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调查案件期间,律师不介入;案件调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律师会见阅卷等按相关规定执行:阳泉市矿区司法局出台支持配合监察委工作办法
点击上方蓝色字关注
点击下方“公众号”可订阅哦!
敬
请
关
注
本文来源于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感谢微信公众号“法治搬运工”的辛劳付出
原题目是:
阳泉市矿区司法局关于支持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
二、律师参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
第七条 监察委员会调查案件期间,律师不介入相关工作。
第八条 监察委员会调查完毕,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或审查起诉后,律师的会见、阅卷等工作依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深刻理解改革精神,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第十条 对违纪违规违法的律师,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要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予以处理。
看工作办法(试行)全文吧
一、司法鉴定
第一条 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按年度汇编《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山西)》,及时报送监察委员会。发生司法鉴定人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新增、变更、撤销、注销等情形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通报监察委员会。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可直接向名册中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需要司法行政机关推荐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区监察委员会的推荐需求,可向市司法局鉴定仲裁援助管理指导处提出。 第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收到监察委员会的推荐需求函后,应当根据委托涉及的业务范围推荐鉴定能力强、诚信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 第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与监察委员会沟通协调,解决相关衔接问题。对于发现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二、律师参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
第七条 监察委员会调查案件期间,律师不介入相关工作。 第八条 监察委员会调查完毕,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或审查起诉后,律师的会见、阅卷等工作依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深刻理解改革精神,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第十条 对违纪违规违法的律师,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要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予以处理。
三、线索移送
第十一条 司法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党员或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线索,应及时向监察委员会移送。 第十二条 移送应采用书面形式,线索中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等事项应明确、具体。 第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发现的线索向同级监察委员会移送。 第十四条 线索移送的时间一般应在发现后十五日内完成。 |
延伸阅读
临汾司法局加强培训配合监察体制改革
山西法制报讯(记者 刘雅静 通讯员 王莹)
为更好地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8月7日,临汾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市直司法行政系统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度培训会,特别邀请山西师范大学法学博士武志孝教授进行授课。
培训会上,武志孝教授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目的、目标、重要性以及司法行政系统应该如何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武教授的讲解鞭辟入里、深入浅出,让大家对监察体制改革和应该如何支持配合试点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会上还组织全体培训人员就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应知应会内容进行了现场考试。
通过此次培训,使大家对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把握了要求,增强了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点击下方“公众号”可订阅哦!
敬
请
关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