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张明高特大杀人案侦破纪实
1983年到1991年长达8年时间内,湖北省武汉市连续出现几十起恶性持枪杀人案,前后造成21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致残)。根据刑侦技术的鉴定,这些案件都是同一人或者同一伙人所为。这就是号称湖北第一案的张明高持枪杀人案。
1991年的大年三十夜里,武汉市发生了一起震惊世人的凶杀案,武汉橡胶厂的四名值班经警,全部被人杀死在值班室。令人震惊的是,除了一人是中枪毙命以外,其余三人都是被用利刃活活砍去了脑袋。案件骇人听闻,瞬间传遍的武汉三镇,一时间人心惶惶,谈之色变。
由于案件的性质极为恶劣,公安部下令限期破案。武汉市公安局会同全国北京、上海等地的刑侦、痕迹专家破案,结合武汉近几年的数起杀人抢劫积案,进行并案侦查,经过了大半年的努力,终于将杀人凶手张明高缉拿归案。
张明高,武汉市人,1963年3月13日出生,家住硚口区汉正街周安下里2号,身高1.68米,武汉热水器厂(原航海照明器材厂)金工车间三级车工,后自 动离职,无正当职业。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张明高、熊中璧、鼓毅、宋建廉。四个恶魔还成立了一个所谓的“支部”,该支部还每星期聚会一次,进行统一犯罪思 想,拟定行动计划,策划抢劫目标,进行犯罪技术培训等。 该团伙内部还实行所谓的“民主集中制”。踩点搞目标的对象及策略:家庭地址,周围环境,独门独进, 夫妻二人。如何判断有钱:场面,东西、价格。作案以安全为之一,踩点优先考虑的是能不能快速逃离现场。
张明高家庭背景
张明高1978年到1979年在航海照明器材厂当临时工,1979年到1988年转为正式工,后成为三级车工,东西湖区人(该厂1985年改为 武汉热水器厂)。
可以说,张明高之所以之后走上杀人抢劫,报复社会的道路,有着很强的社会因素。幼时家贫,生活条件极为困难。母亲早逝(1973年),后父亲在他读初中的时候也去世了。张明高父亲在三年自然灾害时,大概在公私 合营的那个时候,与人合伙开了一个小机器作坊,因而被划为资产阶级分子。
在文化大革命时,因为家庭困难,偷做私活,定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进学习班学了几年。期间,他的父亲饱受斗争之苦,被殴打游街,他的家属也连带倒霉。
父亲在学习期间,完全没有工资,母亲一人在民办工厂工作,工资不高,艰难养活几个孩子。恰好此时母亲又患严重疾病,要钱治疗,这样一个月下来,只有五角钱买菜。所以全家吃的菜都是在菜场捡的垃圾。这就样,在张明高捡菜时还经常挨打。菜里没有油,买 米的钱也是借的,全家生活非常困难。穷苦屈辱的童年,对张明高一生有着巨大的影响。
在张明高10岁时,生病多年的母亲不幸去世,好在当时父亲已经被释放。 改革开放的头两年,其父被平反,随后他又开地下工厂,利用厂里的设备,结果将设备搞坏了。本来设备是几个人合伙搞坏的,结果这些所谓的朋友纷纷金蝉脱壳,让他父亲一个人承担。其父讲义气,就一个人承担下来了,但也没钱还账,只能一点点的慢慢还。
但还没来得及还清,他的父亲就因病去世。本来人死账消,没想到因为这个问题,从1980年到1985年,工厂的人大骂亡父,会上骂,指名骂。张回忆:有人直接骂父亲不是个东西,如今落得他自己早死,姑娘儿子受罪。 张明高幼小的心灵初尝人情的淡薄。
其父因为文革中的折磨,身体很不好,加上出了这种事情以后,精神抑郁,加重了病情,所以很快就去世了。去世后,父亲过去的一些所谓朋友,在谈到其父时,大谈父亲是如何如何好,见到张明高时也非常的亲热。但后来张明高得知,父亲之所以在文革中倒霉,就是因为这些所谓朋友的揭发材料,而且很多不是事实,都是编造的。这些人一半的人脸,一半的鬼脸,典型的变色龙。
张被捕后回忆:从此我便产生一种报复的心理,认为父亲是这些人害死的,总是想为父亲报仇。有一天,我趁夜深人静,悄悄溜进了父亲原来的单位,撬开了档案室,翻出了我父亲的档案,可怎么也找不到害我父亲的人的名单…… 当时我大脑一片空白,如果我发现批斗我父亲的人,我就要想办法报复他。然而,事实并非我想象的那样,我父亲的档案里什么也查不到,报仇的目的落了空。
当时我脑海里首先萌发了要报复社会的想法。 在日记中,我这样写道,“因此我要杀人,不论是谁,碰到我的枪口谁倒霉,杀一个就解恨一次!” 由于父母早亡,还是少年的张明高只得顶起家里的重担。
他一共有兄妹五人(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两个妹妹),负担很重。在父亲去世的那年(1978年),由于家庭情况实在艰苦,张即辍学,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半年后,在他15岁时,就不得不出来工作。 当时,一家五口,只有姐 姐一人工作,一个月24元钱,负担不了家里的一切费用,在这种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作为老二的张明高只好出来工作,要工作也不容易,因为他还太小。没有办 法,只好求助父亲的单位,刚开始,单位根本不理睬,找居委会,也没有人来管。最后,要求顶职,单位因其年龄不够(不到16岁),拒绝了要求。后经过再三努力, 厂里答应做了临时工,共做了11个月的临时工后经过做工作转为正式工人。
在转为正式工的过程中,一切相关手续都是自己跑。当时国家机关办事效率诸位都知道,就算是成年人也是望而生畏,收紧刁难,并别说一个少年。他年龄小,人员又不熟悉,遇到的困 难可想而知,厂里的有关人员对他的困难非但不闻不问,而且还一副刁蛮相。年少时的张明高即产生了仇恨的心理。
父亲死后,家庭生活困难,去厂里要父亲的抚恤金,因父亲与管抚恤金的人的上级有矛盾而没有发放。抚恤金开始只是没有发放,后来干脆就没了!因为其父生前所谓的搞坏了机器, 所以厂里扣发了抚恤金。生活的困难,张明高常常梦中见到抚恤金、见到父母,在梦中享受与父母团聚的快乐,醒来时,到处空空。
别人家过 春节时,一家团聚,和和美美的,享受着亲情和快乐,而弟妹们的目光呆板,得不到父母的爱护。张明高感到痛苦和失落。工作单位如此,邻居也不怎么样。由于当时张家父母双亡,邻居也都来欺负他们。其弟调皮,与邻居小孩不时发生冲突。打输了,吃了小亏算了,如果打赢了,居然家长就来帮忙打。张明高去质问,非但不认错,还蛮横不讲理。张是一个少年,不敢和他们冲突,只得忍气吞声,他从此对人没有了感情。
这个世界不公平,还体现在悼念死者也不公平。在看父母的骨灰盒时,来的几辆车下来的一群人,将其父母的骨灰盒推在一边,张的心理非常不舒服。悼念回家后,买了 半斤肉,做面条吃,弟妹们吃得是那么的香,他们天真、顾皮,心理根本就没有父母这么早地离开的痛苦,他们吃面的馋相,仿佛父母还在一样。 张明高生活在痛苦 之中,认为活着没有意思。他接触的单位,街坊,同学的家长,他们都没有体现出人性善的一面,都不能吃亏,都爱占小便宜,在他看来都不是好人,杀了也不多。
有一次上班迟到,车间主任大骂。在加工零件时,速度慢了一点,生产厂长过来骂。车间里的工人你忌我妒的,相互之间挑是拨非的,拉关系,走后门。觉得人很没有意思。对人 没有了感情。张明高觉得精神得不到安慰,没有办法摆脱苦恼,产生厌世情绪。
张明高打算先杀一些人,来锻炼自己的心理素质的身体素质,用这些人的生命为其所 走的“道路”做铺路石。然后筹集资金到外地杀一个人,将自己的身份证放在死者身上,掩人耳目,造成一种假象,以为他已经死了。然后找一个乡村,办一个养鸡 场。以后偷偷潜回武汉,有恩的报恩,有仇的报仇,将仇人统统杀光。这就是他的宏伟计划!。
张明高开始报复社会
杀人不能赤手空拳,必须找武器。所谓一个车工,张明高有手艺,可以做一些土制火枪。他被捕后回忆到:一次,我在街上玩,看见几个熟悉的青年手中拿着自制的手枪,我便上前问道:“这枪能打死人吗?他们笑着说:“怎么,你怀疑吗?不然,打你一枪试试。”我说:“我只是问问而已。” 为了看个究竟,我在一个周六与那伙人一道来到武汉后湖乡的一个郊外,我见他们用枪打狗子,一枪就打死了。
我便问道:“你们这枪是怎么做的?”他们说:“你不是车工吗?用钢材、钢管就可以了。”我将他们的自制手枪看了又看,我学习成绩不行,可看这东西头脑还较灵活,我于是利用上班用自己的车床,搞了材料自制了一把土铳,我在偏僻的长丰乡试了一枪,感觉还可以。
1980年夏天,张明高利用上班的机会,先后加工了三支土铳。他先是在厂里,利用加夜班四周没人的时候,造出了他的第一把土手枪,在此后的三年间,他又试制了第二和第三把更加小巧、威力更大的手枪,没有子弹的时候他用菱形螺钉稍加改造,加工成螺钉子弹。加工出第一支时,经过试验,非常成功。
为了检验土铳的威力,进行了一系列试验,首先在偏僻的长丰乡,对树射击,树没有反应。又以动物为试验,先后用鸡、猫为实验对象,结果效果非常好。
枪有了,接下来就是怎么搞到弹药。张明高骗得其大姐夫袁国平之父的猎枪火药购买证,在汉口武圣路渔猎商店购买了无烟火药,自制了土铳弹药。有了枪有了弹,张 明高开始实施下一步计划。开始训练自己的素质。一是身体素质,张明高开始注重身体的锻炼。二是意志素质,也就是要克服用枪杀人的恐惧心理。 ? 于是,张明高开始了所谓杀人练胆试枪的计划!
1983年12月30日,在汉口的热闹地段,张明高趁夜深人静时骑了一辆自行车在外寻找目标。突然在路边发现了一名个子不高的中年人(王某)正与其走的 方向一致,于是张明高骑车靠近了他,对着他的后脑就是一枪,那人当场倒地。这是张明高杀人犯罪生涯的开端,后经查明,王某当场死亡。这起案件因为受害者和凶手素不相识,也没有任何关系,没有目击者,根本无法破获,成为长达8年的一个疑案。
由于此次杀人还是比较慌乱,更重要的是对土枪的杀伤力没有很好的了解,张明高决定继续试枪。
他于1984年2月22日,1987年4月22日、4月25日、12月26日,1988年8月26日凌晨,连续5次分别在江汉、江岸两城区的街道及宿 舍区,持自制土铳朝行人万某、杨某、潘某的头部射击,至三人死亡;击中行人徐某面部、曾某头部、左某面部,致三人重伤致残;击中清洁女工刘某颈部,致其轻伤。
在一系列的杀人练胆后,张明高觉得自己已经克服了恐惧心理,更搞清楚了土枪的威力。 为了实现他杀光所有仇人的计划,他认为必须搞点钱,没钱办不了大事!于是,张明高在1987年6月1日凌晨5时许,张明高窜至汉正土产日杂商店,持铁叉 朝值班员李某头、颈、胸部猛戳。
李某因为全身联合性损伤而死亡!张遂撬开保险柜两个,劫得人民币600余元,尔后在作案现场浇上汽油纵火,以图毁灭罪证。 杀了一个人,抢到的钱却并不多,张决心继续作案!但因为这两年杀人太多,武汉警方一定会比较重视,张决定暂时以盗窃为主,不要杀人,避一避风声!
于是,张明高伙同陈济贤开始单纯的盗窃。两人于1988年10月3日晚、1989年4月28日晚、1990年1月5日凌晨1时许,分别窜至武汉市烟草公司 汉口批发部仓库、武汉长虹袜厂财会室、武汉包装印刷联合公司财会室,撬开保险柜三个,盗得人民币3800余元,国库券1100余元,保值公债400元,企业认购的国库券39300元及价值8300余元的香烟。这样一来,钱大体搞到了。
不过,经过这一系列的测试,张明高认为土铳效果差,主要是换子弹麻烦,而且杀伤力也 不够大。所以他抢劫汉正土产日杂商店时,就没有用土枪,而是用铁钗。张认为如果要实现他杀死所有仇人的计划,就必须有更好的武器,最好是制式手枪。他把目光盯到了公安派出所的警用枪支。
1989年12月10日凌晨3时许和1990年1月9日凌晨3时许,张明高 分别翻窗窜入武汉市公安局鲍家巷派出所和汉中街派出所,盗得“五四”式手枪二支、“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160余发,电警棍四根,C2005对讲机一部,人民币12200余元。在得到3支手枪以后,张明高大喜过望,又开始残忍的试枪。
1989年12月12日6时许,也就是张明高第一次盗得警用“五四”式手枪后的第二天,清晨的江城武汉显得异常的平和安静,突然,一条黑影从新华电影院 附近的一条小巷中窜了出来,随着一声低沉而清晰的枪响,湖北省新华印刷厂27岁的工人张克利倒在了血泊之中。一颗子弹从后面射穿了他的胸膛。他来不及回头 看一眼凶手的模样,便倒地身亡。
此时,离这不远的舞台巷,有一个年轻人正在忙进忙出,他是一年前来武汉卖早点的小贩谭锁,才19岁。他将炉子搬到门外,正准备往里走,又是一声低哑的枪响,他一头栽倒在渣滓桶上,再也没能站起来。
当抱着孩子的张妻和泪流满面的谭锁之兄跌跌撞撞地走进司法 机关时,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张明高丧心病狂地开枪杀死这两个年轻人,仅仅是为了试验盗得的“五四”式手枪的威力。 1990年11月13日凌晨5时 许,张明高携“五四”式手枪窜至东堤街124号门前,持抢将宋某打死。这也是为了试验他第二次盗得的手枪好不好使。
招兵买马
有了警用手枪三支,并且测试了手枪的威力,张明高更加肆无忌惮的作案,继续搞钱! 1990年4月19日晚9时许,张明高持“六四”式手枪,窜至江汉区民族路,向两名拿着货款的某自行车厂业务员钟某、陈某射击,将2人打死,劫得密码箱1个; 1990年5月11日晚9时许,张明高持“五四” 式手枪,窜至汉正街将黄某兄弟二人射杀,劫得密码箱1个。两次劫得的密码箱内共有人民币9500余元及香烟、衣服等物。
双手沾满了鲜血的张明高,深感自己单枪匹马,干不成什么大事,于是,他开始寻找“志同道合”的同党。张明高对同党的物色,自有一套歪理,结婚有牵挂的不要。他曾经 的同党陈济贤,一心想跟他一起干,张明高说:“你有老婆,有孩子,不要乱搞,好好地过日子。”对于吸纳进来的成员,还进行了培训,要他们明确“目的”,以 “事业”为重,要他们克服种种弊端和丑恶习惯。
第一个进入他视线的是宋建廉。宋建廉原本和张明高同厂,由于不务正业,1988年被单 位除名,赋闲在家,百无聊赖,外加妻子临产,正缺钱用。张明高乘机激将:“靠老婆养,活得不像个男子汉。只要你有雄心,一切都好办。”宋建廉当即拍胸表 示:“如果生个儿子,一定和你大干一番事业。” 熊宗壁是张明高小学同学,在汉正街做餐饮生意,进账颇丰,与张明高素有来往。
1990年初,熊宗壁正因生意亏本,深陷愁城。张明高一把将他拽进咖啡厅,咖 啡的香味和浪漫的情歌刺激着他们,两人都有点陶醉。张明高不失时机地面授机宜:“没有钱,不要紧,有条捷径。”熊宗壁如抓到一根救命稻草,连连追问。张明 高道:“只要你有胆子跟我干,保你财源滚滚。”熊宗壁利令智昏,一拍胸脯:“没问题,上山下海一句话。”
张明高的租住地,汉口杨汊湖 3楼2号成了他们的议事厅。这里整天烟雾缭绕,唾沫星四溅,谈论的主题是:唯有抢劫才是致富的捷径。谈到热烈处,张明高歪了下嘴巴,宋建廉心领神会,拿出了两支“五四”式手枪和30发子弹。接下去谈论具体的“搞法”,算来算去觉得缺一个了解情况的,熊宗壁极力介绍彭毅入伙。
这彭毅也非良善之辈,1985年被武汉肉食批发部除名,现在是汉正街的个体户。当熊宗壁找到彭毅时,两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
1990年8月,4人再次在杨汊湖聚会,张明高拿出手枪,传授使用方法。规定了代号,张明高自称“洪亮”,宋建廉为“建建”,熊宗壁为“宗宗”,彭毅为“苕货”,互相以代号相称,并规定了 “纪律”,制定了在汉正街、扬子街、清芬路等地跟踪、踩点的抢劫计划。具体分工为张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动手抢劫,彭毅搞后勤,当参谋,摸“资料”(指抢劫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等)。
1991年4月9日晚9时许,细雨蒙蒙,汉口扬子街市场。绰号为“渣滓”的“皮带大王”余如意一家正在看电视。“咚咚咚”几声急促的敲门声响后,余如意的女儿将门刚开了一条缝,张明高一伙蒙面撞了进来。张明高、熊宗壁持枪,宋建廉用刀抵住余如意女儿的胸部进了卧室。
“把我姑娘放了,有么事好说。”余如意冷静的语气中略显强硬。张明高从“资料”中了解到余如意不“棉条(老实)”,用枪托使劲向余如意的头上敲了一下,喝道:“放老实点。”“莫猖狂,隔壁是公安局。”余如意机智地回答。张明高见熊宗壁握枪的手在抖,恼羞成怒,瞪了他一眼。
“砰!”熊宗壁扣动了扳机。3名劫匪匆匆逃离了现场。而余家老小,则因为余如意的死亡哭得死去活来,一个富足而温暖的家,顷刻间,家破人亡。这一声枪响也震动了隔壁的警察局,居然有歹徒赶在警察局边上开枪杀人!
罪行累累
这期间,汉口扬子街、汉正街、清芬路的个体户石某、严某、伍某等先后受到张明高这伙头蒙“狗钻洞”、手持枪支的暴徒的洗劫,劫走金银首饰等财物价值10余万元。闹得个体户们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1990年11月,张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经密谋策划后,多次窜至汉口扬子街服装市场,窥测个体经营者的活动,选择抢劫对象。在确定了江汉洪益二 巷八号为抢劫目标后,张、熊、彭三被告人窜至附近熟悉环境,并制定了具体抢劫计划。
同年12月1日凌晨3时许,张明高、宋建廉各携一支“五四”式手枪及绳 索等作案工具,翻窗进入洪益二巷八号石某家,蒙面持枪威逼石某夫妇,由宋捆住二人的手脚,并堵口、割断电话线,劫得人民币27000余元及价值人民币 21700余元的L15型录相机一部、金项链、金手链、金戒指等物品。宋建廉分得现金13000元,L15型录相机一部;张明高分得现金14000余元。
1991年1月,张、宋、熊、彭四人经共同策划,确定汉口扬子街九龙精品服装店店主和某服装个体经营者伍某为抢劫目标后,由彭毅探听到严某的姓名,接着 张、熊、彭三被告人又采取分段跟踪的手段,分别窥探到严某和伍某的住址。
同年1月30日晚,张、宋、熊、彭四人携“五四”式手枪二支及藏刀、麻绳等作案工 具,窜至伍某家附近欲行抢劫,因见有值班人员巡逻而抢劫未逞。次日凌晨3时许,张、宋、熊三人又翻墙进入严家,蒙面持枪威胁严某及其女友和家人,捆绑严的 双手,用布套罩住严的头部,并割断电话线,劫得人民币7000余元及价值人民币20700余元的金首饰等物。
1991年2月,彭毅向同伙提供了汉口清黄路服装市场个体经营者刘霜的情况后,又带张、宋、熊三人到刘家附近窥视进出路线,精心策划抢劫。
同年3月28日凌晨4时许,张明高、宋建廉各持“五四”式手枪,蒙面窜入刘霜家,用携带的布套罩住刘霜夫妇的头部,劫得人民币4000元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的金首饰。人民 币由张明高、宋建廉均分,所劫金首饰连同前述在石某、严某家劫得的金首饰一并改制后,由张明高分给彭毅价值1700余元的金戒指一枚,其余由张、宋、熊三 人均分。
1991年4月11日上午9时许,张明高携“五四”式手枪一支蒙面闯入伍某家,用携带的布套罩住伍某妻子严某及严的姐姐的头部,用麻绳捆住二人的手脚,劫得价值2800余元的金首饰五件。
1991年10月3日凌晨2时许,张明高,宋建廉携带“五四”式手枪、铁撬杠等作案工具,窜至江岸区新材百货商店,蒙面翻墙进入该店,宋建廉用尼龙绳捆 住值班员夏某的手脚并堵口,张明高持铁撬杠猛刺另一值班员颜某的胸颈部,同时,宋建廉用绳索捆住颜的脚,用蚊帐捂住颜的嘴,颜因肺、气管破裂出血、引起支气管堵塞而死亡。
之后,二人撬开保险柜,劫得人民700余元及价值人民币1500余元的打火机、剃须刀等物。 虽然连续杀人抢劫,但张明高的目的并不是为钱,而是为他的复仇计划准备。
为了自己的“伟大事业”,张 明高不结婚,也不近女色,怕连累妻女。“为了事业”,文化程度不高的张明高还不忘读书学习,在租住屋中放有《中国地图》,《孙子兵法》、《世界警察》、《三国演义》、《兵器知识》等书。以 孙子兵法中的一句“善战者,以谋法而战,而必胜。不善战者,以战而不胜,则必败。”为座右铭。
血案惊天
1991年2月15日(农历大年初一)凌晨1时许,新年的钟声刚刚敲响。江城武汉霓虹灯闪烁,鞭炮声阵阵。位于汉口蔡家田的武汉橡胶厂4名门卫值班室的值班经警也点燃了一挂鞭炮欢庆新年的到来。但是他们想不到的是,他们迎来的不光是新年的到来,还有死神的到来。 “伙计,么样在搞?”外出闲逛张明高自认为鞭炮炸到了他,开口就骂。“你说什么?”4名值班经警走出来问道。
“个板妈,太不吉利了。”张明高咄咄逼人。 经警见他骂人,也反唇相讥。三言两语,话不投机,双方拉扯厮打起来。张明高一个人不是4个人的对手,只得转身逃走。其实他哪肯罢休,临走甩下一句狠话:“我要让你们舒服舒服。”
凌晨3时许,张明高携带“六四”式手枪、砍刀、背包带、塑料袋等作案工具,翻墙进入武汉橡胶厂值班室。
此刻,因辞旧迎新兴奋了大半个晚上的值班经警们,已经极度疲劳,有的已经解衣就寝,进入了梦乡;有的正和衣打盹。张明高头戴面罩,只露出一双凶神恶煞般的眼睛。蹑手蹑脚地潜了进来,踢醒了值班经警程某,用枪抵住他的后脑说道:“不许动,把自己的脚捆起来。”还未等值班经警程某回过神来,他的手脚已被一条军绿色的背包带缚住。接着,另两位值班经警吴某和廖 某也被同样的方法缚住了手脚。
当张明高捆绑第四名值班经警程四清时,遭到了极力反抗。“砰!”一声枪响过后,程四清被击穿头部,倒地身亡。 随后,已 经杀红了眼的张明高又向奋力挣扎的其余3位值班经警举起了屠刀。瞬间,程某、吴某、廖某3位无辜的值班经警身首异处。张明高用“斩首”这种最残忍,且痛苦的手法,报复了与他有一丝摩擦的4名经警。
随后,张明高将三颗人头装入一个盒子里,并带到其住处隐藏,后又分别抛于下水道、泵站水中。其实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张明高复仇心理的强烈。他和这4个经警仅仅是有些小矛盾,就能斩首杀人,如果他真的开始所谓全面的报复,还不知道会死多少人。
此案当时震惊全汉口,一时间武汉市民人心惶惶,各种流言四起。而被害者的家属更是哭得死去活来,他们气愤地说;“我们与这个禽兽无冤无仇,凶手为何下这样的毒手。抓住他,就是喝他的血、扒他的皮也不解恨啊!”
由于4人被杀,不但被凶残斩首,案犯还持有枪械,此案引起了武汉市公安机关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加上之前众多案件都没有破获,警方的压力和受到的非议可想而知。 当时的案件的主要负责人回忆:“当时公安机关承受了相当大的压力!为了早日侦破此案,武汉几乎所有的公安民警都被动员起来。公安部从上海、北京等地调集各路刑侦专家,对案情进行分析,对现场进行反复勘察。但是,由于当时对凶手作案动机不明,而现场一片狼藉,没有留下太多可用物证,使此案一时陷入僵局。仅仅知道案犯使用的手枪,是警察局被盗枪支。”
最后的疯狂
杀死4名经警后,张明高也知道犯了大事,暂时没有作案。在隐藏了大半年以后,他再次出山了。
1991年11月1日晚6时20分,武昌徐家棚个体户刘民福、楼桂林携带75000余元烟款回家,行至家门口,突然一声枪响,背着装钱提包的刘民福饮弹身亡。张明高捞起提包就跑,楼桂林奋力追赶,也倒在枪口之下(送医后死亡)。 由于附近就是居民区,枪声引起大量群众围观,愤怒地呼声越来越大。一些群众尾随追击,张明高疯狂举起枪,大声咆哮:“不要追,让开。” 在愤怒和正义感的驱使下,群众们仍然拼命追赶,张明高又朝群众中开了一枪,勇敢的青年吴斌(27岁,系服刑人员,尚在缓刑期间)被张明高罪恶的子弹击中身亡。追击的群众见歹徒开枪,纷纷躲避逃开了,张明高趁机劫得一辆自行车仓惶逃离。
歹徒敢于在大街上开枪杀死2人,又面对群众开枪,当场打死1人。如此大案,绝对是湖北省第一案,甚至震动了全国!
案发后,中央领导、公安部、湖北省和武汉市党政领导都十分关注。中央领导多次批示:对此案要组织力量,抓紧破案。武汉市公安局局长乐东汉亲自督阵,率领全市干警展开了周密细致的侦查。
为了查明嫌犯的身份,武汉市的刑警们全都忙碌起来。他们扩大排查范围,将获得的线索逐一汇聚。勾勒出了嫌犯的体貌特征:嫌犯男,年龄25至30岁,未婚,独居,身高1.67至1.70米,单眼皮,武汉口音,穿绿色“啄木鸟”牌夹克衫,着白色“迪爱多纳”牌旅游鞋。
这份模拟案犯的画像,下发到数千名户籍、保卫、治安、刑侦、巡逻民警手里。张明高作案十分狡猾,要么清晨,要么深夜,头戴面罩,开枪后即刻逃遁,但群众 的眼睛是雪亮的,徐家棚案发后,群众纷纷把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这些线索,正好和公安机关对案犯的画像吻合。乐东汉局长斩钉截铁地下达了命令:“力争20 天,攻破枪案。”一张无形的网在慢慢地收紧。
1991年11月21日 晚,汉阳公安分局永丰乡派出所会议室里坐满了民警,五里墩村管段民警余良稳汇报:辖区唐家湾7号新来了一个租住户,情况可疑。租住户名叫张明高,1963 年出生,身高1.70米左右,家住硚口区汉正街,自称是个体户,其床底下有一双白色“迪爱多纳”牌旅游鞋和一只棕色密码箱。
情况迅速 传到市公安局枪案指挥部,指挥部当即前移到永丰乡派出所。经仔细分析研判,张明高被列为重大嫌疑对象,指挥部决定立即行动。当晚9时许,房东在余良稳安排下,设计将房门敲开。就在房门打开瞬间,余良稳和12名民警一拥而上,扑向正欲掏枪的张明高,将他死死按在地上。一名民警从张明高的身上,搜出一支子弹已经上膛的“六四”式手枪。 根据张明高的供述,当晚,公安人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擒获张明高犯罪集团的其他3名主犯宋建廉、熊宗壁、彭毅。随后,陈济贤等8名窝藏、销赃、包庇犯也一一落网。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明高非法制造和盗窃枪支、弹药,大肆进行杀人、抢劫、放火、盗窃,共作案28起,直接杀死20人,参与杀死1人,杀伤4 人;单独劫取财物计人民币87900余元,与集团成员共同劫得财物计人民90600余元,所劫公私财物共计人民币178500余元;单独及伙同他人盗窃公 共财物计人民币24700余元。
被告人宋建廉参加持枪杀人、抢劫作案六起(其中未遂一起),与集团成员共同抢劫公私财物计人民币 90600余元,并在抢劫犯罪中伙同张明高杀死一人。被告人熊宗壁参加持枪杀人、抢劫作案三起(其中未遂一起),与集团成员共同抢劫公私财物计人民币 27700余元,并在抢劫中持枪直接杀死一人。被告人彭毅为杀人、抢劫作案出谋划策,多次提供抢劫线索,跟踪抢劫对象,窥测抢劫地点,并直接参加持枪抢劫 作案一起(未遂),另分得价值人民币1700余元的金戒指一枚。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张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1年12月23日,二审审结。1991年12月26日,张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被执行枪决。转载自《中国大案要案纪实》【本文转载自头条号作者;董事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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