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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厅官挪用3.64亿公款炒股致国家损失上亿,这还不是最夸张的……

2018-04-23 法治研究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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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了天津市水务局原副局长马白玉(女)的起诉书。检察机关认定,马白玉在工作中超越职权,违法动用国有资金炒作上市公司股票,给国家造成3.15亿元的经济损失。


起诉书显示,2000年10月至2001年12月,马白玉以维持创业环保公司股价为名,先后将3.64亿元国有资金投入证券市场,炒作创业环保公司股票。


▲天津市水务局原副局长马白玉(资料图)


此后,马白玉为了掩盖动用国有资金炒作股票的事实,由某投资公司与北京某证券公司签订虚假资产管理合同,并以账户间资金划转为手段,冲平市政投资公司对相关公司的3.64亿元的企业账目。

 

投资失败后,马白玉以市政投资公司名义收回两笔股票账户保证金退款并将短期投资损失约3.39亿元计入当期损益,全部核销。炒股期间,马白玉还贪污了炒股资金约1018万元。


除此之外,马白玉还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丈夫贾素进、儿子贾非以吃空饷、报销飞机票、住宿费、电话费等手段非法侵吞公款;安排儿子、儿媳进手下的市政投资公司工作并长期吃空饷;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商品房、翡翠手镯、翡翠戒指、翡翠胸针、手表、金条等物品及装修费用,共计304.2万元人民币、248万元港币、7.5万美元、4.5万欧元、2.1万英镑。


最终,马白玉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多个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国家的蛀虫被揪出,大快人心。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令禁止:不准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禁止违反财经制度批钱批物批项目,禁止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禁止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标准。


可就是有些干部不听劝阻,走上领导岗位,却不能坚持清正廉洁,为图一己私利,忘记了岗位职责,如马白玉一样,妄图通过不法手段牟利。这些干部大多拥有高学历、高智商,多年苦学却抵挡不住一时的糖衣炮弹,最终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资料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与他人合谋多次恶意超发数亿元国债,将其中约3.4亿元国债资金挪用于炒股、投资理财,供个人牟利。


这位有着国企高管中罕见的学术背景“明星行长”,从不起眼的存折印刷、广告业务,到大楼装修、软件合作,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揩油”的机会。他把投资者认购的超发国债,当成了“私产”牟利,作案手法十分专业,以致挪用后多年未被发觉。


为了填补其投资亏损的窟窿,陶礼明或其同伙还挪用其他国有资产,并收取各种“好处费”。一些腐败行为涉及的贷款资金规模甚至达到了上百亿元。2014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法院公开审理了陶礼明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他当庭认罪,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2016年6月,陶礼明因心脏病在看守所去世,终年62岁。


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土局原局长方化更为夸张。为供妻子晏艳炒股,他联合数人以做工程、开公司为由,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民间资本超过1亿元,最终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受贿罪,获刑14年。



纵观这些倒在股票金融领域的落马官员,他们自以为找到了不为人知的“赚钱”伎俩,殊不知官场不是生意场,权利不是筹码,原则不能交易。


这样的干部,绝不能容忍。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在反腐专题片《巡视利剑》中忏悔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从政就好好地从政,经商就好好地经商。否则的话必然是像我这样人财两空,后悔莫及。”


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不要像陈树隆一样,直至身败名裂才明白“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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