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汉承秦制】以来,中国政治似乎总是无法摆脱【外儒内法/剂之以道】的游戏规则。在《中国思想史》中,秦晖老师带我们了解【秦制】是什么?为何法家能够打败其他思想,对中国政治影响至深乃至今天仍无法摆脱它的阴影。而人的观念和人之间的关系,又如何深受这套规则影响和塑造。”
按照我们现在的说法,叫五四运动的主题是民主与科学,或者叫德先生与赛先生,或者说五四运动最大的意义在于引进了社会主义。但是不管是民主与科学也罢,是社会主义也罢,好像这些人都认为中国从巴黎和会以后就放弃了对自由的追求。这里头首先要涉及什么叫作争取自由,因为自由这个概念,不仅自由主义讲,其它主义也讲,而且严格地说,五四以前中国人倒真的不怎么讲,是到了五四以后才讲的,后来不讲自由了也要讲解放,解放其实也还是自由,就是使你自由,那只不过是由一个名词变成了一个动词。但是不同的意识形态理解的自由是不一样的,比方说社会主义者他们讲的自由,往往讲得更多的是所谓人类自由,是解放全人类。而自由主义者讲的自由,其实很明显的是带有个人本位的特征,讲的就是个人自由、个性解放和个人权利。但是如果要说新文化运动包括巴黎和会以后向左转的新文化运动,不包括个人自由,那恐怕不是事实,尽管陈独秀的德先生赛先生这个说法,可以说是脍炙人口,使得五四运动追求民主科学好像已经成为大家都知道的一个说法。但是事实上如果根据大规模近代语料数据库进行的分析,实际上五四运动最重要的关键词还不是民主与科学,而就是我刚才讲的自由、个人、个人主义、个性解放这一类的东西。五四当然也是有民主的诉求,但是这个民主诉求并不起于五四,也不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提法。很多人都认为是个性解放,个人这个概念传入中国是很晚的,一直到辛亥革命的时候,大家讲民主共和、天下为公讲了很多,但是讲个人、讲个体权利讲得还是很少的。1907年的时候,鲁迅曾经有一个说法,他说,“个人一语,入中国未三四年,号称识时之士,多引此为大诟,苟被其谥,与民贼同” 。1907年的时候,鲁迅说“个人”这个概念传入中国只有不到三四年,而且很多号称是时髦前卫的人,民主共和他们都能接受,但是一讲到个人,他们就引为大诟,就骂起来。如果说你是个人主义者,听起来你就像是民贼一样,听起来你就不是好人。然后鲁迅说,那当然这些人是落后了,他说实际上个人主义和自私自利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所谓的个人主义无非就是说要尊重个人的权利,至于个人怎么运用这个权利当然是另外一个问题,个人主义并不妨碍我们尊重那些甚至钦佩那些舍己为人的人,那些愿意为大家做奉献的人,钦佩那些慈善行为。只不过个人主义强调的是这些权利是在你的,每一个人,如果他把自己的东西拿来奉献,那这个人是非常伟大的。但是我们不能以所谓的高尚理由去剥夺别人的权利,去拿别人的东西来奉献,拔别人的一毛来利天下,那和你自己拔你的一毛来利天下,是完全不同的。所以鲁迅说,这个东西的确是要澄清的。他说,“夷考其实,至不然矣”。他说个人主义其实是个好东西,个人权利是非常重要的。鲁迅这句话表明个人这个概念是20世纪初才传入的,而且传入之初曾经受到抵制,正是新文化运动改变了这个局面。新文化运动使得个性解放、个人权利、个人自由成为一个大潮流。所以后来很多人都认为,个人解放或者个人自由才是新文化运动的首要特征和主要贡献。像胡适就曾经讲,他说“民国六七年,北京大学所提倡的新文化运动,无论形式上如何五花八门,意义上只是思想的解放与个人的解放”。茅盾,后来成为左翼文化一个很重要的人,他说“从思想上看,五四的建设就是人的发见和个性的解放,人的发见即发展个性,即个人主义是五四时期新文学运动的主要目标”。郁达夫也说,五四运动最大的成功,第一要算是个人的发见。一直到改革时代,像王元化先生这样的学者,他们也认为,五四在中国思想史上曾发生的最重大的作用就是个性解放。讲得简单一点,五四不是不讲民主,但是民主不是最显眼的,因为五四以前,民主几乎已经讲得都家喻户晓了,否则的话,怎么会有辛亥革命呢?辛亥以前中国虽然有立宪派和革命派的争论,其实在民主这个问题上是没有争论的,因为那些立宪派主张的都是英国式立宪。所谓的英国式立宪,就是虽然有皇帝,但皇帝是没有权力的,实际上英国虽然不是一个共和国,但是毫无疑问,它是一个民主国家。因此,民主共和不是五四的新提法,但是个性解放的确是在五四的时候成为大潮,那些人要婚姻自由,要摆脱家庭。大家知道不管是鲁迅也好、巴金也好、茅盾也好,包括郁达夫、徐志摩等等,那个时候的作品基本上强调的都是这些东西。五四运动以后,由五四运动最激进的那些人引导的潮流,对个人自由的态度越来越奇怪。实际上我们现在讲新文化运动是中国的启蒙运动,这个提法有一个很明显的缺陷,那就是如果我们只说新文化运动是启蒙运动,那我们就没有办法解释辛亥革命,因为辛亥革命把帝制都推翻了,都建立了共和,你说前面没有思想上的变化,稀奇古怪地就把帝制变成了共和,就出现了一场政治革命?我们都知道,不管是英国的启蒙运动和光荣革命,还是法国的启蒙运动和大革命,都是思想变化在前然后才有了政治变化的。当然有的,只不过这个思想变化后来被人低估了,低估的原因就是五四以前的或者说戊戌以前的中国人,虽然主张学习西方,虽然主张民主共和,虽然坚决反对秦制,但是他们不反儒家。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形成一种观念,启蒙就是针对儒家的,不反儒家那就不叫启蒙。因此五四反儒家,那五四是启蒙。以前虽然反对秦制,但好像就不是启蒙。当然不是这样的。五四本身是启蒙运动的一次变调,这次变调很重要的是,从原来强调共和民主、天下为公变成强调个性自由。新文化运动还有一点很明确,就是它矛头的指向,从法里变成了儒表,从秦制变成了所谓的礼教。我前面曾经提到,从戊戌一直到谭嗣同,都是没有这种反儒的意识,但是从戊戌以后另外的一种声音就开始出现了,而且这个声音逐渐扩大,到了一战时这个声音已经开始占了主流,那么新文化运动就是集这些改变之大成。这个改变是怎么产生的呢?和我前面讲的自由个性观念的引进有很密切的关系。大家知道,如果只是讲民主共和、天下为公,只是讲反对秦制,只是讲反对法家,那和儒家是不容易产生矛盾的,但是如果讲到个性解放,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如果要谈个性解放,那显然是和儒家社会冲突的。我前面讲到法家是主张大共同体本位的,强调的是皇上的权力,为了皇上可以杀爹杀妈,爹亲娘亲不如皇上亲。而儒家是反对大共同本位的,是主张小共同体本位的,因为人的一切善良都是来自家庭。重视家庭其实就是重视温情脉脉,就是重视仁义道德,因此儒家主张“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但是不管小共同体本位还是大共同体本位,他们都不是个体本位,如果要讲个性解放,那就等于说,在家庭内部要反对父权,要强调子女对父母是独立的。这个东西儒家是不会赞成的,因为这个直接和儒家所谓的礼教是冲突的。礼教是一种小共同体本位的温情脉脉的长幼秩序,礼教本身和秦制不是一回事,但是个性解放,它直接面对的其实不是秦制,而是礼教,那么这个东西当然就会和儒家产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