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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18年8月16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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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浏阳也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中草药v高进 新湘江评论 今天


昨晚,微信群有网友转发来一张图片,上面显示的信息让网友们大吃一惊。



近日,据认证信息为“高坪镇人民政府”的公众号“长寿高坪”发布《【碧水蓝天保卫战】高坪环保投诉热线已开通,邀您来电!》的文章称,“强力推进生态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是全民共建美丽乡村的必由之路,需要充分调动群众主人翁意识、发挥群众力量共创美好家园。为此我镇进一步完善了环保投诉受理处理渠道,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对环保问题的监督和举报。


随后,文章下面列出了环保问题举报方式、环保问题受理范围、问题处置方式、举报人将受到保护等信息,其中大篇幅列举了环境保护政策“六控、十严禁”,里面有一条让所有浏阳人大跌眼镜: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瞬间,微信群的讨论热潮被引爆。


       网友A说,这应该是审稿时的疏忽吧。

       网友B说,不应该啊,政府公众号应该层层把关,这么明显的一条信息不可能没发现。

       网友C说,受理的环保问题范围不包括烟花爆竹,这只是宣扬环保政策吧。

       网友D说,省环保督查组在浏阳,这是做给省环保督查组看的。

       网友E说,禁了会有很多人失业,包括我。

       网友F说,极 左,怎么不禁了性生活?

       网友G说,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搞行政干预。

       ..........


不管什么原因,很多微友看到后都感觉有点震惊。为了解浏阳其他乡镇是不是也存在相同的情况,笔者查阅了几个乡镇的公众号,这一查不打紧,所有乡镇都有“六控、十严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赫然入目。


这个时候,笔者在想,是不是浏阳这些乡镇转发宣传信息时都出现了把关不严的可能?为此,笔者到百度搜索:环境保护政策之——“六控十严禁”。这一搜索更为震惊,头条就是高坪镇,第二条是株树桥水库,第一版面还有蕉溪、古港、达浒等,几乎这个政策成了浏阳所有乡镇的“专利”。


为了继续溯源,笔者好一通度娘子,七拐八摸的终于被我找到了这个政策的出处。

2018年1月31日,为切实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了“十严禁”,要求全市范围内严格实行。


但是,看完这原版的“十严禁”后,笔者感到一股无名火燃烧起来,想骂人。浏阳乡镇这些搞宣传的王八蛋怎么做事的,真是饭桶!(只有大瑶镇按原版转发,必须点赞


请看正版“十严禁”中的第六条:


(六)严禁在禁燃区域时段燃放烟花爆竹。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政发〔2017〕31号)规定,不得在全年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6︰00至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应按照规定品种和安全要求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看看,简直是偷天换日啊,省了中间的范围,整句话的意思就完全变了。该禁令特别详细指出全年禁止燃放的范围和时间段,其主要是在长沙市区,基本没浏阳什么事,因为整个浏阳区域内并未正式发文禁放。


不知道浏阳为什么要偷换概念,也想搞禁放?你显摆正式发个文试试!


不是说不支持环境保护,也理解政府环保面临的压力大,大家都支持蓝天碧水保卫战,提倡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可以,但你们不该偷换概念忽悠老百姓啊。这给广大市民一个什么信号,浏阳要禁放了吗?还是你们为了自己方便管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偷偷“调了包”?


这样偷换的概念向外界又传达了什么信息?年初还看你们浏阳人对各地禁放烟花爆竹“同仇敌忾”,甚至不惜请陈杰人等大V炮轰,现在自己倒搞起了禁放?


像这样的政策宣传、敏感话题一定要慎之又慎。为什么大瑶镇能原版转发,你们其他那么多乡镇(包括烟花主产区的枨冲)就瞎鸡巴乱转?你们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何在?做宣传、做公众号就是复制转发那么简单?出现如此大面积的宣传问题,作为主管全市宣传的浏阳市委宣传部清不清楚?拒绝删贴,必须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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