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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改革修法信号已明,国家监察委预计2018年3月成立,届时《国家监察法》或将审议通过

2017-10-11 财新网 监察委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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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自财新网

记者 林子桢

原题目为:中央纪委《学思践悟》栏目停更 成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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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监察改革修法信号已明,国家监察委预计2018年3月成立,届时《国家监察法》或将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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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林子桢 综合报道)十八届中央纪委八次全会10月9日开幕。此前一晚,中央纪委官网《学思践悟》栏目刊发最终篇“关键在组织创新 最终靠班子队伍”。至此,宣传十八届中央纪委工作要求,传递官方声音的《学思践悟》栏目画下句号。

  与此同时,《学思践悟》一书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本书是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专栏的结集出版,对2014年8月刊发至今的文章进行了再编辑、再整理。

  由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决定,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办的《学思践悟》专栏,从2014年8月18日起至今,已刊发27个专题、152篇文章。

  该栏目刊发的第一个系列言论主题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宗明义表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该系列强调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决定,并用四篇文章分别阐述了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含义与要求。

  《学思践悟》栏目刊发的第二个系列文章,聚焦的是中共十八大后对党风廉政建设影响颇深的八项规定。八项规定全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召开会议确定。八项规定包括了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等内容。

  这一系列文章名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共分五篇,批评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要求刹风肃纪不能是“一阵风”,并透露尤其要严查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强化“不敢”的氛围,为“不能”、“不想”准备条件。

  这一系列文章自2014年9月22日起开始刊发。财新记者梳理发现,在中央纪委对落马中管干部党纪处分的通报中,也几乎于同一时期,开始出现落马高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述。

  当年9月30日被通报“双开”的海南省委原常委、副省长谭力,就是首个被中央纪委在党纪处分通报中披露“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马高官,中央纪委描述其“多次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此后,越来越多的落马高官被官方指出在八项规定问题上触碰红线。截至目前,据财新记者统计,在中共十八大后被查落马的中管干部中,已有至少155人受到党纪处分,其中62人被官方明确批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占比40%。

  《学思践悟》栏目此后刊发的文章,亦多紧扣党建热点,乃至具有前瞻意义。

  2014年11月刊发的“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系列文章,分析了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之思路,重点阐述了健全完善党规党纪的重要性。此后三年,反腐和党建领域重磅规定陆续出台,证实该系列文章反复强调的“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所言非虚。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召开前后,2015年1月至2月初,《学思践悟》推出“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系列文章,表达了中央纪委对本届任期内中共纪检体制如何改革之思考,同时主动提出“谁来监督纪委”这一敏感问题,强调要强化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问题的出现。

  对纪检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问题,《学思践悟》栏目还在2015年10月至11月期间、2017年1月至2月期间,两次专门开设系列文章进行论述。2017年1月初,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学思践悟》栏目随后发文明确表态,“要把纪委的权力关进笼子里”“制度要起到制衡作用”,表示“执行从中央纪委开始,问责要从纪委做起”。

  纵观《学思践悟》栏目系列文章,基本覆盖了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建和反腐领域的重大热点议题。

  十八届中共中央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在中共历史上首次实现了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学思践悟》分别于2015年4月、2016年1月、2017年3月至4月、2017年8月至9月,四次推出系列专题,用共计23篇文章的体量,阐述巡视工作的内涵和方向。

  2015年底,《学思践悟》推出“学习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系列文章,为即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预热。

  该系列文章强调,永远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明确批评搞团团伙伙、搞小圈子,透露要把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纳入纪律处分范围。这类表述很快也出现在了落马高官党纪处分通报中,不少“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的落马官员被陆续点名。

  第一部规范中共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于2016年7月8日起施行。当年12月起,《学思践悟》“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问责”系列文章陆续上线,解释了“问什么责”“如何问责”等相关问题,同时表态“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2016年11月,一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启幕,中共中央部署在北京、山西、浙江设立由各级人大产生的监察委员会,与中共纪委合署办公,同时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政府机关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2017年1月,三省市已相继组建省级监察委领导班子。目前,监察改革修法信号已明,国家监察委预计2018年3月成立,届时《国家监察法》或将审议通过。

  2017年6月至7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试点工作”系列文章登陆《学思践悟》栏目,称监察委员会实质上就是反腐败工作机构,国家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并阐释了官方对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设想。该系列文章表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就是为了加强中共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中共和国家的自我监督,巩固中共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

  此番停更前,《学思践悟》栏目发表的最后一个系列专题,名为“总结全面从严治党成果,让制度更加科学严密”,阐释了制度建设的方法论和认识论,强调制度治党,表示要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必须尊崇党章、依规治党,让制度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延伸阅读

国家监察委有望在明年正式成立,并与国务院平起平坐

去年初,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就曾提出“国家监察体系”概念,国家监察委有望在明年正式成立,并与国务院平起平坐。

国家监察委最快在明年三月的全国两会上正式组建,现有国务院辖下的监察部、预防腐败局等都将被纳入,进一步扩大纪检系统的法定权力。

而照现有规划,设立国家监察委将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已突破现有宪政框架,可能要对现行宪法进行补充修订。

对于国家监察委未来在政府体制中的地位,人大及其常委会下设「一府两院一委」的旧格局,将演变为「一府两院两委」的新体系。一府即国务院行使行政权;最高法与最高检行使司法权;中央军委行使军事权,国家监察委行使监察权。

去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中纪委6次全会提出「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去年12月,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关于在北京、山西、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将试点地区相关部门整合成立监察委,与纪委合署办公。

今年1月,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纪委7次全会的工作报告提出: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国家反腐败机构,制订国家监察法实质是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6月,国家监察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8月,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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