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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1985年11月19日,中国乡镇企业
1985年11月19日,邓小平会见巴基斯坦总理穆罕默德·汗·居内久时提出了中国乡镇工业的兴起和发展。
在谈到中国的改革时,邓小平指出:农村改革中的一大特点就是发展乡镇工业,乡镇工业兴起和发展了,才能容纳农业剩余劳动力,否则农村人口都要往大城市跑。这是我们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
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一大批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使农村中集体的、个体的及私营的企业如雨后春笋一般生长起来。
1984年3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农牧渔业部呈送的《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将社队企业改名为乡镇企业,并赋予乡镇企业不同于社队企业新的性质和内容,乡镇企业有了更多自主权。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乡镇企业开始突破所有制形式和经营行业的限制,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农村革命性的改革成果,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城乡经济市场化改革和以工哺农的先导力量,为我国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推进中国特色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探索出一条成功之路。
视频来源 | 京商传媒
图文来源 | 党史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