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中小学生,邢台多地教育局发布公告!| 途经疫情地区行程码会带“*”号吗?带星号会影响出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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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襄都区
邢台市襄都区教育局关于寒假期间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寒假期间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办班、有偿补课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襄都区教育局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全区中小学教师要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执行各项师德师风建设规定;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要求教师认真履行拒绝有偿补课的承诺,坚决不能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二、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诱导甚至逼迫学生参加线上或线下有偿补课,或以亲属名义从事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教师参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或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四、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动员、暗示、强制学生参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及相关信息。
五、区教育局将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出重拳、零容忍,做到有报必查,查实严惩,绝不姑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襄都区教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自觉抵制,严格监督,积极举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让我们同心、同向、同行共同努力,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区教育局举报电话:0319-3605986
举报邮箱:
xdqjyjsjk@163.com
邢台市襄都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3日
邢台市信都区
邢台市信都区教育局关于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公告
根据邢台市教育局《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邢台市信都区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在此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1.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诱导甚至逼迫学生参加线上或线下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顶风违纪的,信都区教育局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我们永恒的追求。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学生家长积极支持和配合此项工作,严格监督,积极举报。
邢台市信都区教育局举报电话:
0319-2289926
0319-2290868
邢台市信都区教育局举报邮箱:
bkjbyx@163.com
邢台市信都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0日
邢台市任泽区
邢台市任泽区教育局关于停止2022年寒假期间一切线下培训活动的公告
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学生家长:
鉴于周边省市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特别是托管机构检出多名学生感染新冠病毒,为做好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教育局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暂停一切线下培训活动。
一、全区各校外培训机构及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集中学习场所立即暂停线下培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类活动。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最大力度查处违规培训行为。
二、全区中小学教师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线下办班补课或有偿家教活动,如有违反,教育局将依规从严处理。
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学区、各学校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实施网格化管理,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对各自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逐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排查全覆盖。
四、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暂停寒假招生预收费工作,已收费的要主动向学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并妥善处理好调课及退费等相关事宜。
五、区教育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违规线下教学活动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7511181,7527869。
邢台市任泽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1日
行程码带“*”号和用户个人健康状况无关,仅作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提示标志,方便管理人员查验,不影响出行。
行程卡带星号不一定会被隔离,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该用户去中高风险地区,就会被隔离,如果该用户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就不用隔离。
如有必要时外出,需提前向目的地防控办等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并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当地相关工作安排。
行程卡星号有两种方式消失。
(一)14天后自行消失。这个时限是以用户本人的时间为计量单位,与风险地区无关。如果14天后行程卡星号依然存在,可以致电通信行程卡相关通讯服务商进行调整哦。
(二)风险地区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后,星号会自行消失。
如果我一直待在中高风险地区,那么我的行程卡星号什么时候才会消失?
根据官方调整。如果官方将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那么您的行程卡星号也会自动消失。(若仍存在,可以致电通信行程卡相关通讯服务商进行调整)
来源:微信公众号“邢团学少部”综合整自邢台发布、长城新媒体、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共青团、河南日报、郑州本地宝、深圳发布等,转载请注明来源。
请规范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
使用红领巾、队旗、队徽、队礼、队委(队长)标志及其图案和鼓号队歌等少先队标志标识的,应当遵守规定,不得损害少先队和少先队员形象。不得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少先队标志标识。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在日常工作和活动中要严格规范红领巾、队旗、队徽、队礼、队委(队长)标志和鼓号队歌的佩戴或使用。
严禁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用于或变相用于企业名称、商标注册、商业广告以及娱乐等商业行为,不得在私人庆典、聚会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
如您发现有违规的不当行为,请您拨打邢台市少工委办公室0319-3699006,或向当地的团委、少工委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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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大葵
责编 | 喜洋洋
终审 | 耳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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