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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反制新西兰;越南代表东盟10国反对中国南海主权

互联健谈 2020-09-12



  8月3日,外交部举行例行记者会,新闻发言人汪文斌宣布,近日,新西兰以中国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为借口,单方面宣布暂停与香港特区签订的《移交逃犯协定》。


新方有关做法将对港司法合作政治化,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严重损害了香港特区与之开展司法合作的基础,偏离司法合作维护正义和法治的宗旨,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为此,中方决定香港特区暂停港新《移交逃犯协定》,同时决定,香港特区暂停港新《刑事司法互助协定》。



瑞士外长称“中国正在偏离开放道路”


法新社记者:瑞士外长在周日的采访中称,中国正在偏离开放道路,侵犯人权的情况在增加,并对香港国安法表达了关切。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汪文斌:这样的言论缺乏依据,也不具建设性。我们多次强调,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任何外国都无权干涉。香港国安法将使“一国两制”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中国人权状况怎么样,中国人民最有发言权,要看基本事实。中国始终坚持打开大门搞建设,在中国新一轮开放特别是金融市场开放中,瑞士信贷等金融企业率先受益。


今年是中瑞两国建交70周年。70年来,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瑞关系取得了长足发展,实现了互利共赢。中瑞关系发展的一条最根本经验就是坚持平等和相互尊重。我们希望瑞方珍惜中瑞关系的良好发展局面,并恪守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东盟10个成员国发声明反对中国南海主权

越南代表东盟(ASEAN)10个成员国发声明反对中国以历史为依据来宣称拥有南海主权,指南海主权应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为基础。

东盟成员国领导人26日以视像会议方式召开每年一度的峰会。声明中写道:“我们重申,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确定(国家)在海域上空(拥有)海事权利、主权、管辖权和合法权益的依据 ”。

荷兰海牙的国际仲裁法院(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Tribunal,IAR)2016年7月亦曾作出相关裁定,指中国声称对南海水域拥有广泛的历史主权,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一说法无效。



2016年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就南海问题答记者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

我们看到,仲裁结果出来之后,有国家表示“这个仲裁裁决对当事双方都是有效的,都有约束力”,我想请问,中国如果不执行裁决,对他们来说是“违反国际法、将会损害国际声誉”,中方对此是怎么看的?


刘振民:

关于这个仲裁裁决是否有约束力,中国政府已经表明立场,外交部声明已表明立场,这个声明是“没有约束力、无效、违法,中国不会承认,也不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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