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所有工业企业 6月底前完成首次风险报告!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
(省政府令第140号,以下简称《规定》)
已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为全面推进经开区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压紧压实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报告较大以上风险的主体责任,近日,经开区特制订《常熟经开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常开安〔2021〕3 号)。
一、高度重视、规上规下齐头并进
重点工作
2021年6月底前,全区所有工业企业及化工、冶金、电力、能源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部按要求完成首次风险报告。
2022年起,形成工业企业每年1季度前按要求开展至少1次安全风险全面辨识并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机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全面负责,组织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
二、长效督导、强化风险报告质量
01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5日前)
经开区已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开展集中专题培训,结合“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把此项培训任务作为“三年大灶”第一课。
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方法,根据重点推进的企业名单采取书面告知书等方式逐家通知,逐家确认,确保每家企业都有专人负责。指导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全面辨识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
经开区将召开现场会、推进会,以点带面,分行业、分领域推动所有工业企业进行风险报告。定期公开曝光一批没有按照要求开展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进行风险报告的案例,鼓励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确保在2021年6月底前,所有工业企业完成风险报告工作。
经开区安环局将对三个阶段面上工作分别于4月及8月开展2次集中核查,对企业网上报告的安全风险内容通过现场核实、查阅台账等方式开展核查,对不按要求报告安全风险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工业企业在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报告中的问题,对核查发现存在虚假的案例公开曝光,倒逼企业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的主体责任。
三、对标对表,层层传导压实责任
江苏省级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江苏省政府令第140号)
《江苏省工业企业具体行业目录(2021版)》(苏安[2021]1号)
《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一批)》(苏安办〔2021〕7号)
《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二批)》(苏安办〔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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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级
《苏州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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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经开区
《常熟经开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常开安〔202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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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第三十四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
未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的。
2
未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
3
未进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公示或者未设置重大安全风险警示牌的。
4
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或者未组织实施的。
5
未建立安全风险档案的。
经开区安全风险报告工作
全面有序推进
↓↓↓
3月4日,经开区召开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推进会暨专题培训启动会。区内130余家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风险报告工作人员参与了培训,让风险报告意识在企业中落地生根。
3月5日,召开安环消一体化精准执法业务培训暨装备网格、汽车网格工作会议,分享推广苏州市值得借鉴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剖析讲解监管执法重点内容,解读《苏州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实施指南》和《常熟经开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安环局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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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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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环e家
审核人:周燕
发布人:龚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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