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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最高检察院和浙江省监察委,哪一方该派员介入浙江湖州病死猪事件?!

2017-09-12 纪检监察之窗 监察委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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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提出问题,供读者探讨


       浙江省湖州市4年前就被偷埋的数百吨病死猪,直到中央来人了,才处理。

通过查询新闻发现:昨天(11日),湖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今日发布消息称,湖州市认真积极做好病死猪掩埋信访举报件处置的后续工作。湖州市委、市政府明确表示,将进一步加大调查和侦查的力度,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已启动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行为的调查。

为查清 “大银山病死猪掩埋”信访举报件的处理经过,湖州市环保部门已责成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自查工作,并限时上报结果,同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同步对开发区管委会对该信访件办理程序进行追溯,还原调查处理和反馈整个过程,对发现的问题,将根据责任体系确定责任人员,确保追责到位。

  另据公安部门介绍,在前期侦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了侦查力度,今天上午又刑拘1人。此前,已有5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据农业部网站消息,9月10日,媒体报道浙江漱州市“偷埋病死猪”问题后,农业部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浙江省农业厅了解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同时派出督导组赶赴浙江省,指导地方处置工作,要求浙江有关方面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查找并堵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漏洞。

9月10日当晚,由浙江省政府派出的专项指导组专程到湖州对该事情的处理进行督察和指导。

笔者的关注点却是: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牌子挂在一起的浙江省监察委员会,为何迟迟不出手?毕竟:改革的目的,不仅仅是挂牌!

图片来源于新浪博主“崔迪”,一并致谢



  相关新闻报道可以看出,湖州市纪委监察委已经出手,虽然官方没有直接点明,但这远远不够。

  2013年的事情,直到中央督察组发现了才掀开盖子,背后的渎职犯罪值得深挖。

   而这并不是湖州市监察委员会出手就能解决的问题。

   按理说,如此重大的事件,农业部已经出手,国家层面的监察机构也该及时亮剑了,但鉴于目前国家监察委员会还未成立,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反渎职侵权局也转隶到浙江省监察委员会,那么,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就应该及时出手,监察体制改革,不止于挂牌。

   让我们看看最高人民检察院介入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的相关报道: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国务院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成立,最高检已派员介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目前,按照最高检领导指示,最高检和陕西省检察机关已组成检察调查专案组,将依法严查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

  10日23时34分许,陕西安康市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已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据初步了解,事故车辆为河南经营的一辆客运车,从成都发往洛阳,在途经秦岭隧道时,因撞到隧道墙壁发生事故,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伤者已被紧急送医。

  8月12日,国务院批准成立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邀请最高检派员参加。最高检反贪总局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协调配合,认真开展事故调查,依法严查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对构成犯罪的涉案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管理发挥好职能作用。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已经成立,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已经不再具有反渎职侵权的职能,此次浙江省湖州市病死猪事件,若再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出手,确实不太合适。

   不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尚未转隶,是否可以派员与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联合成立调查专案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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