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的禁烟令,贪官污吏的敛财工具
鸦片产生得很早,中国在唐朝的时候便有了有关罂粟的记载。罂粟就是鸦片的别名。但是,当时鸦片的用途是药品——镇定药物。人们把鸦片制成烟膏来吸食的习惯,是到了明末清初的时候才开始的。
最初操控东方海上贸易的是葡萄牙人,鸦片也是他们从印度输入的。但是,在明末的时候,中国每年输入的鸦片特别少,比如明万历十七年的时候,关税表中提到了“鸦片十斤”,朝廷只收到了税银二钱。
到了雍正七年(1729年),由于东南沿海各省越来越多的人民慢慢地沾染上了吸食鸦片的坏习惯,雍正帝第一次发布了禁止吸食鸦片的上谕。这时候每年输入的鸦片不过200箱左右,虽然有了禁令,但是吸食的人仍然在吸食,而且在慢慢地增加。
这时候只是禁止吸食,并没有禁止进口。进口的鸦片也是被列入药品的,要报关收税的。但是因为吸食的人多了,所以每年输入的鸦片的数量也在增加。
乾隆十八年,在广东海关的记录里面有“鸦片一担”,还交了税银三两。之后,鸦片输入的数量继续增加,到乾隆三十二年已经增加到了1000箱,到乾隆五十五年,输入数量已经超过4000箱。
嘉庆元年(1796年),由于吸食鸦片的恶习弥漫到了全国,北京朝廷依照两广总督的建议,开始发布禁止输入的上谕,四年之后(1800年),又重申了禁令。
这道禁令未发布之前,每年输入的数量是四五千箱。这道禁令发布之后呢,输入的数量反而更多了。因为鸦片是违禁品了,不经过海关,所以没有明确的统计数字。但是据外国人的统计数据,嘉庆中后期,每年输入数量已经到了一万箱。到道光初年,每年大约有16000箱,到1836年的时候,每年已经有了两万多箱。鸦片交易的地点就由广州转移到了澳门和黄埔。
鸦片交易是用现银交易的,大量的白银外流,然后导致大清国内白银短缺。清朝初年,一两白银可以兑换800铜钱,到这个时候,因为白银稀少,一两白银可以兑换1600个铜钱。
主要由于白银大幅度涨价,再加上“此祸不除,十年之后,不惟无可筹之饷,且无可用之兵”,这时候大清朝廷对于鸦片买卖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看法:一派主张弛禁,公认鸦片为合法的商品、报关征税,以太常寺少卿许乃济为代表;另一派主张绝对的禁止,加重惩罚,以鸿胪寺卿黄爵滋为代表。
黄爵滋的意见很简单:必须严厉禁止,给吸食者一年的戒烟期限,过了期限还吸食的,就判处死刑。老百姓当然怕死了,严厉的刑罚,加上我皇上的天威,肯定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他还建议实行保甲连坐,一家吸食,五家一起处罚。店铺给人提供吸食的,处以重罪。官员的家属吸食的,子孙不准参加科举考试。幕僚吸食的,连带着本官一起处理。
许乃济曾经做过广东按察使,对于广东鸦片贸易的内幕比较明白。道光十六年(1836年)夏天,许乃济奏请将鸦片当成合法的商品。
他的奏章的意思大意是:鸦片属于一种药品,过去是准许进口的,而且依法纳税。后来因为人民滥吸成瘾,贻害社会,才禁吸禁卖的。但是禁止越严,那些税吏和奸商相互勾结得就越深,秘密输入的数量越来越大。因为只要有巨利可图,就有人不怕死,不管朝廷实行什么样的法令,都很难起到实效。
以前,鸦片合法商品输入的时候,要公开纳税,而且是以商品对商品,现银不至于流到外国去。自从这个禁令加强以后,这些官员和和奸商之间的买卖都用现银,这就导致现银的流出增加啊,然后银价越来越贵。现在不如仍然允许进口、纳税,但是只允许用茶叶、大黄、丝绢等物品交易,不允许用现银交易。另一方面,就是允许国内自己种植,抵制英国的罂粟。
对于人民吸食的问题呢,朝廷要严格管理官员、士兵和读书人,对其他的人则不必干预。
道光帝最终听从了黄爵滋一派的严禁主张。许乃济被免职(顺便说一下,许乃济在后来的演义小说《林公案》里被写成了奸臣)。1839年初,林则徐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到广州去禁烟。这一个举动最终导致了鸦片战争。
我们说一说。为什么禁烟令反而导致了鸦片更加猖獗呢?
在鸦片是合法商品的时候,鸦片的收入是要报关税的。税率当然免不了进行额外的苛索,但是正当的税款还是朝廷的。
但是自从鸦片成为禁品,而且严厉重申禁令以后,商人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进出口。这时候,清朝让广东水师在海面上巡逻,缉拿走私鸦片的船只。要进出口鸦片,只能躲过广东水师的注意,或者经过他们的同意。
这么好的生意,谁不做呢?
美国商人亨特对此有过亲身经历,他在《广州番鬼录》中有记载。
他们的船只来到南澳,两艘中国官船迅速驶来。长官询问:“为何来南澳?”船长解释,说从新加坡来,遇到逆风,被迫飘到南澳,想在此补充木柴和淡水。
长官从靴筒中抽出一道官方禁令,向船长大声宣读,意思是:“皇上有旨,任何外国人不能到广州以外的地方做生意。”希望补充给养后立即离开。船长不断点头称是。
然而,长官一行人并没有离开。长官让众随从回到自己的官船上,自己与书办进入商船进行例行检查。
一到舱内,顿时画风就变了。刚刚还是办公事,现在立即成了密会。长官小声问:“你们带了多少箱?”船长说:“有200箱。”两人在谈话中,反复提到“金沙”一词,其实就是抽成佣金。
一切按老规矩办。经过一阵窃窃私语后,双方还喝了一杯酒,抽了一支雪茄烟,事情谈好了,然后,长官离开告辞。
官员一走,买货的商船立即上前,查验货物,卸下装船,交易结束。
亨特的记载透露出几个信息:官员默许鸦片走私,官员在鸦片走私中有抽成,抽成多少是按箱数来算的。
一般抽成比例是多少呢?一般是2%的比例。比如,每箱500元,抽成10元。顺便说一下,等到林则徐来到广东、颁布缴烟令后,每箱迅速涨到3000元。广东以外的其他地区,如福建的鸦片,每箱只有1000-1600元。
于是,广东水师一手拿着禁烟令,一手得到了大量的金钱。
督标副将韩肇庆因为这件事情在历史上留下了姓名。这个哥们儿有两个特点:一是胆子特别大。一个是特别“有头脑”。
胆子大到什么程度呢?他竟然公然用巡逻船走私鸦片。想想也很容易明白,他们就是执法者,没有人来查他们呀。
“有头脑”则表现在:他在拿抽成的同时,还要鸦片贩子上交100箱鸦片。这些鸦片,韩肇庆不是自己抽,而是作为自己缉私的战果,用来展示、邀功的。为此,他还得到过朝廷的嘉奖。道光帝擢升他为正二品永州镇总兵官,赏戴孔雀翎。
根据《番禺县志》记载,韩肇庆担任副将以来,走私鸦片大约为每年4万到5万箱。以每箱500元计算,交易额至少达到了2000万元。
韩肇庆拿到的钱,自然是不能独吞的,除了手下众将士要打赏,还要孝敬上司,就是当时的两广总督邓廷桢(1776-1846)。实际上,邓廷桢对这种行为是默许的,否则在他的眼皮底下,如此猖狂地走私鸦片是不可能的。
两广总督邓廷桢能拿到多少钱呢?民间传言是,每月至少三万六千两白银。百姓作诗《十八咏》讽刺邓廷桢,说他是“两广师船皆私有,月入三万六千银”。
邓廷桢在后来,却成了禁烟运动的代表人物,经常与林则徐出现在一起,被赞颂。
1839年,林则徐到广州禁烟期间,查明韩肇庆及其下属蒋大彪、伦朝光等在缉私过程中受贿舞弊,请道光帝将其革职惩处。时任两广总督邓廷桢却从中庇护,道光帝仅将韩肇庆革职,未处任何刑罚;蒋大彪等人被发配到边疆。
当相当多民众对某种东西有需求(我们先不对这种行为作道德判断)的时候,朝廷的禁令不管是处于什么动机,却经常成为执行者敛财的工具。
如果鸦片是合法的,那么韩肇庆就不可能靠此敛财。一旦鸦片成了禁用品,韩肇庆们就可以一手拿着禁令,一手靠权力装满自己的钱袋子。
朝廷的禁烟,在表面上站在了道德制高点。韩肇庆们既对朝廷有了交代,又还拿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真是悠哉乐哉,两得其所。毕竟是“本朝与胥吏共天下”嘛。
最后,再推荐各位翻一翻潘绥铭教授的两本书:《存在与荒谬》《生存与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