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中国思想史_09「人人为狼」
“自【汉承秦制】以来,中国政治似乎总是无法摆脱【外儒内法/剂之以道】的游戏规则。在《中国思想史》中,秦晖老师带我们了解【秦制】是什么?为何法家能够打败其他思想,对中国政治影响至深乃至今天仍无法摆脱它的阴影。而人的观念和人之间的关系,又如何深受这套规则影响和塑造。”
「人人为狼」
1. 不讲规则的法家原则
法家的“性恶论”,的确是人类历史上很罕见的一种、非常彻底的“性恶论”。
法家所谓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应该说是王子得罪了皇上,与庶民同罪。
讲得简单一点,就是法家认为任何人都可以杀,因为任何人都有可能危害皇上,包括皇上的至亲骨肉。所以皇上对任何人都可以不讲情面,也没什么道德方面的顾忌,想杀就可以杀任何人,想重赏也可以重赏任何人,这和正义、平等的权利毫无关系。
所以张汤那句话,人家说你怎么不按法律呢?他说法律算个鬼啊,法律不就是皇帝的意志吗?皇帝想什么,什么就是法律,皇帝想要杀这个人,他是宰相也可以杀,他没罪的也可以杀。皇上如果要保这个人,这个人是乞丐也可以保,这个人是罪犯,也同样可以保。
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其实我们固然不能说所谓的循吏或者儒家就是主张法治的,当然那个时代的儒家也谈不上什么现代的法治。
可是如果真的要把所谓的“三尺之法”当作一种不以皇帝的意志,或者说不以长官意志为转移的一种客观标准的话,当然法治的意义不仅仅是有客观标准,还有别的,实际上现代法治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尊重每一个人的平等的公民权,但是我们即使不考虑这个,即使把这个所谓的法治按照最简单的说法,就是有一个客观标准。
那么真正能够尊重这个客观标准的也是当时所谓的循吏,而不是酷吏,或者说是儒家,而不是法家。
讲得简单一点,在道德可以起作用的情况下,儒家是讲道德的,但是如果真的需要用法律,那么也恰恰是这些有道德的人比较能够坚持法律,不看上面的眼色办事。
而所谓的法家,哪怕他们很熟悉法律,哪怕法律就是他们自己定的,实际上他们也不当一回事,因为他们真正看重的其实就是上面的眼色,既不是道德也不是什么法律。
2. 求恶得恶的法家人物
法家这个极端的“性恶论”导致他们把所有的人都看成是敌人,当然也就造成了所谓的不讲情面。
法家的确是不讲情面,不讲情面不见得就是公平的,不讲情面但是要讲权力,但是要讲上面的眼色,为了维护皇帝的意志可以不讲情面,讲得简单点就是这样。
那么这种“性恶论”的确是非常之极端,它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主要法家人物大多数都不得善终,从商鞅一直到韩非、李斯,这些人几乎都是死于非命的。
为什么会死于非命呢?
其实道理也很简单,你本身就教皇上任何人都可能是他的敌人,任何人都不能相信,最宠爱的妃子也不能相信,最宠爱的太子也不能相信,连爹都不能相信,凭什么就要相信你呢?
如果所有的人都可能是坏人,为什么你就不可能成为坏人呢?
而且你还特别聪明,像什么商鞅、韩非,读他们的书,给人的一个感觉就是这些人把什么都看透了,这些人绝顶聪明,又不能保证不安坏心,那像这样的人怎么能信得过?
所以法家讲的这一套皇帝是听在耳朵里了,但是法家这些人,皇上是不会放心的,你既然这么绝顶聪明,你既然把什么都看透了,将来你一旦跟我作对那还得了?谁能保证你不跟我作对?所以这些人都是要不得的,这些人都被杀掉了。
3. 人人为狼的法家逻辑
法家“性恶论”的第二个极端之处就在于,其他人的“性恶论”都只是作为一种事实判断的“性恶论”,而法家的“性恶论”则是一种价值判断的“性恶论”,讲得简单点就是性恶比性善好。
像讲这样话的人其实是非常之少的,但是法家就是这么主张的,因为法家从刚才的逻辑中就推出一条,他说皇上治理国家,要让大家服你,你靠仁义道德、靠亲情那是行不通的,没有一个人会对你真的好。
聪明的皇上不需要相信别人表达对你的忠诚,那些都是假的,在法家看来,哪怕就是最表示效忠你的人也是一些“万岁不离口,语录不离手。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的人。法家的帝王从来没相信过任何人,包括他的亲密战友。
那他不能寄希望于大家对你的忠诚,那么他能寄希望于什么呢?
他就只寄希望于你的图利之心和怕死之心。
就是你能够为我所用是因为你图我的赏,你不敢违背我是因为你害怕我的惩罚。
韩非就讲,“君之于臣无骨肉之亲也,所以不敢叛者,抚于士也”,在法家看来连骨肉都靠不住,何况这些人又不是骨肉。
那他为什么不违背我呢?就是怕我杀头;为什么为我干事呢?就是图我的高官厚禄。
所以假如一旦有一天,人们既不怕他杀,又不图高官厚禄,法家就觉得非常危险。这个天下怎么能治理,我罚人家也不怕,我赏人家也不图,那还得了吗?所以法家最怕的就是这儿,所以法家历来就喜欢大家既图赏、又怕死。
儒家有一些言论在法家看来完全是傻乎乎的怪论,比如儒家历代都有这么一种说法,说治理天下要靠道德,什么叫道德?具体说就是所谓的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
实际上《韩非子》里头专门有一句话说,如果这个官既不爱钱又不怕死,那他很可能就是最危险的人,我觉得要把他清除掉的。
韩非说,“若此臣者,不畏重诛,不利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谓之无益之臣也,吾所少而去则也”,也就是说这样的大臣,我怎么能放心呢?我怎么敢用呢?像这样的人“不畏重诛”,我杀他,他也不怕,我赏他,他也不图。
“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他要干什么东西我也不能用惩罚,他也不怕我的惩罚,也不图我的赏识,这些人是什么人?
这些人是“无益之臣也”,对我没好处的,有一两个还可以,如果多那还得了,所以“吾所少而去则也”,这些人我要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