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度补充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公告!报名截至7月5日!
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是农业农村部所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承担农业农村数据汇集管理、综合分析和整合应用等工作。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就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度补充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京内生源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度补充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四、招聘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流程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7月9日17:00。
2.报名方法:请应聘者将《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度补充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补充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7月9日17:00前发电子邮件至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招聘专用邮箱(dsjzxzp@126.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
3.补充材料:
(1)提交有本人签字的个人声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说明在校期间为非就业状态、未缴纳社会保险,且已咨询学校可以完成派遣,档案可以进行转递。声明要加盖学校公章,并附“情况属实”字样。
(2)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工作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二)笔试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笔试。笔试命题、监考、阅卷等事宜,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负责,并组织签订保密协议。《笔试公告》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发布。
(三)面试
按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不足5人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为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需达到笔试总分的60%),发布《面试公告》,并与考生电话进行面试确认,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空白处注明:书面声明、考生姓名、因何原因自愿放弃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某某岗位面试资格,后果自负。考生签名、落款日期等),从现有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递补人选原则上截止到面试前2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考察
按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2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总分的60%)。如有考生放弃应聘,或体检、考察结果不适宜入职的,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后,请及时关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同时,我单位将在面试前与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电话确认,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请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地址,如有变化须及时告知我单位,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4.招聘过程中,考生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5.联系电话:010-59195326
来源: 招聘单位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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