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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霍去病去认生父,其父霍仲儒说……

江南壹柳 刘刘看世界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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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西汉名将霍去病,因屡破匈奴、勇冠全军而被汉武帝封为骠骑大将军、冠军侯。

但是霍去病的出生却不那么光彩,他是平阳公主府的女奴卫少儿与霍仲孺的私生子。

霍仲儒是平阳县的一个小吏,有段时间在平阳公主府上办差,期间与公主府的女奴卫少儿好上了,并致其怀孕。

但是这位霍仲儒却不是个敢做敢当的主,办完差事,他就脚底抹油一走了之,日后顾自娶妻生子,再也没有过问关心过卫少儿和她肚子里的孩子,造成了霍去病私生子的尴尬身份。

霍去病十七岁首次随舅舅卫青远征匈奴,一战成名,后来又屡建奇功,深得汉武帝赏识,一时间荣宠无比、封赏无数。

功成名就后,霍去病就有了认祖归宗、光宗耀祖的想法。

有次霍去病任骠骑将军出征匈奴,顺道到了平阳县,霍去病便命下属将霍仲孺请到休息的馆舍,跪拜道:“去病早先不知道自己是大人(大人:汉时指父亲)之子。”

霍仲孺战战兢兢,愧不敢应,匍匐叩头说:“老臣得托将军之体,此天力也。”

虽说霍仲儒是个不负责任的“渣男”,但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自忖未曾尽过一天做父亲的责任,愧对霍去病。

因此他不敢贪天之功,才会在儿子面前有“老臣得托将军之体,此天力也”的谦逊之词,更没有其他非分之想。

虽然霍去病后来为霍仲孺置办了不少田宅奴婢,并将同父异母的弟弟霍光带到长安培养成材,但那都出自霍去病自己的心愿,非霍仲儒强求。


二、


反观前一段时间新闻热搜上“儿子年薪55万,母亲患病向他求助遭拒”里的母子,实在是让人有些不屑。

新闻中的母亲共生了五个子女,小儿子从小被人领养,35年来未曾联系,如今经养父母培养,他成人成才,年薪55万。

母亲身边的四个子女,应该还是比较能干的,搞个投资都是2000万什么的,只是现在投资失败,就想让被领养的小儿子来孝敬自己。

网友的意见分成两派。

大部分网友力挺儿子小张,认为这位母亲根本没有尽到做母亲的义务,却在自己生活困难的时候,要求已被领养的儿子对自己尽赡养义务,这是一种道德绑架。

且又不顾儿子的感受强行把他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即使儿子再高薪,这也是一种无比自私的行为。

部分网友觉得毕竟血浓于水,母亲给了他生命,应该赡养。


三、


关于父母给孩子生命这个说法,大学者胡适曾有这样一段高论:

“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的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

中国几千年来的文化向来强调孝道,民间也有生育之恩大如天,养育之恩大于天的说法。

不过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繁衍后代是一切生物的本能行为,父代繁衍子代的时候传给了子代基因,而子代也传承了父代的基因,这一传一承间应该是互不相欠了的。

马克思说,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我们人之所以为人,由其社会性决定,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社会关系。

假如有父母生了子女后不加抚养,往外一扔,那这个父母子女间的社会关系就不存在了,是故法律也规定了被收养的孩子对生父母不再负有赡养的义务。

但是,社会的复杂不是由法律的寥寥数言可以概括的,生活中生父母因故未抚养其子女,孩子长大后生父母对其子女有所企图的故事很多,网络上也经常有这样的故事报道。


四、


我的邻居小芬是她母亲与前男友的孩子,她母亲与前男友分手后怀着她嫁到了我们村。出生后她养父对她视如己出,疼爱有加,但自懂事起她就被村里人指指点点为“拖油瓶”,从小心灵备受伤害。

她的生父一生婚姻比较波折,没有再生孩子,前几年老了,数次托人带话想和小芬相认。

小芬一直犹豫不决,首先是怕养父伤心,其次也是从心理上接受不了:突然之间去认一个几十年来都没有任何联系的陌生人为父,心里上的膈应实在无法消解。

网络上,关于被领养孩子长大后拒绝和亲生父母相认的报道很多。

有些孩子的领养家庭条件很差,生活得很苦,但是基本上养父母都对孩子视如己出,真心疼爱。

有些生父母想和孩子相认,是因为自己家里富裕了想给孩子补偿。

有些生父母想和孩子相认,是因为自己或者身边的子女有了急难,想从被领养的孩子那里获得好处,甚至有生父母欲强迫被领养的孩子给家里的孩子捐器官的!

但是,人是感情动物,你从小没有养我,感情自然是没有的,我怎么会听你的摆布呢。

因此,大部分被领养的人,不会嫌弃养父母的贫穷,也对来自“陌生人”的财富诱惑无感。

我的朋友莉莉,自小因身体差被亲生父母弃养,后被现在的养父母收养,因家里没有其他小孩,养父母把她宠成个公主,只恨天上星月难摘,否则,一定是有求必应的。

后来,养父母年纪大了,担心自己故去后莉莉缺少亲人,就强烈要求她去与自己的生父母及兄弟姐妹相认。

养父母再三催促,莉莉才去生父母家认亲,生父母家兄弟姐妹一大帮,对莉莉的回归也无比热情,一家人和和美美的样子,但莉莉始终觉得自己是个外人。

既然认了亲,莉莉也想和生父母亲密无间,关系融洽,自己也有意识地做了一些促进亲情的事,但是终究于事无补。唉,这回不去的亲情,也只有顺其自然了。

父母子女间的亲情,哪是短短数日或拿些钱财就能培养得起来的。


五、


从孩子降生起,吃喝拉撒、咿呀学语、踉跄学步、冷了病了、学习交友……做父母的日夜操心,作为孩子自然也是旦暮有感,这样的感情真找不到什么办法可以速成。

所以,身为父母养育孩子责无旁贷,如果因各种原因无法亲自抚养,那从你把孩子丢弃的那一刻起,你和他的父母子女之情已经彻底断绝,以后就是两不相干,即使你日后发达富贵想给孩子补偿,那也得看孩子的意愿而定。

当然,有的孩子出息大了,想认祖归宗回报生父母,那就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

明朝万历年间的首辅申时行就是这样一个有出息的孩子。

据说申时行是其父与一尼姑所生,这样的身世为世俗所不容,出生后即被一户徐姓人家收养。

二十几年后,经徐姓养父母的悉心教养,申时行高中状元,此时,徐姓养父才向儿子道出其身世,让其改回申姓,并回申家认祖归宗(此时申父已过世),一时间被人们传为美谈。

无论是霍去病认父还是申时行认祖,这两件事的发起都源于未亲自养育的孩子想认祖报恩,所以才有了皆大欢喜的结果。

至于那些先弃养了孩子、后看到孩子有出息了就想去捞好处的生父母,还是歇了吧。

毕竟,生而不养已是一宗罪(遗弃罪),再进而索取又是一笔债。

(毋庸置疑,这是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话题,但凡事见仁见智,一个观点不可能说服所有人。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接受到的信息却大相径庭,因而我们感知的世界也可能相去甚远。谢谢你的阅读,也谢绝意气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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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来自网络,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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