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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曝光,企业还有3个不知道的舆情误区

2018-03-17 袁星、张志凡 蜜蜂舆情
2018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随着企业品牌公关意识的觉醒,大家对于网络舆情监测越来越重视。可是,“3·15”曝光个别企业在漫天遍地的“指南”面前,不是找不到北,就是容易陷入误区。


如何避开这些坑,少走弯路。目前有下文帮您帮一把,此文为您揭晓。



片面理解的3个误区


  1、片面理解媒体曝光的目的



  一是认为媒体传播负面信息是故意找茬,跟企业过不去。经过长期调查,如此认识的企业往往不是个别现象,在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中的企业负责人有相当一部分持有这种消极、狭隘的看法。


  二是认为是同行的恶意竞争行为,在背后捣鬼。曾经调查过的对象企业中,也有一些企业负责人在遇到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负面信息时,认为这背后肯定是同行人在起“作用”。


  2、片面理解舆情危机公关



  个别企业片面认为媒体曝光企业就是为了挣广告费,甚至有人极端地认为媒体曝光某一个企业,肯定是因为这个企业没有满足该媒体的广告费要求等出现的后果。将企业对外公共关系、舆情应对片面的理解为只有资金时才能妥善处理,无钱则办不了事。


  其实,针对企业对外公关而言,不一定要在主流权威媒体发声才可,公司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开通公司官网、认证微博、认证微信等新媒体矩阵平台,遇到舆情危机事件时能第一时间主动积极客观的回应,知错就改、无错则以理服人,能在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名誉形象受损的情况下,快速挽救消费者对公司产品质量的信任和对公司的信赖,当然此处的当事企业仅限于正规的良心企业,而非以投机倒把为目的的不良企业。


  3、片面理解广告投放等同于品牌宣传



  由于专业属性的限制和工作经历的影响,有一小部分企业的负责人片面的认为企业的品牌宣传就是在媒体投放广告。其实质上,广告投放只是品牌宣传的一种方式而已。


  除此之外,还有优秀企业文化打造、高峰论坛和公益事业等多种方式,且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科技的快速普及,“信息爆炸”现象已成为常态,如果不做专业分析、精准研判,和以往一样一味地投放硬广告,这样往往会适得其反,反而增加了消费者的厌恶感。


企业舆情应对建议


  1、应先从自身找问题,严格执行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制度,不定期抽查、自查、自责、自省,做好产品生产全过程实时跟踪记录,不遗余力落实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人制度,明确树立和深入领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同时在企业内部不断落实产品生产关键节点责任人公开与相互问责制度,打造人人都是质量员、人人都是监 52 30242 52 15837 0 0 3860 0 0:00:07 0:00:04 0:00:03 3860员、事事能追溯、源头到个人的产品质量闭合管理系统。


  2、主动积极邀请第三方权威机构不定时介入参与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在企业内部管理中,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规范制度和强有力的执行团队,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半途夭折。


因此,需要企业负责人以公司最高层面的身份邀请第三方专业监管机构介入,除企业负责人外,不受公司其他任何人员的干涉,自主开展相关质量监管工作,及时将阶段性监管报告汇报给企业负责人,以便企业负责人能相对客观的了解公司发展的健康与可持续状态和程度。


  3、制定鼓励消费者参与质量监管工作的奖励制度,并付诸实施,及时兑现。作为企业而言,其实消费者才是企业产品质量最客观的评价者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引导者,因此企业要想取得长足的发展,必须要转变思路,变企业主导为消费者导向为主,通过大额度奖励等各种各样能激发消费者积极性的措施来邀请消费者积极参与,共同处理产品质量问题。


  4、专岗专人负责市场信息,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以消费者为导向,不断提升售后服务品质和产品质量执行标准。


除上述三种措施夯实产品质量本身外,企业必须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主动积极融入现代新兴事物和技术带来的红利机遇中,时刻关注市场发展前沿信息,快速响应,及时成立舆情中心、经济信息情报科、维权打造事业部等专业机构,不间断动态监管有关公司发展的各种主要信息,从中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和主动应对。





来源:蜜蜂舆情

作者:袁星、张志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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