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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监察委第十七纪检监察室首次发力:从西方国家劝返一名红通外逃人员

2017-06-29 新华社 监察委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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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新华社


原题目为:

北京市监察委成立后首次从西方国家劝返一名红通外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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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对9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设立17个纪检监察室,8个室负责执纪监督,8个室负责执纪审查,1个室追逃追赃防逃:北京监察改革纪实

   “17”,是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改革后纪检监察室的数量。

   市纪委机关原有23个内设机构,在市级检察院划转10个机构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撤并重组为29个内设机构,机构总数比改革前减少4个。

   按照监督、审查分设的思路,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设立17个纪检监察室。其中,8个室负责执纪监督,8个室负责执纪审查。

   “8个执纪监督室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工作;8个执纪审查室则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不再确定分管联系的固定地区和部门。”刘永强告诉记者。

   除了这16个室外,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还有一个特殊的纪检监察室——负责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第十七纪检监察室。

   据介绍,在转隶前,北京市检察机关作为市追逃办成员单位,承担着涉嫌职务犯罪和行贿犯罪外逃人员的追逃追赃任务,并负责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的对外提出、检务合作,以及外方司法协助请求处理工作。  

   “北京作为首都,各类国际交往很多。”第十七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宋斌告诉记者,“市检察机关承担的上述职能转隶到市监委后,市监委除了要继续做好市追逃办承担的统筹协调、服务督促工作外,还要承担具体案件调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追逃追赃和防逃衔接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也更加重大。”

   为此,在改革过程中,除保留原来从事追逃追赃的工作人员外,还专门调配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法律专业背景和追逃追赃工作经验的转隶人员,充实到第十七纪检监察室。

   在机构编制配置向监督执纪一线部门倾斜的同时,市纪委、市监委还注重加强信息化建设,设立了专门的信息技术保障室,进一步提高科技反腐能力。



  看全文吧

   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记者乌梦达)北京市追逃办29日介绍,外逃8年的红通人员、原北京北大资源集团总裁叶丽宁6月22日从美国回国投案,这是北京市今年以来成功追回的第4名列入中央追逃办台账的外逃人员,也是北京市监察委成立以来首次从西方国家成功劝返的外逃人员。

    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需要,北京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调配充实人员力量,新设立第十七纪检监察室,明确履行追逃追赃、防逃、提请有关部门开展国际执法合作等3项工作职能,作为北京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叶丽宁2009年8月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被立案侦查,后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叶丽宁于立案前潜逃香港,先后逃往英国、美国,在境外多次变换身份,办理第三国身份藏匿境外。

    据介绍,叶丽宁外逃以后,立案机关一直对其开展追逃。“天网行动”启动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在北京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下,北京各相关部门配合,积极排查各种线索,耐心做好家人工作,劝其早日投案自首,集中力量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叶丽宁最终选择回国投案并退缴了全部赃款。

    下一步,北京市、区两级追逃办将继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在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上力争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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