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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秋季学期少先队活动怎么干?

小先锋 邢团学少部 2022-08-03
邢团学少部

有态度  有温度  有热度

为青少年成长点亮心灯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少先队员用实际行动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铮铮誓言,凝聚奋斗朝气,现就各地少先队组织在2021年秋季学期广泛深入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实践活动,提供指引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秋季学期



二、活动内容

1. 开展“请党放心,强国有我”学习宣传活动。在新学期开学季,以中队为单位开展1次“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少先队活动课,大中队少先队辅导员要通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视频资料、“红领巾爱学习”网上主题队课《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讲给少先队员的党史故事”音频队课《百年盛典》等具体生动的学习宣传载体,帮助少先队员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解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学习了解伟大建党精神。10月底前,每个少先队中队开展1次“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中队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将在“十·一三”期间举行主题云队课直播活动。

2. 深化“红领巾心向党”党史学习实践。发动少先队员积极参加第三季“红领巾爱学习”网上主题队课学习、“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我学习的榜样”党员先锋人物寻访、“唱支山歌给党听”展示、“我心中的英雄”儿童画征集、“我读的党史图书”展播等活动。利用“十一”等重大节庆日和节假日,广泛组织少先队员到各类少先队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开展参观寻访、学习先锋等“打卡”实践活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少先队仪式教育,在第八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回国、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集中举行纪念、祭扫等活动。要充分挖掘孩子们身边的史料、人物、地标等资源,用沉浸式、体验式的活动方式载体,打造本地区学习实践活动品牌。

3. 深化红领巾“小五年规划”活动。引导少先队员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行动,以队课、队日活动、中队会为基本形式,广泛开展争做小小追梦人、争做节约小标兵、争做劳动小能手、争做创新小达人和争做环保小卫士活动,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力所能及的事做起,用实际行动支持国家建设。推行建立校内外衔接的“红领巾奖章”争章体系,让少先队员在学校、家庭、社会中经风雨、长见识。

4. 集中开展“十·一三”建队纪念日系列活动。9月下旬至10月底,抓住新学期开学季、烈士纪念日、“十一”国庆、“十·一三”建队纪念日等契机,以区县、学校为单位,创新开展“红领巾心向党”系列展示活动,可以包括红领巾巡讲团集中宣讲、少先队活动课程展示交流、“红领巾讲解员”交流营、鼓号队汇演、少年儿童红色剧目展演、“少年军校”检阅、“少年科学院”成果展示等,更好展示少先队员良好精神风貌,提升少先队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5. 深化“各族少年儿童书信手拉手”活动。按照动员全团力量支持新疆、西藏青少年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标3年目标要求,落实好2021年度结对交流计划,深化开展新疆、西藏和内地各族少年儿童书信手拉手、结对子,通过短期插班学习、融情营、假期交流营等方式开展“石榴籽一家亲”活动。鼓励各地以大队、中队等为单位开展“同上一堂课 同唱一首歌”活动,帮助各族少年儿童在共同的学习生活中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少工委要把“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少先队思想政治引领的统揽性项目深入持续推进。要抓实区县团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在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落细落实,积极推动校外少先队组织实施。要坚持组织化动员方式,以中队为基本单位,提升基层组织活力。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本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 加强示范宣讲。各级少先队工作者、红领巾巡讲团等要深入学校、农村、社区等基层少先队组织中,开展不少于两次示范宣讲,各级少工委要做好统筹。要加强对大中队辅导员培训、指导,以县区、学校为单位,组织示范少先队活动课、中队会展示,确保少先队辅导员学习到位、理解到位、讲解到位。

3. 拓展活动阵地。各级少工委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机制化建立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指导每1所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有不少于1个常态化联系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红领巾讲解员”活动要在革命场馆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烈士纪念设施、博物馆、规划馆、科技馆等阵地,组织少先队员就近就便、常态化开展参访打卡、志愿讲解活动。

4. 提供配套资源。各级少工委要以配合做好“双减”工作为契机,加强校内外少先队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联动,充分调动好青少年宫、青年之家等团属阵地资源,加强对少先队实践活动、“红领巾讲解员”文稿等内容的集体研发,采取购买服务、招募志愿者等方式加强活动项目支撑和校外辅导员力量。

全国少工委
2021年9月3日



来源:全国少工委


请规范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

使用红领巾、队旗、队徽、队礼、队委(队长)标志及其图案和鼓号队歌等少先队标志标识的,应当遵守规定,不得损害少先队和少先队员形象。不得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少先队标志标识。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在日常工作和活动中要严格规范红领巾、队旗、队徽、队礼、队委(队长)标志和鼓号队歌的佩戴或使用。

严禁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用于或变相用于企业名称、商标注册、商业广告以及娱乐等商业行为,不得在私人庆吊、聚会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

如您发现有违规的不当行为,请您拨打邢台市少工委办公室0319-3699006,或向当地的团委、少工委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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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甄美丽

责编 | 耳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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