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青少年办实事】推动被害人救助项目落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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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青少年成长点亮心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7月29日下午,团市委组织召开了邢台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小组会议暨未检系统受害人救助项目签约仪式。团市委、市检察院、市民政局相关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及益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参加。
市检察院柴玉荣处长和团市委陈晓兰部长为“邢台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揭牌。服务中心是由团市委和市检察院合作建设,通过检察机关和共青团组织委派的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向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供社会服务,实现专业化运作,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推动优化未成年人社会治理工作。
会上,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冯玉宝介绍了我市专业社工现状及未成年人领导工作小组相关工作。他说,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刚刚成立,将来根据各相关单位进行职责分工,市民政局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扩大对未成年人救助范围,在未成年人的家庭、生活等方面应救尽救、应保尽保,进一步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成长,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处长柴玉荣说,今年6月1日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检察机关不仅要履行司法保护职责,同时肩负法律监督重任,司法保护外的五大保护都与检察职责密切相关。最近中共中央即将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强调:“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我们将加大与共青团、民政、教育、社工组织等各相关机构的合作力度,建立线索发现、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六大保护”得到落实,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益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韩林璋介绍,在团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参与“彩虹计划”社区矫正、未检系统附条件不起诉等项目,为今后参与更多未成年人保护项目积攒了经验,自2020年7月,截至到目前,益襄社工介入附条件不起诉轻罪未成年人教育帮扶50余例,在全市取得良好反响。下一步将通过专业指导,采用风险控制、认知调整、个案辅导、安全教育、家庭疏导、社会救助、矛盾化解、社会修复等方式,介入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因被害人群体较为特殊,需专业、水平较高的社工来完成,根据被害人受害程度选取对象,制定详细、严谨的救助流程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会上,团市委副书记夏胜广做了讲话,夏书记说:团市委自担任预防青少年违反犯罪领导小组牵头单位以来,在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等部门的支持下,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是一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完善提升的过程,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强调,我们要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工作会商机制,借助中长期发展规划这把“利剑”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投身服务青少年公益活动,为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安全、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而努力。
会议的最后,由团市委、市检察院、益襄社工三方签署了《关于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引入社会工作服务的合作协议》。该项目是我市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一项创新,也是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下一步,团市委将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更多单位、社会力量等更好的参与社会治理,共同深入研究探索建设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路径和机制,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无缝衔接,更好地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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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阿萌儿
责编 | 耳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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