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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键get窗口常见问答 | 安全保卫处电子离校及户口迁移毕业生问答合集来啦!

服务师生的 浙大校务服务 2023-09-17

    各位毕业生,您在电子离校、户口迁出前后是否有一些困惑?快来看看小u准备的攻略吧!



电子离校篇


Q1

申请电子离校之后,离校系统安全保卫处一栏一直显示未通过,怎么办?

A

   在本人电子离校申请流程中,找到需安全保卫处办理的事项,再根据自己户口情况提交离校申请。

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请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如继续在浙大升学,也可在此栏上传本人升学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如户口未迁入学校,请勾选“户口不在学校”,并且上传本人现户口页照片。点击“提交”后,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

Q2

下学期仍在学校读研,我的信息已统一上报给学院,为什么电子离校流程中安全保卫处审核一栏还是未通过?

A

   安全保卫处将学院系报上来的所有毕业生数据全部传给信息中心,信息中心会在系统中统一上传数据。如毕业生在信息中心上传数据之前提交的电子离校,安全保卫处审核一栏会显示未通过。需毕业生在电子离校申请流程中,找到需安全保卫处办理的事项,再根据自己户口情况提交离校申请,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

Q3

户口在浙大,我下学期继续在本校升学,如何申请电子离校?

A

   在安全保卫处审核界面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地方上传:录取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继续在校升学的证明材料照片。如本人升学信息已由学院系统一提交过安全保卫处,也可在纸上写明“本人继续在浙大升学,信息已经上报学院系”,并拍照上传。


户口迁移篇


Q4

户口在浙大,下学期继续在本校升学,我的户口怎么办?

A

   可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现家庭地址,也可选择继续保留在学校。如在本校升学就读校区有变更,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安全保卫处不予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学生本人在研究生开学报到前,自行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按照2022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落户要求将本人户口迁移至就读院系所在校区。

Q5

已将户口从学校迁出,但我想更改落户地址,如何办理?

A

   请毕业生本人持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户口迁出的派出所办理改迁手续。

Q6

我已申请办理出了户口迁移证,但未在迁移证有效期(30日)内办理落户手续,该如何操作?

A

   需向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进行咨询,确认迁移证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如可以,按照正常流程办理落户手续。如不可使用,需持过期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至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进行更换。

Q7

我在下学期升学至其他高校攻读研究生,户口迁移证在开学前就会过期,我该如何处理?

A

   一般情况下,过期的迁移证可正常使用,无需重新办理。也可咨询升学高校的保卫部门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

     其他安全保卫处电子离校、户口迁移未尽事宜,可咨询行政服务部办事大厅安全保卫处(综合)窗口0571-88206065。


 祝各位毕业生前程似锦!

内容来源:陈青

图文排版:王彤

今日编辑:沈轶颖  潘红雅

责任编辑:沈轶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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