted faster”.
(长期来看,在一个自由的经济体每个商人各自做出决策。即使决策经常有错误,整体效果一定比政府的集中决策,对经济产生更小的危害,而且危害可以更快修补)。
继任财长Philip Haddon-Cave 继续执行,他认为,
“positive non-interventionism involves taking the view that it is normally futile and damaging to the growth rate of an economy, particularly an open economy, for the Government to attempt to plan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available to the private sector and to frustrate the operation of market forces”.
(对一个开放经济,政府的干预对经济增长通常是无效、甚至有害的,政府分配资源让市场力量困惑)。
自此积极不干预是英国管治香港的主要经济政策。看 CNBC大家可能听熟了一句话,“ Free market capitalism is the best path to prosperity"(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经济是通向繁荣的最佳途径)。这也是芝加哥经济学派的观点,是里根、撒切尔夫人执政的基本原则。
笔者认为,里根和撒切尔的执政是资本主义的典范 (撒切尔一直熟读亚当 斯密的《国富论》)。大家可能记得,在八、九十年代中国经济改革开放时,还经常提到市场是“无形的手” (invisible hand),其实也是出于这一理念。
大政府、垄断经济在短期内有很多优势,能做到自由市场经济做不到的事。垄断企业可以获得更高利润、因此在投资上很阔绰。
记得当年给国内电讯公司写建议书,提议以美国模式运营商共建分享铁塔、节省资本开支,国内电信公司认为,我有钱自己造为什么要与人共享?
节省成本不是重要考量。但在完全竞争市场,节省投资、成本极其关键的,资源要进行最有效配置。(朋友看草稿时提醒我,2014年已成立铁塔公司,迟了10年。)。
最近几年总有人抱怨香港政府不作为,没有战略眼光的特首。梁振英因此要做有为特首,大大提高政府投资,并因此与财长曾俊华产生矛盾隔阂。
曾俊华是在传统香港管治体系成长的,仍然信奉小政府理念,谨慎动用公帑 。
政府处处有为、大政府,强化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控制,是与香港近50年的管治所违背的。香港之所以能成为“亚洲之都”、吸引最多跨国公司和人才,是得益于市场力量,不是政府。
大政府支持者经常以新加坡、澳门为例,强有力的政府带动了经济发展。但在笔者和很多香港人看来,香港远强于这两个经济体,因为私营经济更发达,民众选择自由。
引用一段话,"世界许多地方也行市场经济,为什么香港的特别成功?
关键英殖民政府少干涉、少计划、少表态。建立了制度便变成中立旁观者,一定程度上,这种无为而治,正是香港人最怕失去的"。
香港是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的典范。资本主义有三大基石,private ownership (财产私有), freedom of speech,最后一点, rule of law。
“Rule OF Law “ ,法治,意思是法律高于一切,包括特首。法律是各社会阶层谈判妥协达成的协议,规定了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没有人有特权(在英国这样的君主立宪国家, 王室的特权是名义的,维护一种传统的符号,除了税收方面有免除政治方面并无实权)。早在十二世紀的西班牙,Aragon 就有 "en Aragón antes de Rey hubo Ley" ("in Aragon, Law came before King")(法律高于国王)。
Rule of law 的好处,这个社会有规可循、有可预见性,英国是最佳案例。十三世纪初制定的《大宪章》(Magna Carta)约束了国王的权力,王朝再替换(House of Plantagenet, Tudor, Stuart,Hanover, Saxe-Coburg-Gotha to Windsor)、王位再更换,主要游戏规则不变、财产所有权不变,恒产者有恒心。
“Rule BY law” (法制),是统治阶级依法治国。商鞅变法也是法制,可是百姓由此失去了自由。从小受的教育很难排除遗毒,其中至今还能听到、并让我反感的话,”国家是统治阶级统治被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等等。
既然是统治阶级,那么这个阶级必然千方百计地维护自己的统治,有了权力谁也不想失去;而被统治阶级则一直想翻身做主人。中国历史就是统治阶级暴力更替的历史。现代社会,谁是统治阶级、谁是被统治阶级?
在我了解的现代文明社会(美国、英国、法国、香港等),没有统治阶级、也没有被统治阶级,但的确有不同的社会阶层,大抵为精英阶层、中产阶级、底层社会。精英阶层是流动的,没有一个固化的精英阶层在统治。
在国外,绝大多数精英不愿意去政府部门工作(工资中下等);最精英的在 private sector(私营部门)。只有少数出生政治世家、或有社会情怀的才愿意从政。大部分精英不愿意做议员、政客、甚或总统,要牺牲自己的生活品质、尤其是隐私,竞选过程被人挖地三尺,何必呢?
阶层不是凝固的,精英阶层必须非常努力,才能让孩子也能维持在精英阶层,要不就不会有 Amy Chua这样的虎妈了,身为耶鲁教授还那样逼自己的孩子。
富贵家庭想传承财富很有难度。大部分国家都有遗产税(香港没有),美国尤其高(州税加联邦税加起来可达60-70%)。虽然有 trust babies(富二代靠财产信托收入生活),但一般就是二代而已,很难隔代再传。即使是有钱人,他们的孩子未必愿意继续继承商业, 富贾子弟名牌大学毕业去做非赢利慈善工作的比比皆是。
每个阶层各自有不同的代价。精英阶层生活很大压力。美国私立学校的孩子比公立学校辛苦多了,寄宿高中名校的竞争压力非一般人可以想象 。相比之下,美国很多底层社会的,不读书不工作、酗酒吸毒、未婚怀孕生子、拿社保福利。
做投行时无比艰辛(每天只睡几个小时,除此之外都在工作,周末亦如此)。看我如此奔波疲累,当时在读大学的外甥说,我以后一定不做投行!我自己也时时感到,自己的生活品质远远不如在安庆的姐姐们,时有感慨。
我很爱看“Too big to fail”这本书(可以看金融界巨头住在哪里,有助于房地产投资。比如 JP摩根董事长 Jamie Dimon住在 Park Avenue,雷曼CFO住在Times Warner building)。雷曼董事长早上5点多就从 Connecticut 家里出发去曼哈頓上班。我自己就不羡慕他们:金字塔顶层的生活太累了,非我等凡夫俗子可以忍受。
记得17年前在法国做一单跨国并购交易。我的客户是法国公司,对手方是韩国公司。韩国人要求很高,要我们迅速提供尽调资料,他们自己那个加班加点啊。我的法国客户却无奈地对我说,在法国让员工加班是犯法的。他带我吃午餐花了2、3个小时,把我给急死,因为好多工作要做、邮件要回(我倒自此爱上了浓缩咖啡espresso)。上周和一位法国帅哥谈事,说现在法国晚上7点以后给员工发电邮也是违法的。
显然在法国,主流社会不想做高薪精英阶层, 有文化有品味、好食物好酒、还有激情燃烧的爱情,才是大家的追求。我的法国朋友們也很看不上他们的总统,觉得他 pathetic,绝不艳羡他的生活。
因此,精英、中产和底层阶层分化,其实是在教育方面以及持之以恒的努力。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孩子读书亚历山大的原因。父母再精英,也不能保证孩子继续精英下去。
所以某种程度上,处于哪个阶层也是看你自己愿意付出多大努力,如何牺牲生活其他目标, 是个人对生活方式的选择。一个好的社会,需要保留由从下到上的流动性。香港的公立教育制度、美国大学的 affirmative action(AA),旨在提供弱势阶层向上层奋斗的机会。
Rule of law 的根源和精髓在于,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机会均等、而不是结果均等(每个人的 path and destiny (途径和归宿)并不同)。香港的法治与此同根同源,没有特权(特首、富豪犯法与普通民众同罪)。法律和规则透明、实施公平一致,这是香港法治的傲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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