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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读 | 章莹颖案8天庭审终于结束,这些细节公布后,判死刑的可能有多大?

我是林伯虎 在下林伯虎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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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读 第403期

01:38起词汇讲解 | 06:02起只听点评 | 21:02起原文朗读


 怕太长你不听 

外媒为什么不把章莹颖身份说成留学生?

▸克里斯滕森是如何向其前女友讲述杀人细节的过程的?

▸关于凶手所称犯下的另外十二桩命案有何说法?他最终会被判处死刑吗?



Brendt Christensen's former girlfriend claims he was 'proud' about killing Yingying Zhang

微词卡和晨读营见文末


The former girlfriend of accused killer Brendt Christensen, who recorded his alleged admission of brutally killing 26-year-old Chinese scholar Yingying Zhang, testified Wednesday that Christensen seemed "proud" and "excited" when describing how he killed her.


来源 ABC


本期47词  |  累计18094词



章莹颖案,牵动人心。

 

亿万人,两年整,终于等来开庭。

 

上周这时候,我们基于庭审第一天情况,梳理了迄今为止最可信的案件信息。

 

但很多人并不清楚,接下来的一周多,对案件的审理其实一直在进行。

 

直到上周五,庭审过程暂告结束。

 

在这足足两年换来的八天里,关键人物悉数登场——联邦调查局探员、法医,被告嫌疑人的妻子、女友……

 

这些证人、证言、证物,串起章莹颖案很多关键细节。

 

在梳理过各路美国媒体刊载的庭审记录过后,我想:

 

是时候把这些细节拿出来晒晒了。

 

对这起案件的真相揭示越具体,对陪审团作出死刑决定的影响越直观。

 

而且,这些最新披露的真相,正引发大洋这边人们的更多问题——

 

比如凶手自曝握有13条人命,那么对另外12起命案,现在有何说法?

 

以及最关心的:

 

就目前看,有多大可能判凶手死刑?

 

我们拿出干货,问题一个个过。



1

 

照例先讲两句英语。

 

来看美国广播公司(ABC)新闻网站上的标题:

 

Christensen前女友表示:被告对于杀害章莹颖表现得“引以为傲”。

 

 

最扎眼的字眼是这个常见词 proud。

 

意思不多讲,琢磨一下这里的引号。

 

在描述自己如何杀人时“一脸骄傲”,我想小编这里的引述有两重用意。

 

一是强调——这副嘴脸太没人性;

 

二为严谨——这话引自原告女友的法庭证词。

 

并且我们还在报道正文中看到两个细节:

 

一是无论标题中的claim(声称),还是正文使用的accuse(控告)、allege(宣称),都指的是单方面的指称。

 


大量使用这些措辞,是因为按照法律传统,直到法官或陪审团采信之前,哪怕再有力的证言都不算做实,都只能如这里所说,是一面之词

 

还有一点,就是外媒对于章莹颖身份的描述。


 

国内媒体基本都用“女留学生”,但外媒普遍称其为“学者”(scholar)——即便她才26岁。

 

说是学者,因为章莹颖到美国的身份不是去攻读学位,而是以“访问学者”(visiting scholar)的名义。

 

拥有这种身份后,通常你可以去课堂上旁听,可以申请到实验室里做些实验,相对比较自由,也没有任何考试、写论文的压力。

 

但因为没有学位,所以外媒一般不用student来指称,普遍使用scholar 一言概之。

 

2

 

言归正传。

 

事实上,过去这一周多时间,随着密集的证人证言登场,章莹颖案很多犯罪和破案的细节越来越清楚。

 


上周这时候,我们其实已经尽可能详细地为各位还原了事件全貌。(可以点开这里复盘整起事件

 

然后接下来这周,更多内容浮出水面。

 

首先,是由证人提供的更多案件细节。

 

比如为期两天、克里斯滕森前女友的出庭作证。

 

她的这部分,最核心内容在于:她这位前男友如何向她坦承——自己就是杀害章莹颖的凶手。

 

              

我看《芝加哥论坛报》在它家报道的开头有一段非常详细的描述——

 

2017年6月29日,也就是章莹颖失踪第20天,她所在的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UIUC),举行了一个祈福集会。

 

在那天,凶手克里斯滕森竟然带着自己的女友前去参加。

 

当时,坐在集会现场一张长椅上,克里斯滕森拿过女友的手机,然后打开了记事本APP。


 

接下来,他一言不发地在女友手机上打了四行字,拿给女友看,然后又把这四行字全都删掉。



这四行字就是四句话——

 

是我干的。

 

她是我干掉的第13个。

 

这人已经没了。

 

永远。


              

这就是克里斯滕森向女友炫耀自己杀人经历的开场白。

 

他既狡猾——只打字不说话,而且打完就删;

 

又兴奋——显然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的不是羞耻,而是骄傲——甚至就如他女友所言:他整个状态是“兴奋”的。

 

 

所以那会儿,他可能已经按捺不住炫耀的冲动,觉得手机上打字太不方便,于是干脆开口跟自己女友讲:

 

“这些人都是冲我来的。”


 

接下来的整晚,这位克里斯滕森——用这篇报道的原话是——“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他杀害章莹颖的细节”。

 

 

比如,当天为什么会有两个犯罪现场——

 

他先是在卧室对章莹颖实施了强奸,然后掐她的脖子,但后来又将其拖进了浴室,用更凶残的手段对其加以处置……

              

克里斯滕森说,他当时在卧室里强暴受害人过后,对她脖子掐了十分钟。但令他意外的是,章莹颖并没有死,仍顽强地求生反抗——

 

用他自己的原话:I couldn't believe she was alive.(我简直不能相信她居然还活着)。

 

于是接下来,克里斯滕森把受害人拖进浴室,用棒球棒以他“自己最大的力气”在章莹颖头部反复击打,直到其头部炸裂。


 

这名凶残的被告还不收手。他接下来用刀刺进章莹颖的脖子,将受害人整个头劈砍下来。

 

 

并且请注意,在跟自己这位前女友描述这些细节时,克里斯滕森的状态是“边说边笑”。

 

 

而且说到自己埋藏章莹颖的地点时,他跟自己的女友讲:

 

我不会告诉你,而且“任何人也不会找到她的下落。”

 

              

显然,克里斯滕森对自己毁尸灭迹的做法很有信心。

 

但是他恐怕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位女友当时已经和FBI合作,用身上佩戴的秘密录音设备将自己谈笑风生的炫耀一字不差地记录了下来。

 

并且,成为了本案定罪的关键。

 

我留意到很多媒体在报道这段时,都提到庭审过程中一个细节——

 

庭审中,当播放这段对话时,法官听到录音当中不断地有“砰砰砰”的重击声出现,于是询问被告前女友这是什么声音。

 

她回答说:这是自己当时的心跳。


 

她解释道,当听到克里斯滕森跟自己笑逐颜开地讲述这些犯罪细节时,即便是作为一个已经和FBI合作从而有些心理准备的人,她还是感到极度恐惧。

 

录音中的心跳即是最好的证明。

 

在周四继续出庭接受讯问时,这位杀人犯的前女友还情绪失控,数度用手抹泪。

 

她表示,在章莹颖案发生后,自己也失去了工作——因为自从克里斯滕森被捕,媒体把她与克里斯滕森在一起的画面公诸于众,她便没有办法在公众场合继续工作。

 

              

这两年,因为事件带来的心理刺激,她一直在吃药治疗。

 

她表示,自己现在主要的收入,其实就是靠当初与FBI的关键合作,从中获得的补偿款大概是七八千美元。


              

3


这几天,其他庭审记录也显示,这位前女友与警方的合作是本案破案的关键。

 

就在克里斯滕森“吹嘘”自己杀人经历后第二天,警方便将其逮捕。而且被捕时他显然还不知道:把自己送进死牢的人,就是这位女友。

 

被捕两天后,克里斯滕森打电话给他的太太。

 

(没错,他当时既有老婆又有女友。剧情之所以听着狗血是因为:当时他跟老婆感情破裂,但还不愿意离婚,所以各自在外面找人——用检方的话来说就是处于“开放式婚姻”的状态。)

 

结果,就是在跟自己老婆打电话时,克里斯滕森还让原配去找自己这个女朋友,“要么发短信,要么给她打电话,然后告诉她:除非通过我们的律师,否则不要对任何人讲任何东西。”

 

而且克里斯滕森在与自己太太的电话当中还补充道,你去找这个女朋友时,一定要向她转达我是无辜的,并且一切都会过去(Everything is going to be OK)。

 


             

5

 

然后在上周五,还有一位关键证人也登场了——克里斯滕森的前妻。

 

她表示自己是一个注重隐私的人,出席这样的场合实属无奈。

 

但她还是提供了一些关键证词:

 

在6月十几号(也就是章莹颖失踪后几天),她回到家里就遇到联邦探员上门调查,所以当时就对克里斯滕森表示了怀疑,包括她在卧室的床垫上发现了一个血点,克里斯滕森对她讲,这是因为自己流鼻血。


 

另外在庭审中,当被问到“尽管知道自己的这位前夫杀害了章莹颖,但自己为什么依然与他保持联系”时,这位前妻倒是一度动情:

 

她说:毕竟,在过去近十年里,这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


所以尽管知道这个人杀了人,但自己也很难与他说断就断。


 

还是原配好。

 

5


另外,关于告方的辩护

 

其实我们上周就讲了,在本案开庭第一天,律师就已经:承认克里斯滕森就是杀害章莹颖的凶手。

 

既然放弃了无罪诉讼,那么这几天律师团队的辩护重点就变成两个:

 

一是质疑检方找来的这些证人证言的可信度。

 

比如说克里斯滕森眉飞色舞讲述自己作案过程的那一晚。

 

辩护律师指出,这个克里斯滕森的酒瘾大到:在去到章莹颖祈福集会的现场,他都是把酒装进矿泉水瓶,所以那时候处于喝醉酒的状态,——而醉话的真实性很难确定。




 

但这位前女友在法庭上就直接回应说:没错,克里斯滕森当时确实喝了酒,但相信他当时是清醒的,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另外,辩护律师还试图向陪审团展示:这位克里斯滕森其实原本是个好人,只是在案发前他陷入了人生低谷。

 

辩方播放了被告在案发前四个月找到学校心理咨询师的谈话视频。

 

在咨询视频中他坦承:自己之前的活法,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

 

作为物理系高材生,他先是在威斯康辛麦迪逊分校就读,而后又来到这所UIUC攻读博士——就他所在专业而言,这两个学校都是最顶尖的。


 

但自从他的婚姻亮起红灯,学业就一落千丈。特别是知道自己成绩差到拿不到博士学位以后,克里斯滕森意识到“自己原来没有那么优秀”,所以倍受挫折,转而借酒浇愁。


他坦承,之所以自己来找心理咨询师也是老婆要求的——当时他已经严重酗酒。



他跟心理咨询师说,自己一次能喝15到20杯,而且觉得啤酒都不够,所以喝的是郎姆酒,有一次甚至喝到整个人断片。



另外,接受心理咨询的这段视频当中,克里斯滕森还表示:自己由于小时候经历过事故,所以从青少年时期开始一直依赖于吃维柯丁(一种止痛药),所以有药物成瘾。


而且,他怀疑自己从少年时期开始就一直患有抑郁症,只不过一直到两年以前,他才开始看精神科医生并且开始吃抗抑郁药物。



不过除了辩护律师在庭审最后一天拿出来的这些视频以外,克里斯滕森本人在这一个多星期的庭审中基本上一言不发。

 

法官在庭审最后反复问他:你还有没有给自己的证言?他都反复确认说:没有了。

 

 

我看媒体还注意到说,在过去这些天的庭审中克里斯滕森基本上没有抬过头,包括作为关键证人的前女友出庭时,他都几乎没有打量过她一眼;

 

只是在最后一天他的前妻出庭时,我看报道说,他主动抬头看了自己的前妻,“和对自己女友的态度迥异”。

 


5


另外,最后结合过去这一个多星期的庭审,我看有两个关键问题各方都很关心:

 

一个是从庭审第一天就爆出:克里斯滕森对自己的女友宣称:章莹颖只是他杀死的第13个受害者,他自己从19岁开始就是一个连环杀人犯。

 

              

那么对于剩下的12宗命案,目前检方或者警方的态度如何呢?

 

就过去这周对发起本案提告的检察官来讲,除了引述克里斯滕森的原话,对其他可能涉及的命案没有任何提及。

 

不过我看到上周美联社的一篇报道,说联邦调查局现在已经跳出来,正在对克里斯滕森可能涉及的其他命案进行调查。

 

              

但是且慢,如果你细看这篇报道会发现,联邦调查局的上述回应可能只是被动的套话。

 

因为这番表述出现在章莹颖案的法庭上,是负责调查的FBI探员做出的一句话回应。

 

他说:我们正在继续调查,但是目前我们能拿出来的也就是章莹颖这一个案子。

 

 

也就是说,FBI还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指向其他案件。

 

而且也并没有证据显示,克里斯滕森从19岁就开始琢磨杀人。

 

事实上,他对连环杀人产生兴趣是“从案发数月前开始的”。

 

 

当时他痴迷于一本讲连环杀手的小说 《美国精神病人》(American Psycho)(这本书还在2000年被拍成电影)。

 

 

从那时候起,克里斯滕森开始在网上搜索如何绑架杀人、如何处理现场,包括研究如何肢解尸体,还下载了大量捆绑女性的照片。

 

而且当时他还对另类性行为(alternative sexual interests)产生兴趣(细节我就不讲了),包括认识的这位前女友,都是在社交网站上以这种特殊兴趣为名约到手的。

 

所以,对大家所关心的这个13人连环杀人案的可能性,根据上述证据证言的指向,目前看来还可能只是他的夸大和吹嘘,jianj至少是还没有证据、甚至没有任何让警方感到怀疑的线索指向克里斯滕森此前有变态杀人的迹象。


6

 

另外,最后的最后,回应大家最最关心的问题:

 

基于这一周多的庭审,目前来看这位凶残的杀手被判处死刑的几率究竟有多大?

 

这件事情我们也不妄加揣测,而是给到各位一些我觉得有用的背景。

 

第一点,从法律制度来看,克里斯滕森完全可能被判死刑。

 

虽然庭审所在的伊利诺伊州从2011年开始就废除了死刑,但在联邦层面美国还没有废除死刑,而且美国50个州废除死刑的只有21个,不到一半。

 

美国法律就规定,如果罪犯触犯了联邦法律,然后根据联邦法律应该判处死刑,那么即便罪犯所在州已经废除了死刑,这个罪犯最后的处决也必须要依照联邦法律来进行。

 

       

只不过,即便是允许死刑,但美国法律施行的陪审团制度也要求,必须这12名陪审团成员一致投票认定,不仅这个人有罪,而且罪行大到不可宽恕,必须一死——否则,这名罪犯都可以逃过一劫。

 

而且从美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虽然没有废除死刑,但真正执行死刑的可以说是少之又少。

 

1988年至今的30年间,总共在联邦层面执行的死刑有多少起呢?

 

只有三起

 

就是平均十年才动用一次死刑。

 

所以从概率上来讲,章莹颖案嫌犯最后走向死刑的可能性并不算大。

 

但是我要说:可能性不大并不意味着没有可能。

 

因为从个案来讲,之前最后一次动用联邦死刑的案件出现在1995年。

 

案情和这次很像。



当时的罪犯是一名美国军人Louis Jones,他被控强奸和残忍杀害了另一位女兵。

 

这名杀人士兵的辩护团队也是尽可能为他的行为开脱,说他在前线参与军事行动时脑部曾经受伤,并且在心理上备受战争创伤,罹患了一种很多人听说过的“海湾战争综合症”。

 

              

但是这样的辩解策略并未奏效,由于他的犯罪情节恶劣,所以哪怕他只杀害了一人,但这名士兵最后还是被陪审团认定罪该万死,并执行了死刑。

 

目前,章莹颖案件的审理还需时日。即便本周法庭(很有可能)认定克里斯滕森有罪。但在接下来,还有第二阶段庭审,陪审团会根据控辩双方的说法来投票,看是不是一致认为要对这位克里斯滕森施以极刑。

 

虽然我们无法预见陪审团最后会如何认定,但是从前车之鉴来看,我想客观来说,本案是相当接近于判处联邦死刑的情形的。

 

所以,对于大洋这边认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告慰章莹颖在天之灵的人们,让我们拭目以待。




403期微词卡


proud 

[praʊd] adj. 自豪的;得意的;自负的


allege 

[ə'ledʒ] vt. 宣称,断言;提出…作为理由


scholar 

['skɒlə] n. 学者



One Word, One World


今日重点词:

allege

重点词造句练习:


新闻记者们宣称这个男人是被谋杀的,但他们没提出证据。

(参考例句下期公布)


上期参考例句查看上期

I had to walk very fast to overtake you.

你认为怎样的结果才能告慰章莹颖在天之灵?

欢迎留言



原文:https://abcnews.go.com/US/brendt-christensens-girlfriend-claims-proud-killing-yingying-zhang/story?id=63818686


编辑 | 汤圆   校对 | 汤圆   排版 | 校校   剪辑 | 阿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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