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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资本市场环境远不止严把关那点事

2017-12-07 莫开伟 IPO日报


需要对已过会未上市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看看之前审核过会企业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同时,需要对近两年上市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莫开伟



12月4日,证监会主席助理宣昌能在参加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风险投资和互联网产业发展论坛时表示,证监会通过实施严格的现场检查,持续向市场传导监管压力,防止“带病申报”和“病从口入”,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通过终止和否决一批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净化市场环境,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显然,净化市场环境,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是符合民众意愿的,也是证监会理所应当的职责。早在此表态之前,证监会从加强发审委权利监督及追责入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成立了发行与并购重组审核监察委员会,制定了发审委选人、用人、监管三分离制度,组建了大发审委,并随机产生临时组别和召集人;同时对IPO审核实行终身追责,这些变革,切中之前发审委权利过大集中无约束的弊端,起到了防范“病从口入”作用。



自10月17日大发审委成立以来,截至11月末,共审核60家拟上市公司,过会34家,否决22家,过会率仅56.67%,与今年前9个月相比,过会率下降超过20%。大发审委“快、细、严”的审核风格已深入民心,且起到了较强的震慑作用,一些企业主动撤回申报材料,IPO公司申报数量也大幅度下降。据统计,自11月份以来,仅有约30家公司预披露或预披露更新。而在9月与10月,预披露或预披露更新的公司数量合计均超过70家!



应该说,证监会对发审委权利约束监督的改革成功实现了防范“病从口入”的目的,起到了震慑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资本市场。





但是,笔者以为,净化资本市场依然任重道远,除了把关堵口,防范病从口入,以下几件事情也是需要证监会加以考虑的和努力践行的:


首先是要加强现场检查驱除劣质公司。


不驱除劣质公司,市场永远是鱼龙混杂,净化市场环境只能是空谈;同时,加强现场检查驱除劣质公司还能起到很好的为民释疑作用。大发审委严把企业IPO关口之后大幅度下降的过会率固然可喜,但也带给民众对大发审委成立之前审核过会上市公司的一丝疑虑,这些公司是不是合格的,有没有带病入市?


无论是驱劣,还是释疑,都需要证监会加大现场检查及处罚的力度。当前,需要对已过会未上市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看看之前审核过会企业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同时,需要对近两年上市企业进行随机抽查。2016年至2017年10月底,沪深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高达605家,合计融资3411亿元,IPO家数和融资规模均居同期全球前列。快速审核难免会有疏漏,就如同“欣泰电气”会混进上市公司一样,但民众是不相信上市公司中只有一个“欣泰电气”的,怎么办?只有通过现场检查并公布现场检查结果才能为民释疑解惑。


其次,亟需修订证券法规,加大违规欺诈上市处罚力度。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此轻的处罚,非但不能起到对违规欺诈行为的震慑作用,相反如同违规欺诈上市公司的保护伞,因为一旦处罚,就获得了合法的资格。就如同城郊及乡镇的违建一样,他们均视经济处罚决定书为批准建设的文书。


再次,需要修改股权设计,当前的股权设计,不仅仅满足了上市公司项目融资的需要,还变相地成为了上市公司股东的提款机,使得任何一家上市公司股东都实现了巨富的梦想,这一定是有违证券市场发挥直接融资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初衷的。同时,巨额的财富,也会成为一些企业绞尽脑汁包装上市的原动力;当然这也将加大证监会净化资本市场环境的难度,增加监管成本,但都是必须付出的,也是值得的。


总之,确保IPO质量,不能仅止于对拟新上市企业严格审核,应双管齐下综合施策,既要守口把关好IPO企业的增量,也要对原来IPO企业上市的存量进行盘活,下决心淘汰一批不合格的上市企业,让垃圾上市公司寿终正寝,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才会真正形成,广大投资者可信赖的优质投资公司才会真正占据资本市场,也才能最终让投资者真正分享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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