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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区监委:调整吸纳3名检察院转隶干部进入领导班子,将在内设机构人员编配上试行动态化管理,在案件办理中尝试团队化运作!

2017-11-23 中国纪检监察报 监察委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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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题目是: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提供更鲜活更有效的实践素材

作者:李正斌 北京市丰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延伸阅读来源自北京市纪委监察委官网

重点速读


在区监委组建之初,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全面了解转隶干部的思想状况。结合每名干部的特长和意愿,制定人员混编方案,对岗位进行合理配置并组织开展集中培训。调整吸纳3名检察院转隶干部进入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以班子融合带动队伍融合。下一步,我们将在内设机构人员编配上试行动态化管理,在案件办理中尝试团队化运作,逐步提升干部的集体荣誉感、归属感和认同感。


坚持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同步推进,成立区委巡察机构,开展定向监督。组建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派驻机构“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能,将改革试点工作向基层延伸。完成向21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组或监察办公室。重新梳理全区4959个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设置,重点探索64个行政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以及323个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履职方式,500余名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干部工作在最基层,实现监察全覆盖。我们将围绕实现改革效能最大化,深入探索派驻派出机构履行监察职责的方式方法,让派驻机构有权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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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对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出了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明确要求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继续深化改革试点。丰台区作为试点地区,将按照中央要求,在北京市委和市纪委市监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成果不松劲、不停步,瞄准短板再努力、再出发!

持续推动思想政治建设。将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在坚持党的领导上下功夫、抓落实是丰台区改革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根本原因。区委坚决落实“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改革试点工作的政治责任刻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革试点方案和各项制度,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区监委成立以后,处置问题线索同比增长192.1%,立案同比增长34%,结案同比增长107.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同比增长95.1%。成立监察委员会只是改革的第一步,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必须将加强党的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贯穿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中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高举旗帜,拼搏奋进,全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持续推动人员深度融合。在区监委组建之初,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全面了解转隶干部的思想状况。结合每名干部的特长和意愿,制定人员混编方案,对岗位进行合理配置并组织开展集中培训。调整吸纳3名检察院转隶干部进入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以班子融合带动队伍融合。下一步,我们将在内设机构人员编配上试行动态化管理,在案件办理中尝试团队化运作,逐步提升干部的集体荣誉感、归属感和认同感。进一步完善集中培训、委托培训、精准培训、以干代训、案例教育“五位一体”的综合培训模式,发挥教育培训在提高人员能力、实现深度融合中的基础性作用。在干部个体中强化协同配合意识,在机关部门中建立无缝衔接工作机制,最终实现束丝成股、深度融合的工作局面。

持续推动工作流程磨合。在试点过程中,市纪委市监委及时总结全市改革试点的经验做法,为各区试点工作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包含规则、办法、流程图、文书模板在内的“五个一”配套制度体系。完成了对12种调查措施的实践运用,对6人采取留置措施并制作《十二项调查措施的运用》《留置案例》2部教学片。工作流程磨合基本顺畅,效果初显。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汇经验、找难题,探索实践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4个环节分离。重点围绕纪法衔接,发挥12种调查措施的匹配应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落实好办案安全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加快实现工作运转顺畅高效。

持续推动改革向纵深推进。我们坚持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同步推进,成立区委巡察机构,开展定向监督。组建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派驻机构“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能,将改革试点工作向基层延伸。完成向21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组或监察办公室。重新梳理全区4959个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设置,重点探索64个行政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以及323个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履职方式,500余名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干部工作在最基层,实现监察全覆盖。我们将围绕实现改革效能最大化,深入探索派驻派出机构履行监察职责的方式方法,让派驻机构有权会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建设,研究探索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和社区纪检监督小组组员作用发挥,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行百里者半九十。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是阶段性的、初步的。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市委的领导下,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用我们的不断探索,为构建党委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贡献更加鲜活、更加有益的实践素材!

(李正斌 作者系北京市丰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延伸阅读

      近日,朝阳区纪委区监委与区委组织部、区编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区监察委员会向街道派出监察组和向乡派出监察办公室的通知》,着力加强街乡基层监察组织建设,积极推动监察工作向街乡层面的延伸。

  严格设置标准,规范任职程序。撤销街乡监察科,在全区24个街道、19个乡成立派出监察组(办公室),原有监察干部全部转为派出监察机构工作人员,配备干部数保持不变。每个派出监察组(办公室)由3人组成,组长(主任)、副组长(副主任)及专职干部各1名。其中,副组长(副主任)的任职,需报请区纪委区监委批复同意。

  明确职能定位,强化执纪监督。派出监察组(办公室)在其授权范围内,严格依照程序要求履行监察职责。根据授权,派出监察组(办公室)依法对街(乡)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区监委开展调查工作;完成区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创新工作机制,延伸监督触角。为切实加大基层监督力度,整合人员力量,在全区各街乡612个社区村设置612名基层监察员,积极配合街乡派出监察机构履职尽责,真正实现监察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确保基层监察组织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派出街乡监察机构的工作指导,加强职能研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机制,积极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创新,探索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文/王宇靖 责任编辑/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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